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也是担心,明天她们一去婚礼现场,会有陶晓春这样不开眼的人说难听的话。 到时候惹了主家不高兴多不合适? 至于另外一个选择……根本就不去参加这婚礼,那也不现实。 这乡里乡亲的,她们要是不去,以后在这村子里面,也待不下去了,指不定又有人说什么闲话。 沈溪知道,自从母亲离婚,村子里面的人,虽然明面上不说什么,但是不少人都改变了对她们的看法。 这临河村是她们的根,她知道,母亲做不到完全和临河村割裂,既然这样,那还是得搞好关系。 安金凤也看着许桂兰,笑着说:“桂兰,你明天来喝酒,可千万不要再随礼了!就冲这身衣服,我明天也得把你安排在到主桌去!” 这主桌,坐的都是至亲,还有重要人士。 安金凤这样说,就说明,真的非常认可许桂兰。 “对了,明天我家小五结婚,来的亲朋好友特别多,你要是想给沈溪说亲,我可以给你保媒!”安金凤热情地说。 陶晓春听了这话,当下就说:“我家方燕也想找对象呢,你也给留心留心呗?” 安金凤还记恨着陶晓春刚才说的那些话。 那西装多贵啊!要是顺着陶晓春的意思,就不能留下了! 此时她看陶晓春很不顺眼,直接回了一句:“你家方燕之前不是在海城工作吗?怎能不在大城市找对象?回村子里面找什么对象?” 陶晓春的神色有些尴尬:“这孩子,不是舍不得父母吗?想在跟前守着我们吗?” 安金凤瞥了陶晓春一眼:“那行,我明天也给你家方燕物色一下。” 安金凤看着沈溪,温声说:“沈溪这孩子,多好啊!你放心,我一定给你说一门好亲!” 沈溪有些尴尬地看着许桂兰。 许桂兰刚才要拒绝,被陶晓春打断了,这会儿她捡起话头,回了一句:“沈溪已经回学校读书了,暂时就先不说亲了,不过嫂子,多谢你惦记着沈溪。”m.biqubao.com “这心意,我放在心里了。”许桂兰笑着说。 呀? 一石激起千层浪。 村子里面知道沈溪回去读书的人不多。 方志书知道,但是方志书当然不会在村子里面说关于沈溪的好话,所以这件事,根本就没流传出来。 至于周远山?周远山和村子里面的人,往来本就不多,当然不会说这件事。 这会儿安金凤意外地看着沈溪:“回学校读书了?初中?” 沈溪开口说:“我在晋城一中读高二。” 安金凤意外地看着沈溪:“一中啊!那可是咱们晋城最好的高中,能到这高中之中读书的人!那都是大学苗子啊!” “桂兰,你闺女可真了不得了!” “当家的,你快来!”安金凤扬声喊着。 赵大发连忙进来。 这屋子里面说话的都是一些女的,他觉得不方便,一直没进来,这会儿听着安金凤喊,他才进屋。 “咋了?”赵大发问。 安金凤指了指沈溪:“咱们村子是要走大运了,马上又能出一个大学生了!” “除了方志书,这沈溪也在晋城一中读书了!”安金凤很高兴。 赵大发听了,脸上也带起了惊喜:“真的吗?那可是天大的喜事啊!” 在他当村长的时候,村子里面能出两个大学生,他这也算是干出点成绩,以后去镇子上开会,那脸上都有光!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村子里面能出一个大学生,就已经很了不得了!如今这临河村,还能再出一个大学生,赵大发怎么能不高兴? 不说别的,就冲这,镇上就能给他们临河村的小学,多拨点钱! 赵香红也在,听了这话,就轻哼了一声:“也不是每个读高中的,都能考上大学。” “再说了,这女孩子家家的,读什么书?还不如早点嫁人。”赵香红继续说。 沈溪看着赵香红,点了点头:“是啊,也不是所有人能都考上大学的……所以,你要让方志书多努力!” 沈溪顿了顿:“不要总把心思,放在没用的事情上,不然小心没考过我,回头再丢人!” 她清晰地记得。 前世方志书差一点就没考上大学。 之所以说是差一点,那是因为方志书最后是被补录进去的。 这还是前世,她权利供方志书的结果。 这辈子? 方志书要钱没钱,买根笔都要想半天,成绩能有上辈子好吗? 赵香红的脸色难看,正要张嘴。 那边的安金凤就开口了:“明天是我儿子的好日子,大家可不兴吵嘴啊!” 在村子里面生活的人,谁不给村长家点面子? 这场风波,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这个时候,方燕推门进来了。 方燕:“妈!我来接你回家。” 方燕路过赵大发身边的时候,就闻到了赵大发身上的烟味。 赵大发是个老烟民了,经常自己用卷纸卷旱烟,这种旱烟的味道,格外的呛人。 但是寻常人,也只是觉得有些不好闻罢了,甚至不离得太近,都闻不到。 但方燕不知道怎么的,一句话没说完,就干呕了起来。 “这是咋了?”陶晓春吓了一跳。 方燕捂着嘴,含糊地说:“赵叔身上的烟味太浓了。” 赵大发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他抽烟是不好,但是临河村里面抽烟喝酒的人可不少,大家也就这点娱乐活动,而且平时下地干活,这不抽两口,他总觉得身上没劲儿。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他身上的味道不好闻! 虽然,这可能是实话。 但是谁也不会和方燕一样,蠢到把这话说出来。 再者,难闻躲开就是了,方燕直接干呕,也太侮辱人了! 赵大发的脸一沉。 安金凤当下就说:“我和大发今天都洗澡了,方燕要是身体不舒服,你就先带方燕回去吧。” 陶晓春连忙带了方燕离开。 许桂兰见天色不早,于是也说:“我们也回去了,明天我们早些时候过来帮忙。” “好嘞,那说定了啊!你们明天可一定要来啊!”安金凤叮嘱着。 第二天沈溪过来得很早。 她才一来,赵大发就给了沈溪一个笔还有一个红色的账本。 赵大发:“麻烦你给记一下礼账。” 沈溪点了点头,就往屋子走去,谁知道,这才进来,就看到方志书已经坐在记账的桌子上了,他的前面,也有一个红色的账本。 这会儿,他正把自己胸前口袋上别的钢笔拿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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