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睿给了陈寒月巨大的信心,她觉得要回城里,但是七里河这边知道内情的朋友不让她走。 她在七里河义务管文化站的工作,山里的老百姓淳朴善良,陈寒月本身又讨人喜欢,家里遭遇的困难也被人同情。 在县城别人都排斥她,但是在山里,乡亲们都当她是自己人。她要进城就是以身犯险,乡亲们怎么能答应?尽管她给大家解释,说曹书记已经帮她安排好了,她这一次进城应该安全,但是大家还是不放心。 最后陈小路和杨二宝主动担当,两个人一起陪陈寒月进城,杨二宝嘿嘿的笑:“我早就想进城一趟了!我还要去报社拜访郭姐呢,小路也要一起去……” 陈寒月心中非常感动,然后三人结伴一起到了县城,还在车站呢!就有人来接了。 来接陈寒月的人穿得珠光宝气,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见到陈寒月之后,她非常的客气恭敬: “陈主任,您可能不认识我!我叫田丹,专门来接您的,现在县城有些不太平,尤其是个别人目无法纪,无法无天,所以保证您的安全非常重要,这是我们老板特别叮嘱的……” 陈寒月狐疑道:“你们老板是谁?” 田丹凑过来,压低声音:“我们老板听曹主任的!” 陈寒月道:“我有两个朋友呢!” “陈主任放心,您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保证妥妥的都安排好!” 田丹开着车,把他们一行人全部带了金尊夜总会后面的院子,这里以前是雍平县老供销的仓库,后面国企改制,供销系统处理资产,被人私人买下来了。 去年田丹又从别人手中把这里买下来,她专门装修了一个喝茶的地方,主打一个雍平老味道。另外,田丹还在这里装了几套宿舍,陈寒月就被安排到了这里的宿舍住。 宿舍的房子比较老,但是环境很好,院子里有那种老的法国梧桐树,位置又处在雍平最繁华的地段,可以说是闹中取静的地方。 田丹把陈寒月接到这里,与此同时,王华也把陈楚鑫约到这里喝茶了,两个人年龄差不多,曾经都是雍平的风云人物,彼此比较熟悉。 王华也不藏着掖着,道:“老陈,男人赌博不算什么大错!但是你老兄赌输了家产,现在又还准备把女儿赌出去,是不是太过分了?” 陈楚鑫脸色阴沉,道:“王华,你约我过来,就只是调侃我几句?” 王华嘿嘿笑了笑:“你是不是觉得我王华没有实力?不够资格跟丁兆双掰腕子?” 陈楚鑫道:“你和丁总有仇,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王华眯眼盯着他,看了很久,道:“行,陈总这么硬气,那就算了!”王华豁然站起身来转身出门,他一只脚刚迈出去,陈楚鑫道: “王总,你说一说条件?” 王华豁然转身,冷冷的道:“陈楚鑫,雍平现在只有我能救你,你还觉得自己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你那个家电超市可能值几个钱,但是我根本就不感兴趣! 你可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给你援手,你不用想明白,只要明白一点,你这一次没有彻底葬送,你要感谢女儿!” 王华头都不回,走了! 他不喜欢陈楚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陈楚鑫被丁兆双坑这么惨,他自己本身没有问题?不可能的嘛! 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陈楚鑫很贪婪,不顾家庭,不顾后果,最后出事了让全家人跟着一起受难,尤其是逼迫得要拿女儿的一辈子换平安,这还是男人? 王华自己经历过人生低谷,知道那种滋味,但是他觉得陈楚鑫的这种低谷很不耻,他本来想跟陈楚鑫谈谈,但是陈楚鑫还摆谱儿,那谈什么? 陈楚鑫很懵,一个人坐在茶室,想是不是该走,房间门被推开了,陈寒月进来了。 “爸爸!” 陈楚鑫大吃一惊,豁然道:“寒月,你怎么在这里?” 陈楚鑫本来端着呢,一看到女儿瞬间破防,他眼泪哗啦哗啦的流,撕心裂肺的道: “王华这个老东西是不是也针对你?丫头啊,是我害了你啊……” 陈寒月走过来,拽着他的手道:“爸爸,你别这样,事情不是那样的,王七叔是咱自己人……” 陈楚鑫愣了一下,却怎么也难以安安静静的落座了。 他之前跟陈寒月以及老婆讲的都是自己被别人坑了,欠了高利贷,生意入不敷出,走投无路了。但是今天王华把他的老底都揭开了。 关键是陈寒月就在旁边听着呢!陈楚鑫想想自己就是开家电超市赚了几个钱飘了,去赌博,如果不是赌博怎么会是今天这个结果? 他觉得自己真的抬不起头来,尤其在女儿面前。 他想到现在他不得不面对嫁女儿的事情,他心中就像刀绞一样难受,丁兆双黑白两道通吃,手段残忍狠辣,陈楚鑫怎么惹得起人家? 他这个女儿不嫁也得嫁,如若不然,一家人可能都要遭更大的灾! 田丹进来了,道: “陈总,今天既然来了,就留在这里吃晚饭!陈主任住这里,您今晚也最好别离开……” 田丹说完,让人安排了饭菜过来,父女两人吃饭,然后今天晚上注定了不会简单! 陈楚鑫晚上根本没办法入眠,辗转难以休息,到半夜时候,他的手机铃声响得特别的急促,陈楚鑫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抓起手机。 电话那头传来他手底下的心腹,也是侄子陈西宁的声音: “叔,出大事了,天大的事儿……” “什么事?你说?” 陈西宁没说话,却是哈哈怪笑,像是魔怔了一般,陈楚鑫急得脑门子冒汗:“你小子疯了吗?什么事情?” “叔,丁三毛出事了,被人割了卵子,这时候城里都闹翻天了,丁兆双调集了夏老三,黄山几个大哥通街找凶手,杀人的心都有……” 陈楚鑫一下愣住,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把手机一扔,人也像疯了一样:“狗日的,真尼玛的有种,狗日的王华干的!这老东西能干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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