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少难追,八零娇妻有点辣_第104章 有一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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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溪早就见识过沈明江的无耻,这会儿也有些习惯了,也没觉得太意外。
  而是心平气和地说:“那我也喜欢妹妹的……”
  沈溪抬头看了一眼沈心月,她的身上背着一个可爱的小包,一看就不便宜,是用珍珠一颗一颗的串在毛线上缝的,看着挺好看的。
  沈溪继续说:“我喜欢妹妹这个包,不如送给我吧。”
  沈心月的脸色有些难看,这可是她的宝贝,怎么能送给沈溪!
  沈心月当下就说:“爸,姐姐不愿意送我发卡就算了,你出钱买吧……”
  她只说沈溪不愿意送她东西,却不说是她舍不得自己的东西和沈溪交换。
  沈明江开口说:“小溪,爸爸拿你一个东西,回头给你钱啊!”
  沈溪当下就扯着嗓子喊了一句:“有人买东西不给钱!”
  刚才收了保护费的年轻小伙子,拎着一根棍子就冲了出来:“谁?”
  沈溪指了指眼前的人:“他。”
  沈溪可懒着废话和磨皮,这钱都交了,保护费保护费嘛,被人保护着就行了。
  钱小勇的脸色一黑,当下就说:“付钱,你要是不付钱的话,就别怪咱们兄弟几个不客气了!”
  钱小勇一说,后面就又来了两个年轻人,此时都恶狠狠地看着沈明江。
  沈明江气的脸色铁青:“沈溪,你什么时候学会和这些小流氓打交道了?”
  钱小勇一听这话,就有些生气了。
  他看着沈心月,似笑非笑:“你女儿啊?”
  沈明江的脸色微微一变:“你们想干什么?”
  钱小勇很规矩地说:“我就是认识一下你女儿啊!”
  话是这样说的,但是一般人……哪里想和这种一看就是混子的人认识?
  沈明江也顾不上废话了,生气的甩下两块钱。
  沈溪抽出一块,递给了钱小勇:“辛苦了!”
  钱小勇看着沈溪,笑了起来:“妹子,会来事儿!以后再这片哥哥罩着你啊!”
  说着钱小勇就走了。
  他就求财!
  不为别的!
  沈溪看着沈明江一家子见鬼一样的走了,根本没时间纠缠她们,心情很不错。
  这就是赚钱的意义啊!
  她忽然间觉得更有动力赚钱了!
  等着她有了足够的钱,那就雇几个混子……哦不,是保镖,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和母亲,这些讨厌的人根本就无法近她们的身。
  想到这,沈溪就觉得,心情格外舒畅。
  此时沈明江的心情不怎么舒畅。
  因为他买了那个发卡之后,沈老太太就一直絮叨着:“什么家庭啊?舍得两块钱买这么个没用的玩意!不当吃不当喝不当穿的!”
  “你一天工资也就两块钱吧?你要是一天给她买一个这玩意!全家都可以喝西北风了!”沈老太太继续说。
  沈心月听了后,就小声说:“奶,我以后不买了,你别说爸爸了。”
  沈老太太一瞪沈心月:“大人说话,小孩没插嘴!还有,小小年纪,你怎么这么虚荣!也不知道和谁学的!”
  沈心月的眼中顿时带起了泪水。
  林玉珺看到这一幕……那能忍吗?
  必须不能忍啊!
  她当下就大声说:“妈!小女孩爱美,买点漂亮东西怎么了?你不说沈溪小气,说我们心月干什么?”
  “沈溪人家那是赚钱呢!你再看看心月?都是你教坏了!”沈老太太毫不客气地说着。
  事实上,沈老太太也没多喜欢沈溪,毕竟沈溪对她的态度不好,但这会儿为了打压林玉珺,她还是把沈溪搬出来了。
  林玉珺心中顿时起火。
  林玉珺看着沈明江咬牙说:“沈明江!你要是觉得那母女两个人好,你现在就可以搬回去和她们过了!”
  沈老太太顿时高兴:“那敢情好,我看还是桂兰好!”
  林玉珺没想到沈老太太顺杆就爬,当下就哭着跑开了。
  沈心月跟着追了上去。
  沈明江正要去追,沈老太太就发话了:“你要是去追,就不是我儿子!”
  一时间,沈明江算是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鸡飞狗跳,进退两难。
  周一。
  沈溪得上学,机电厂的工人们,也早早的地起来到厂子里面忙碌。
  叶平礼一改往日的形象,穿了一件呢绒大衣上班,为了配这件大衣,他甚至还穿了一双擦的锃亮的皮鞋。
  他一出现,就让很多人都惊讶起来。
  “叶副厂长!您这一身可真精神!”
  “是啊!这衣服哪里买的?真好看!”
  “朋友送的!”叶平礼笑着回答着。
  叶平礼在厂里人缘不错,此时就和大家说说笑笑的。
  沈明江也来上班了。
  因为许桂兰的事情,沈明江和叶平礼也算是打过交道。
  这在厂子里面碰到,不免有些尴尬,要是叶平礼是个普通工人,沈明江也不会在意,但是叶平礼是副厂长,他也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
  “叶副厂长。”沈明江开口。
  叶平礼淡淡地看了沈明江一眼,微微点头,算是没给沈明江难看。
  但是沈明江看着叶平礼身上那件衣服……就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
  沈溪和许桂兰那摊位上,是不是也摆放了一件类似的衣服?颜色和款式都是一样的!
  沈明江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就觉得心中好像有蚂蚁爬一样,忍不住地问了一句:“叶副厂长,您这件衣服……”
  叶平礼一改对其他工人的温和,目光之中带了几分凉意,反问:“衣服怎么了?”
  沈明江连忙说:“衣服挺好看的。”
  叶平礼似笑非笑:“是吗?”
  沈明江继续说:“还有,我和桂兰的家事,给你添麻烦了。”
  叶平礼忍不住地说了一句:“你和桂兰离婚了,但是你是小溪的爸爸,对两个孩子,还是不要厚此薄彼的好。”
  叶平礼说这话,也是给的中肯意见。
  他不知道沈溪对沈明江有多厌恶,就是看不惯沈明江对沈溪的态度。
  沈明江连忙说:“是,你说是有道理。”
  叶平礼不想和沈明江多废话,这会儿转身就走了。
  沈明江看着叶平礼的背影,神色之中带着化不开的阴郁。
  这次离婚,以自己惨败为结局,可要“多谢”这位叶副厂长呢!
  这衣服,该不会真是许桂兰送给他的吧?
  要是的话,这两个人会不会早就有一腿了?
  想到这,沈明江的心中就窝了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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