陈亚红的脸色有点难看。 这会儿隋棠也回教室了,她大概听明白发生啥事儿了。 于是隋棠就开口说:“大家都回去上课吧!” 大家都回去后。 隋棠就看着陈亚红说:“我知道,你最得意的学生考砸了,但你也不能把怒气发泄到我的学生身上。” 陈亚红冷笑:“你真当沈溪是个宝贝呢?她都被清北拒绝了!” 隋棠当下就说:“就算真是被拒绝的,那也得有资格被拒绝啊?” 也不知道这陈亚红高贵什么! 陈亚红当下就被气走了。 隋棠回到教室上课。 但沈溪一想到,自己还要在学校里面看到方志书,就觉得相当晦气! 这个方志书,是狗皮膏药吗?阴魂不散的! 按道理说。 这会儿已经是放暑假的时间了。 但是高三的高考成绩出来了,沈溪所在的学年,就成了真正的高三,学业就忙碌了起来。 哪怕再这个不怎么卷的年代,想要考上大学,也没那么容易。 不,可以说是更难! 因为这个年代的学生们,也没有当年那个资源! 也就是在他们升入高三这个暑假,他们知道英语要加入高考的消息。 此时整个学校的学生们都沸腾了! 绝大多数人是不理解,不接受的! 但高二六班,是真沸腾,真高兴! 他们之前根本就没咋研究过应该侧重哪一门,就是看沈溪学啥,他们就跟着学啥!沈溪当初背单词,他们也跟着背单词! 现在在沈溪的带领下,他们都有了一些基础。 虽然说……考了不了多少分。 但好歹也能考一些分! 不像是另外一些人,觉得没必要在英语的身上浪费时间,是一点都不会,全靠蒙! 高考这事儿,本来也不是一定要考多少分。 而且一种竞争关系,只要你比别人优秀,那就能扣响大学的门。 之前高二六班,有一半儿的同学,就有考上大学的可能性,剩下的一半儿,因为其他科目基础弱,虽然说追了追成绩,但希望还是很渺茫的。 如今英语加入高考这件事。 一下子就让这好像人捞了一个偏门! 他们别的科目不行,但英语好啊!靠着英语追追成绩,也是有那么一点可能考大学的! 众人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学习的劲头就更足了!m.biqubao.com 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迎来了一次高三摸底考试。 沈溪在考场上,碰到了沈心月。 之前那事儿,让沈心月休学了半个月,现在的沈心月看起来,瘦了不少,也憔悴了不少。 整个人更有弱柳扶风的感觉,让人看着我见犹怜的,妥妥的小白花。 还别说。 沈心月这样,还真就能激起男生的保护欲。 尤其是方志书! 方志书现在和沈心月在一个班级!正所谓近水楼台,方志书总是忍不住地给沈心月献殷勤。 沈溪知道这事儿后,只能感慨一句,方志书的胆子是真大啊,被吴飞揍了一顿,竟然还没安生! 再说那沈心月,如今有把柄在沈溪的手中抓着,所以考试的时候,还真就没找沈溪的麻烦。 沈溪也不想再考试的时候生是非,她也想检验一下自己的成绩! 于是安安稳稳地考完试。 等着考完最后一科。 沈溪交了卷子,就往校门口走去。 在学校门口,沈溪看到了吴飞。 吴飞拦住沈溪:“沈溪,你终于出来了啊!我来接你!” 沈溪直接漠视,上了沈少荣的车。 是的,今天是沈少荣来接沈溪的,沈少荣如今想承包一个新的项目,但是有些拿不准,想让沈溪帮着掌掌眼。 吴家是挺有钱的。 但是和沈家比,似乎就差了那么点意思。 只不过因为沈家是港商,所以大部分势力不在晋城,平时不愿意和这个内地地头蛇对起来罢了。 如今吴飞启动汽车,把沈少荣的车挡住,态度嚣张:“小子,你要抢我女朋友?” 沈溪气的脸色铁青:“谁是你女朋友!” 沈少荣看了吴飞一眼,觉得吴飞很是幼稚,直接说了一句:“吴家有你这种后代,怕是要完。” 沈溪深有同感。 未来的很多年,她可没听说过这吴家的存在,反而是沈少荣,水涨船高,成为商业大亨。 吴飞看着沈少荣的车内,语气有几分不耐烦:“沈溪,我告诉你,你是我的,你别以为你有一个港商小子护着,就能怎么样!” 沈少荣把车从旁边开了出来,往前开了几步,驾驶位停在了吴飞的侧面。 接着,沈少荣就继续说:“我还就护着她了,有本事,你就先把我怎么样了!” 说完,沈少荣扬长而去。 沈溪看着沈少荣说了一句:“谢谢。” 沈少荣开口:“我不要你口头上谢我,沈溪,之前盖厂房的事情,我家老爷子很满意,给我加大投资,让我选一块地开发,我选了,你帮我看看能不能行。” 沈溪听了这话,就开口说:“行,我帮你看。” 别的不敢说。 但她的优势就是上辈子多活了二十年,虽然没有刻意了解,但是晋城的构图,一直在脑子里面。 上辈子,什么地方未来发展的怎么样,她的心中都有数! 沈少荣帮了她,她回馈给沈少荣这是应该的。 如果……能借着沈少荣的财力,也跟着投资一下,沾沾光,当时代浪尖上的那头猪,也没啥不好的! 沈少荣见沈溪答应了下来,又说起那吴飞:“我看刚才那个人,不像什么善茬,你和周哥说这件事了吗?” 沈溪摇头。 她和周远山,已经有快一个月没联系了。 她知道,周远山这是又出任务了。 沈少荣叹息了一声。 开口说:“你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我。” 沈溪开口:“多谢。” 沈少荣笑了一下:“都说了不用你说谢了。” 沈溪本来还不怎么想周远山,但被沈少荣这么一说,这心中还真是有点酸涩。 也没多复杂。 就是很长时间,没看到周远山了。 她这心中惦记周远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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