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她,竟然真的觉得,自己没文化,不配进入学校。 现在想想。 当初的自己可真傻啊!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她变得更优秀了,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到这校园里面。 但不够……还不够! 她这次只是来参加竞赛的! 希望下一次,她来这所学校,是来这读书的! 之前沈溪只知道自己要考大学,不知道要考什么样的大学。 可如今站在清北的校园里面,看着那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沈溪的心中已经有了目标。 晋城一中是晋城最好的高中。 每年都会有一个两个考上清北。 上辈子,温朔就考上了。 至于这辈子…… 自己的成绩也不算差了,如果努力一下,是不是也有机会,进入这所全国最好的学校? 李芳也感慨着:“这所学校真是太大,太漂亮了!而且……嗯,一进来,就有一股特别古拙的感觉,空气之中都是知识的味道!” “对,就是这种感觉!” “我要是能来这读大学,那做梦都能笑醒!”李芳感慨着。 不过李芳接着笑嘻嘻地补充了一句:“我就是随口这么一说,你别笑话我,我这成绩多半儿是没戏了,不过……你和温朔,可以努力啊!” 沈溪看着李芳,神色坚定:“不到最后一刻,我们都不能放弃!” 她今日来这学校见识了一次之后。 算是明白了。 为什么有些家长,为了激励孩子学习,会带着孩子们来好的学校转一转。 这的确能激发心中的斗志! 两个人在这转了一会儿,就准备回去了。 但是这一转身的功夫,沈溪就和一个人撞到了一起。 “对不起。”沈溪连忙道歉。 “对不起!”那人也急忙道歉。 沈溪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身上已经被洒了墨汁。 原来是那人的手中,一直拿着一瓶钢笔水。 墨蓝色的钢笔水,洒在沈溪白色的呢子大衣上,显得格外的明显。 那人有些不好意思:“同学,你的衣服脏了。” 沈溪连忙说:“没事。” 是两个人撞到一起,她也怪不着别人。 但那人继续说:“这不行,我弄脏了你的衣服,你要是信得过我,就把衣服给我,我想办法给你洗。” 钢笔水这种东西不好洗。 但是他是学化学的,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沈溪连忙说:“我回去自己洗吧。” 那人很快又说:“也是,我给你洗衣服也不合适,算了,我赔你一件吧,你是哪个系的?这是我的学生证,放心,我不会跑的。” 沈溪笑着说:“真不用,这衣服脏了就脏了,我回头换一件就行。” 沈溪注意到,那学生证上写了:“化学系,白之舟”。 这个人也姓白,还真是有点巧。 沈溪开口说:“那个同学,时候不早了,我们得走了!衣服真不用你赔!” 说着沈溪就拉着李芳走了。 白之舟看着沈溪和同学离去的身影,想张嘴喊一下,但是两个人的速度很快,飞快的离开。 白之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忍不住地说:“我很吓人吗?” 也就在这个时候,旁边来了一个同学,笑着打趣:“你是说自己吓人?你要是吓人的话,我们那不是野兽了?” “白同学,你是不知道,多少女生喜欢你呢!”那人又说。 “闭嘴吧!”白之舟开口说。 “哎,那个不买你账的,是哪个系的学妹?” “赵严!你别乱说,是我弄脏了人家的衣服想赔偿,人家不要。”白之舟继续说。 赵严笑着说:“是这样吗?看你这懊恼的样子,我还为是白大才子表白失败了呢!” 沈溪这会儿正在和李芳说着话。 李芳开口说:“还别说,这清北的学子,就是不一样,明明是撞在一起了,他还想给赔偿。” “不过我看那学长,模样长的可真好!”李芳忍不住地犯花痴。 沈溪有些茫然:“啊?长的很好吗?” 她是真没注意到! 李芳:“和你说这个没用,你的一颗放心,都在周远山的身上,就算是神仙下凡你也看不上!” “沈溪,我决定了!我的目标就是考上清北,我要给刚才那位白同学当学妹!”李芳说着就举起拳头来给自己打气。 沈溪:“……” 刚才李芳还说自己没希望。 这会儿李芳就动力满满了。 看起来,爱情的力量还是很大的。 两个人回来后,沈溪就把衣服拖了下来,这钢笔水,的确不是很好洗干净,沈溪洗了好一会儿,才洗了个差不多。 沈溪家虽然是开服装店的。 沈溪不缺衣服穿。 但是来京城,路远,沈溪还真没带太多衣服……只带了这么一件外套。 沈溪想了想,就把这件衣服挂在暖气上烘干。 好在第二天也不用出门。 隋棠领着三个人突击复习。 隋棠亲自出去买了一些京城常见的食物,烤鸭很好吃,就是那豆汁儿……沈溪有些消化不了。 隋棠笑着说:“等着竞赛结束!我就请你们好好转转京城。” 温朔十分兴奋:“老师可不许反悔!” 在招待所修养一天,第二天一早,就准备出发了。 沈溪的大衣,也烘干了,只不过……这大衣上的印子,迎着阳光一看,还是隐隐约约能看出来的。 但问题已经不是这印子了。 而是在暖气上烤干的时候……暖气上的铁锈,弄到了衣服的衣袖子上,看起来还挺明显的。 隋棠见沈溪穿上了这样的衣服,愣了一下:“你这衣服怎么了?” 沈溪轻咳了一声:“没事,不影响考试!” 隋棠开口:“要不你穿我的衣服吧。” 沈溪笑着说:“还是穿我自己的合身,等着考试结束后,我再去买衣服。” 隋棠点头:“也好。” 三人到了学校后,在大厅内等着竞赛。 这是团队赛。 一共十道题,哪个团队先解出来,哪个团队就是优胜队伍。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穿西装,打着领带的人走了过来,看着隋棠说了一句:“隋棠,好久不见。” 隋棠面无表情:“好久不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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