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点了点头。 母女两个人都很默契,没人提起门外那老太太。 但第二天,沈溪还是知道咋回事儿了。 沈溪中午没回家,去了兰香衣舍。 徐雅给沈溪说了咋回事儿,原来是那老太太在沈溪这没落得什么好,就去找了徐雅。 徐雅对这个姥姥,感情还是有点复杂的。 她心中有怨,但到底做不到沈溪这样绝情,于是就领着这老太太去吃了一碗面。 吃的时候,这老太太就说咋回事儿了。 徐雅转述:“是林玉珺把她赶出来了,她没地方去,就想起我们了。” 说到这,徐雅就继续说:“真是可怜又可悲!” 徐雅看了看沈溪和许桂兰,小声补充了一句:“对不起啊,没经过你们的同意,我见了她。” 沈溪笑了笑:“这样的小事儿,你自己解决就行,不用和我们说对不起。” 沈老太太到底亲自带着徐雅来了晋城,这徐雅从小也是在这老太太跟前长大的,多少是有点感情在的。 她只要不干涉店里,爱怎么做就怎么做,自己觉得不亏就行。 徐雅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她如今吃沈溪和许桂兰的饭,这个时候还要和她们讨厌的人往来,肯定不合适。 她开口补充了一句:“她再来,我就告诉她,让她去找自己的儿子和沈心月去!” 下午沈溪正常上学。 在学校里,看到了挺长时间没见的方志书。 方志书的脸还肿着,尤其是消肿一些后,不但没好看,反而多了很多青紫色的淤青,看起来更可笑。 沈溪稍微听了一耳朵,方志书对外的说辞,就是自己为了救一个小孩,摔在水渠里面了。 这事儿给方志书这么一美化。 众人看着方志书的眼神,都肃然起敬。 沈溪忍不住想起前世,在她的心中,其实方志书就是一个正直的、上进的人。 她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那个自私怯弱猥琐的方志书,她喜欢的是一个正直、善良、努力上进、想着报效祖国、有理想的人。 其实这样一想。 到是她上辈子眼瞎,没看清楚方志书的底细,也没仔细去了解一下周远山。 若是她上辈子聪明点,喜欢的人,应该是周远山才对。 因为周远山才是那种正直刚强的人。 只怪上辈子方志书包装的太好啊! 就说这事儿一出,学校里不少小姑娘都敬服方志书的为人,给方志书写情书! 沈溪本来不想管方志书这事儿,但是看到方志书在学校里面诱骗小姑娘,就想起曾经的自己。 她不想让别人和自己一样,上这个鬼东西的当。 于是沈溪第一次在学校里面,说了别人的坏话。 “方志书的伤,是让人打的。” “谁打的啊?”同学们正议论方志书呢,没想到沈溪竟然说了这样一句。 沈溪开口:“谁打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在医院里面碰到方志书了!他就是被人打的,根本没救什么小男孩!” 沈溪如今在学校里面,还是挺有话语权的。 她说的话,大家当然相信。 没多久,这事儿就传了出去。 方志书本来以为沈溪不会说这件事了,正在窃喜,可没想到转眼间,沈溪就把这事儿说了出来,这方志书气不打一处来。 方志书直接就冲到了高二六班的门口。 “沈溪,你给我出来!”方志书的脸色不好看。 沈溪皱眉,起身往外走。 这会儿温朔猛然间起身,跟在了沈溪的身后。 与此同时,班级里面的其他男同学也跟了上来。 就在这个时候,金曼一把推开了班级里面的男生,走在最前面,开口说:“你们歇歇吧,这事儿让我们女生来!” 不等着沈溪开口,金曼就看着方志书说:“猪头,你想干啥?” 这一声猪头,大家都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方志书的脸色青上加青:“我找沈溪,沈溪!你给我说清楚了!你为什么到处说我坏话!” 说到这,方志书冷笑了一声:“你是不是对我旧情难忘啊!所以你才这样!” “啥旧情难忘,方志书,你是不是自己感觉太良好了!所以才污蔑我们沈溪!”金曼冷哼了一声。 方志书拿出一张粉色的信纸,展开,然后说:“瞧见没,这就是沈溪当初给我写的情书!” “亲爱的志书,展信欢颜……”方志书开始念情书。 沈溪听了个脸色铁青! 这情书还真就是她写的! 因为隔了一辈子,她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真的写过这种情书。 要不是方志书拿出来,她还真想不起来。 她为啥写这情书?那还不是因为和方志书好的时候,鬼迷心窍,再加上方志书那个时候说,他想收到她的情书,方志书甚至还给了她范文,让她照着抄写,看起来,就是为了防着她不受控制呢! “想你的每一天,我都在失眠之中度过。” “志书,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在一起。” “呵呵!沈溪,你当初明明已经和那周远山有婚约了,还想着来勾引我!后来那周远山回来了,你又趋炎附势,跟在周远山的屁股后!如今又看不惯我过的好,故意污蔑我!”方志书继续说。 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落在方志书的耳中,方志书就成了一朵儿清清白白的白莲花。 反而沈溪是个心机女了。 此时有路过的学生听到了,都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沈溪。 沈溪学习好,有人崇拜沈溪,当然,也有人不服气,更有人嫉妒沈溪。 如今就有人忍不住地说着:“看不出来啊,平时看着挺和气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心眼子这么多啊!” “就是!就是!她没来学校之前,沈心月和方志书可是咱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呢,她一来,这两个人都倒霉了,这要说这件事和没点什么关系,我可不信!” “还有啊,她亲爸,对她都不好,肯定是她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这几个说话的人,也不全是讨厌沈溪的,还有一部分是喜欢方志书,为方志书出头的。 沈溪要真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被人这样一说,肯定很受伤。 但此时,沈溪看向方志书,冷笑了一声:“那些给方志书写过情书的人可记着了,千万别把方志书得罪了,不然……” “这就是下场。”沈溪淡淡地说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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