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做东请客,盛先桥和曹睿赴宴,另外还有雍平的唐荣,王华,还有刚刚从雍平赶过来协调接待工作的唐小米。 这个局有点杂,也显示出王飞的心态,那就是之前王飞和盛先桥的关系并没有到一个很深的程度。 盛先桥通过王飞请曹睿吃饭,王飞就掺了这么多沙子,请的陪同都是雍平人,但是这些雍平人其实八竿子打不上关系,好像是曹睿的一个私人局一般。 在这个环境中,盛先桥和曹睿肯定不能“畅所欲言”,所以今天这个请客属于初次接触,未来肯定还有更进一步,王飞这是留了伏笔和后手呢! 盛先桥给曹睿敬酒的时候道:“曹主任,临县是个小县城,只有三四十万人口,面积差不多只有雍平一半,这么一个小地方要发展谈何容易? 其他的先不讲,就单纯我们全市的排名,临县一直就排在后面尾巴的位置,这对我们全县的干部群众都是巨大的压力,有时候甚至说是自信的摧毁……” 盛先桥板眼很足,一口把酒喝干了又道:“但是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啊!其他区县大哥们都争先恐后的往前跑,我们就算吃力也要跟紧脚步啊! 我们还有四十万父老乡亲呢,他们都眼巴巴的看着党和政府!所以最近我拿了一系列的方案,在关键时候,我们自己竭尽全力,更需要市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 讲到这里,盛先桥就不讲细节了,转而开始强调说这一次市委苏书记能够如此重视临县,把临县当成视察的第二站,临县全县的干部群众都觉得特别的鼓舞。 盛先桥说这一切都是曹睿安排的,曹睿给了他很大的帮助,这种帮助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怎么说呢,曹睿也见过很多领导,盛先桥其他的水平先不讲,单单是谈话沟通的水平,绝对是这些人中的顶尖水平,他就这么简单平凡的讲话,不经意间就把曹睿给捧了起来。 人和人打交道关键是得体,另外相处舒服,盛先桥把这个分寸拿捏得不差丝毫,让对方感到非常的愉悦,这就是功力,不服不行!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晚上盛先桥提出安排活动,曹睿道: “盛书记,以后我们的日子长,今天那个啥,马上就是苏书记要下去的时候,各方面沟通协调太多了!书记要求又高,这毕竟是书记到任之后,对全市各区县的第一次全面的调研,绝对要保证万无一失……” 盛先桥很大度的表示理解,他把王飞叫过来,道: “王飞,以后你这里要作为我们临县的一个点,要让市里的领导们到这里就像回家一样温暖!” 王飞也挺会来事,道:“书记,这个家的温暖有多少温度,关键还是看书记能来多少次!盛书记您经常来,我们这里的温度就能一直维持住,我相信曹主任他们,也就会经常愿意来……” 王飞这么一讲,盛先桥哈哈大笑,看得出来,他和王飞之间的沟通上了一个台阶,以后在盛先桥当家的临县,王飞绝对能有一个挥洒才华的舞台。 这个局散了之后,曹睿跟王华一起走了,王华把他带到一幢别墅里面,道: “小睿,你现在人来武德了,一直住宿舍也不行,这幢房子是我去年收的,装修什么的都算有规格,你就搬过来住……” 曹睿一笑,道:“七叔,你别搞乱弹琴的事情!我市委机关上个班,你给我安排这么一套别墅,你是怕纪委不盯上我?” 王华还待说什么,曹睿道:“行了,七叔,我的经济情况你了解,房子这点事不算个事儿!” 曹睿现在真不缺钱,在煤矿那边最后股份买断有两百万,曹睿用两百万的大部分买了白马股放着,经过了07年一波疯狂,股票升值很多。 另外,曹睿在省城买的有房子,市里的房子现在最好的也就几十万的水平,对曹睿毫无压力。 说一个很小的话,就曹睿收的一百多条烟,他给马秀英去处理,这些钱都能供个房子首付了。 这还不算曹睿在雍平步行街的门面,那个时候门面买得早,现在门面价格翻了六七倍了,因为步行街人气起来了,租金也涨得飞起来。 胡秀娥去年怕曹睿被赵大全撸了之后心情不好,经常宽慰他,说家里不愁吃不愁喝,步行街的几个门面就能吃一辈子。 王华给曹睿泡茶,然后很小意的把沙发挪了一个位置,让曹睿坐得舒服一些。 他这几年生意做起来了,王老七的名字在雍平重新崛起,赫赫威风。 但是这一次他更内敛,更从容,相比丁兆双兄弟的锋芒毕露,王华的选择永远都是润物无声的低调。 从去年开始,他和苏明阳就分开了,至少明面上两人切割没有任何关系了。 当然,雍平还是有江湖,那个特殊年代黑恶势力一直就有土壤,王华的策略是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白道上面,公司那边宋春波经常光临。 社会上混黑的人,包括丁兆双之流,他们可能不怕赵大全,但是宋春波这种人,人家真的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老鼠还是怕猫的…… “七叔有个事情要麻烦你!”曹睿开了一个头,然后就把赵大全的事情事无巨细,都向王华做了介绍。 王华一听乐了,道:“这个赵大全,老牛吃嫩草,雍平的一枝花竟然被他给吃进去了,嘿嘿……” 王华这个“嘿嘿”寓意丰富,有一种男人都懂的猥琐。 曹睿道:“叔,这个事儿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王华道:“麻烦什么?有县委书记给我撑腰,老子还不收拾姓丁的两兄弟?” 王华说这话的时候,眉宇间是有杀气的,王华之前的老婆和他离婚之后,嫁给了丁兆喜,所以他和丁氏兄弟之间关系不共戴天。 只是王华懂得隐忍,这么多年都在积累实力,没有动手罢了。 “七叔,一定要谨慎小心,丁兆喜可能一般,但是丁兆双这个人绝对是一条毒蛇,疯狂得很……” 王华道:“放心吧,叔玩了一辈子蛇,知道他的七寸!还有,如果真要通过宋春波动他们,你也不要出面,我来安排运作可能更流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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