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梦雅集团的实际掌舵人。 所以王雪可不敢怠慢,便赶紧接了起来。 “任总。” 这时手机上露出任崑雄那宽厚仁慈的脸。 “小雪啊,刚刚我听小雅说,鹏飞出事儿了,怎么回事儿,现在是什么情况,要是不行,我现在就飞过去,带他去北京看看,我有朋友就在协和医院上班……” 听着任总的话,崔鹏飞真的很感动。 也真的很庆幸当时顺手救了任老爷子的举动。 要不是那一刻的善念,就不会有现在的福报。 王雪这时望着精神帅气的崔鹏飞,面露春风。 “任总,托您的福,我表弟的病,已经好了……” “啊?好了,真的假的,小雅今天早上才告诉我,他怕我担心才拖到现在才告诉我,还说失忆了,智力都下降了?” “真的好了,我们也是刚刚才知道,今天早上丁所给我们打电话说鹏飞好了,我们也才知道没多大一会儿……我现在就让鹏飞接。” 说着便把电话递给崔鹏飞。 鹏飞这时接过来。 而就在刚一接的时候,崔鹏飞故意装出一副嘴歪眼斜的样子。 “鹏飞,你这脸怎么……” “哈哈哈,哈哈哈,任总,骗你的,我已经好了,真的……” 当看到崔鹏飞哈哈大笑的时候,也乐了。 “臭小子,吓了我一跳,我还真以为你失忆了呢?好了就好,你要是真的失忆了,我甚至都在想,要不要回莞城亲自去帮着我女儿整理梦雅呢?现在好了,你醒了,我呀心里的石头就落下了。” 听着任崑雄的话,王雪,孟薇薇,包括丁所,都暗暗佩服。 能让任总,这么器重的人,能力绝对不一般。 崔鹏飞这小子的前途,非同小可。 “行了,好了就好好的休息几天,等没事儿了,就去上班。” “没事任总,我等一下就去正常上班。这边的事儿已经处理好了。” “行行,等我回去了,咱爷俩好好喝几杯。” 听到这,崔鹏飞也感觉特别感动。 能遇上这么一个好老总,确实是他人生一大幸事。 “好,好,任总那您先忙吧,我等下就回公司了。” “行行。” “对了,你就别给小雅老总说了,我呀,给她一个小小的惊喜。” 一听这话,任崑雄的心里特别的开心。 除去他这老总的光环外,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老父亲。 而在他心里,也是特别的看好崔鹏飞这小子。 不但人长得帅,还很有能力。 要是能和他丫头任小雅在一起,二人绝对能把公司给打理的井井有条。 现在崔鹏飞竟然说主动给女儿惊喜,那表明这小子对小雅也有点意思。 那个高兴就别提了。 “太好了,行,那是你俩的事儿,我就不管了,得了,那我也就忙了,回见。” “好好,回见。” 说着便挂了微信视频。 而此时王雪心里真的是有点酸溜溜的感觉。 从任总的口气里能感觉到,他对崔鹏飞的偏爱。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任总肯定是想着崔鹏飞和任小雅好,要不然,不会露出那么溺爱的眼神。 而孟薇薇更多的是惊讶。 心想,崔鹏飞这也太牛了吧,他生病竟然能惊讶梦雅公司的老总。 听这意思,很希望他能去泡自己的女儿似的。 那种亲和力,就感觉崔鹏飞就像是他未来的乘龙快婿一般。 想想人家任小雅,再想想自己一个幼儿园的老师,现在工作还丢了。 成了一个无业游民,怎么能配得上崔鹏飞。 两个女孩都心事重重的,其实丁立刚这时心情也很复杂。 一方面是真的羡慕崔鹏飞,不但羡慕他长得帅,有艳福。 而且还特别的羡慕他的好命。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一个出来打工的穷小子,竟然能步步为营。 不但成为了公翘楚,还让这任总对他如此偏爱。 要是这小子真的和那任家大小姐在一起的话,那岂不是直接走向了人生巅峰。 再想想自己这一生,兜兜转转,年过半百了,还不过是一个片区的所长。 想想崔鹏飞面前的美女如云,再想想自己开了个小百货店那半老徐娘的老婆。 人跟人比,真的很糟心。 生活是一地鸡毛就不多说了,每天工作没日没夜的,手机都是24小时随时待命。 说实话,真的好累啊。 人家崔鹏飞的日子才是生活,而自己的只配叫活着。 “鹏飞,苟富贵,勿相忘啊。” 听着丁所的话,崔鹏飞也忍不住笑了。 “丁哥,你说啥呢?我就是一个穷打工的,富什么贵。” 丁立刚这时搂起他的肩膀,拍着他说道:“鹏飞,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小子绝对是前途无量,我呀,得提前抱个大腿,再不济,也得抓住你的腿毛……” 一听这话,崔鹏飞哈哈大笑。 “丁哥,别闹,你才是我的大腿……行了,天也不早了,咱们有空再聊,我呀,得赶紧上班去了。” “好好好,去吧,有空啊常来所里坐坐。” “好好。” “鹏飞,要不你俩先走吧,我……我打辆车。” “打什么车,我这有现成的警车送你们不就妥了,走,上车。” 崔鹏飞一听,便笑了。 “行行,那就太麻烦丁哥了。” “臭小子,再给哥客气,以后都别叫我了。” 说着便一起上车,往梦雅集团开去。 …… 梦雅集团。 这时的那保安队长,正苦口婆心的劝高家豪呢。 “豪哥,我求你了行不,咱们好好站岗行吧?要不然,等下让任总看到了就完了,你不好好工作,我的工作也保不住啊。” 高家豪这时“切”了一声。 “你可拉倒吧,麻的,老子是越想越气,我堂堂一个公子哥,在这里给他做保安,老子很不爽啊?” “不爽你就得回家,你想着天天守着那些种菜的大爷大妈呀,你在这,至少过了这段时间,任大小姐抓得不紧了,你想咋滴就咋滴,到时候,我给你放风,哪怕你去泡妞睡大觉都行,成不?” “行了,知道了,你呀,先给我看着点,要是任总来了就喊我,我先到保安休息室睡一觉去。” 听着高家豪的话,这保安队长也是无语。 心想,这泥玛哪是保安,明明就是个大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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