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醒了刘茜茜几女,下楼一人端着一大碗酒酿丸子汤,刘茜茜对于这种长得可可爱爱的甜食简直不要太喜欢。 啊呜啊呜,一口一个的吞了下去。刘月娥看的很是开心。 “茜茜,喜欢就多吃点,阿姨弄了很多。这衣服真可爱。”刘月娥摸了摸刘茜茜的米妮睡衣道。 本来刘茜茜这么下楼,刘小丽是觉得有点冒昧的,但是沈方来了一句,都不是外人,自己家人在家里怎么舒服怎么来。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就点头答应了。 不一会儿,一碗酒酿丸子汤就下了肚,刘茜茜端起大腕看向刘月娥,一脸萌萌哒道:“阿姨,我还想要一碗。” 刘月娥瞬间被击中了,萌化了,迷恋了,爱上了,开玩笑15岁的刘天仙,王语嫣一出,男女老少全部通杀。 很重要的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欣赏她的厨艺了!!! 其实不是刘月娥厨艺不好,而且沈爸的厨艺太好,她基本上都不动手,沈爸确实算是那种天生会做饭的,而且属于是很会做饭的大厨,当初刘妈也是因为沈爸做饭太好吃了,就决定了这个男人她必须拿下,就凭这个菜,以后吃不上简直太可惜了。 偶尔做那么一两次还经常失手,再加上大厨的衬托,这么多年做的饭用手指头都数得上,也就是煲个汤啥的,有时候还煮糊了的那种,今天是超水平发挥。 “妈,今天竟然味道这么好,真是够奇怪的,没蹩味。”对于儿子的拆台刘月娥直接用眼神扫了过去。 沈方抓紧闭嘴。 “哟,这是新媳妇上门,奶你给煮的酒酿丸子吧,给我来一碗。”沈晓峰笑呵呵的走进了客厅,手里还拿着名单。 “小舅,这分别是咱们村今年新婚的,还有新生儿的名单,你看看。” “然后就是今年的迎神,我给叫了潮汕的英歌舞团,顺便把广州最有名气的舞狮团,舞蹈队都给叫来了,明天开始就可以准备集训了。初一当天肯定弄的热热闹闹的。让别的村子看看咱们沈家村的威风。” 刘月娥给沈晓峰盛了一碗。 刘茜茜好奇道:“什么是迎神?” 沈方点头:“虽然说是是科学社会,但是咱们广东人,中国人的文化,不能摈弃。迎神就是一种集体参拜神仙的祭祀活动,在广东,福建这些地区非常的流行,也可以说是迎老爷,每个地方迎的神都不一样,像福建那边比较信妈祖。我们广东这边信的比较杂,像我们家信的就是真武大帝,额村里大多数人信的都是关二爷,赵公明,都不怎么统一,不过初一的晚上你们都能看得到,这次是统一集体活动,附近10多个村子都会来参加。” 沈坤微笑道:“到时候你们就可以见识一下了,非常的热闹,上次参加都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跟三舅姥爷为了迎神鞋都给跑掉了。”biqubao.com 沈方闻言有些回忆起来,当时为了第一根头香,拉着沈坤,沈兰兰,沈小刚几个人,疯了一样的往祠堂挤,衣服都扯烂了。 这玩意要说也可以说是封建迷信,但是很多事情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自己重生怎么解释,所以沈方坚持认定这个世上是有神仙的,所以信就完事了!!! “额,小舅,兰兰怎么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我怪想她的。”沈晓峰搓着手道。 沈方乐了:“当初可是你自己非要把他送出去的。” “额,这不是想着让您给管管嘛,她可是我亲闺女,我就这一个孩子。” “听说你又找了个对象?人呢?怎么不领过来见见?做什么工作的?多大了?”沈方给沈坤递了根烟。 沈坤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这还正在跟人家接触呢,这还没同意,我怎么好领出来。” 沈琴接过话茬:“就是咱们学校聘请的那个女老师,山东的,今年32,还没结过婚,长得还行,就是脾气有点怪。但是人心眼不错,配小峰肯定是绰绰有余,要我说沈晓峰你一个大男人磨磨唧唧的干嘛,真喜欢直截了当的一举拿下就完事了。” “你属于丧偶,她呢未婚,大龄剩女。你们在一块刚刚合适。” “嚯,32岁没结婚???”沈方来了兴趣。 开什么玩笑,沈家村的评论结婚年纪还不到20岁呢,准确的说这个年代,这个社会的人结婚都早的很,有的看起来还是小孩呢,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也不存在什么未成年啊,婚姻规定啊什么的,顶多也就是年纪不大,拿不到结婚证。 私底下只要双方父母同意,不是诱拐来的,办过酒席那就是夫妻,尤其是农村你有没有证不重要,你要办过酒席你才是真夫妻。 所以32岁未婚,真t瞄的很稀奇啊。 刘月娥,刘小丽,等人也是一脸的八卦,也就曼神能理解,但是她不一样啊,她是大明星,而且她结过婚的。 32岁的普通女性不结婚,确实有点离谱的。 “小峰你了解过没?32岁不结婚?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这喜欢可别冲动,什么都要了解清楚了再。”刘月娥劝道。 沈晓峰挠了挠头:“这我都知道,她不结婚其实就是家里穷,有三个弟弟,她是河南的,那边重男轻女,她结婚的要求就是必须要给三个弟弟买房。” 好家伙,伏地魔啊。 这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沉默了。 沈方点燃香烟:“你是真喜欢?” 沈晓峰点了点头:“她人挺好的,贤惠,能干,跟节省,而且我看的出来她是个漂亮的人,就是被她家里给困住了。最重要的是她跟兰兰她妈长得很像。” 沈方摊了摊手:“那还说什么直接给娶了呗。这点钱对你来说不是个事,你们也算是郎情妾意了,人家给你说这个就是等着让你回话呢,只要他娘家那边不当吸血鬼,我觉得没审美毛病。” 刘月娥一脸的赞同:“小峰这话你可要说清楚,你是有钱但是你架得住三个吸血鬼?你可别忘了你的家产要留给兰兰的!” 刘晓峰点头:“我就是在想怎么跟她说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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