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早就见识过沈明江的无耻,这会儿也有些习惯了,也没觉得太意外。 而是心平气和地说:“那我也喜欢妹妹的……” 沈溪抬头看了一眼沈心月,她的身上背着一个可爱的小包,一看就不便宜,是用珍珠一颗一颗的串在毛线上缝的,看着挺好看的。 沈溪继续说:“我喜欢妹妹这个包,不如送给我吧。” 沈心月的脸色有些难看,这可是她的宝贝,怎么能送给沈溪! 沈心月当下就说:“爸,姐姐不愿意送我发卡就算了,你出钱买吧……” 她只说沈溪不愿意送她东西,却不说是她舍不得自己的东西和沈溪交换。 沈明江开口说:“小溪,爸爸拿你一个东西,回头给你钱啊!” 沈溪当下就扯着嗓子喊了一句:“有人买东西不给钱!” 刚才收了保护费的年轻小伙子,拎着一根棍子就冲了出来:“谁?” 沈溪指了指眼前的人:“他。” 沈溪可懒着废话和磨皮,这钱都交了,保护费保护费嘛,被人保护着就行了。 钱小勇的脸色一黑,当下就说:“付钱,你要是不付钱的话,就别怪咱们兄弟几个不客气了!” 钱小勇一说,后面就又来了两个年轻人,此时都恶狠狠地看着沈明江。 沈明江气的脸色铁青:“沈溪,你什么时候学会和这些小流氓打交道了?” 钱小勇一听这话,就有些生气了。 他看着沈心月,似笑非笑:“你女儿啊?” 沈明江的脸色微微一变:“你们想干什么?” 钱小勇很规矩地说:“我就是认识一下你女儿啊!” 话是这样说的,但是一般人……哪里想和这种一看就是混子的人认识? 沈明江也顾不上废话了,生气的甩下两块钱。 沈溪抽出一块,递给了钱小勇:“辛苦了!” 钱小勇看着沈溪,笑了起来:“妹子,会来事儿!以后再这片哥哥罩着你啊!” 说着钱小勇就走了。 他就求财! 不为别的! 沈溪看着沈明江一家子见鬼一样的走了,根本没时间纠缠她们,心情很不错。 这就是赚钱的意义啊! 她忽然间觉得更有动力赚钱了! 等着她有了足够的钱,那就雇几个混子……哦不,是保镖,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和母亲,这些讨厌的人根本就无法近她们的身。 想到这,沈溪就觉得,心情格外舒畅。 此时沈明江的心情不怎么舒畅。 因为他买了那个发卡之后,沈老太太就一直絮叨着:“什么家庭啊?舍得两块钱买这么个没用的玩意!不当吃不当喝不当穿的!” “你一天工资也就两块钱吧?你要是一天给她买一个这玩意!全家都可以喝西北风了!”沈老太太继续说。 沈心月听了后,就小声说:“奶,我以后不买了,你别说爸爸了。” 沈老太太一瞪沈心月:“大人说话,小孩没插嘴!还有,小小年纪,你怎么这么虚荣!也不知道和谁学的!” 沈心月的眼中顿时带起了泪水。 林玉珺看到这一幕……那能忍吗? 必须不能忍啊! 她当下就大声说:“妈!小女孩爱美,买点漂亮东西怎么了?你不说沈溪小气,说我们心月干什么?” “沈溪人家那是赚钱呢!你再看看心月?都是你教坏了!”沈老太太毫不客气地说着。 事实上,沈老太太也没多喜欢沈溪,毕竟沈溪对她的态度不好,但这会儿为了打压林玉珺,她还是把沈溪搬出来了。 林玉珺心中顿时起火。 林玉珺看着沈明江咬牙说:“沈明江!你要是觉得那母女两个人好,你现在就可以搬回去和她们过了!” 沈老太太顿时高兴:“那敢情好,我看还是桂兰好!” 林玉珺没想到沈老太太顺杆就爬,当下就哭着跑开了。 沈心月跟着追了上去。 沈明江正要去追,沈老太太就发话了:“你要是去追,就不是我儿子!” 一时间,沈明江算是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鸡飞狗跳,进退两难。 周一。 沈溪得上学,机电厂的工人们,也早早的地起来到厂子里面忙碌。 叶平礼一改往日的形象,穿了一件呢绒大衣上班,为了配这件大衣,他甚至还穿了一双擦的锃亮的皮鞋。 他一出现,就让很多人都惊讶起来。 “叶副厂长!您这一身可真精神!” “是啊!这衣服哪里买的?真好看!” “朋友送的!”叶平礼笑着回答着。 叶平礼在厂里人缘不错,此时就和大家说说笑笑的。 沈明江也来上班了。 因为许桂兰的事情,沈明江和叶平礼也算是打过交道。 这在厂子里面碰到,不免有些尴尬,要是叶平礼是个普通工人,沈明江也不会在意,但是叶平礼是副厂长,他也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 “叶副厂长。”沈明江开口。 叶平礼淡淡地看了沈明江一眼,微微点头,算是没给沈明江难看。 但是沈明江看着叶平礼身上那件衣服……就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 沈溪和许桂兰那摊位上,是不是也摆放了一件类似的衣服?颜色和款式都是一样的! 沈明江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就觉得心中好像有蚂蚁爬一样,忍不住地问了一句:“叶副厂长,您这件衣服……” 叶平礼一改对其他工人的温和,目光之中带了几分凉意,反问:“衣服怎么了?” 沈明江连忙说:“衣服挺好看的。” 叶平礼似笑非笑:“是吗?” 沈明江继续说:“还有,我和桂兰的家事,给你添麻烦了。” 叶平礼忍不住地说了一句:“你和桂兰离婚了,但是你是小溪的爸爸,对两个孩子,还是不要厚此薄彼的好。” 叶平礼说这话,也是给的中肯意见。 他不知道沈溪对沈明江有多厌恶,就是看不惯沈明江对沈溪的态度。 沈明江连忙说:“是,你说是有道理。” 叶平礼不想和沈明江多废话,这会儿转身就走了。 沈明江看着叶平礼的背影,神色之中带着化不开的阴郁。 这次离婚,以自己惨败为结局,可要“多谢”这位叶副厂长呢! 这衣服,该不会真是许桂兰送给他的吧? 要是的话,这两个人会不会早就有一腿了? 想到这,沈明江的心中就窝了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919/74123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