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2002从神仙姐姐开始_第390章 胡军入龙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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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两者之间的隔阂是越来越多,直到2005年,花姐的合约一到期,她也不鸟王氏两兄弟了,随后拍拍屁股就走人。
  据说,当年跟着花姐走的艺人中,有些艺人的合约并没有到期,但他们依然死心塌地地跟着花姐走。违约金给都是自己出的,属实是有点牛逼的。
  花姐为了不让艺人们违约赔钱,她愣是破釜沉舟,舍弃掉了华裔当初给她的50%的股份。换这些艺人的自由,肯定是感动了不少愿意跟着她干的艺人。
  这份股份可值不少钱啊,要知道当时的华裔可正是最风光的时候。花姐如此做法,也气得王中军直接爆粗:“公司缺了谁都可以。”
  转投橙天娱乐后,花姐在那里干了两年,依然是不顺心。但她在那里培养了另一个圈内有名的经纪人杨天真。没错就是后世那个肥婆经纪人,还代言了维密内衣那个,真tm辣眼睛。
  后来,杨天真也出来单干了,旗下的大牌艺人也有很多,比如杨幂,baby等。
  一直到了2008年,花姐因为和公司内部的矛盾闹到了法庭上,她才再一次选择了出走。原因和华裔一样,只不过吴克波有了前车之鉴,肯定是想要拿下花姐手里的权利,吞并她手里的艺人,不过嘛王京花是什么人,怎么可能会让吴克波得逞。
  这一次她选择了单干,成立了自己的经纪公司“拾捌文化”。
  单干以后,她也成功捧红了很多新人,白百何就是最成功的一个,只可惜这姑娘红了以后有点太飘了,结果糊的也可快。后面又出现一指禅,老公吸d的丑闻,资源直线下降。不过说实话,这妞长的真的不赖,演技也在线。
  要知道,白百何在遇到花姐之前,并没有多少戏约,顶多算是个三四线演员。
  但被花姐签下后,凭借着《失恋33天》一炮走红,从此片约不断。
  白百合更是视她为自己的再生父母一般,看看这两人的亲近合照就全明白了。
  后面随着艺人工作室做来越多,利润也越来越少,都想着自己掌控自己的事业,不想让经纪人赚这个钱了,花姐年纪也大了,隐退江湖。
  2015年,董子健和孙怡在东京国际电影节上不期而遇,一个是大姐大的儿子,一个是籍籍无名的小演员。结婚相爱了,恋了一年后,孙怡怀上了他们俩的爱情结晶,从而上演了奉子成婚的好戏码。
  他俩的恋爱一度遭到了王京花的反对,门不当户不对是她反对的主要原因。开玩笑,王京花什么排面,可以说在娱乐圈里面,谁敢不给她面子?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人脉不说,要知道,王京花已经是京圈大佬,资产上百亿。
  而孙怡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打工人,两家根本就不在一个轨道上。况且孙怡在之前还是野模出身,拍的一些照片特别精彩,就是那种比较性感,凉快的照片,王京花反对他俩也在情理之中。
  据说当年王京花为了斩断两人之间的关系,愿意白送孙怡一套北京三环的大平层给她。就是电视剧那种,给你一千万离开我儿子的那种,富婆妈妈。
  但无奈她儿子董子健对孙怡却是痴心绝对,一往情深,再加上又怀上了身孕,王京花没办法,只好答应了这门婚事。
  2017年,两人奉子成婚,当年就为王京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
  有了孙女之后,王京花也减少了自己的工作量,处于半隐蔽的状态,空闲的时候就在家带带孙女玩,享受着天伦之乐。
  不过嘛,后面两个人还是离婚了,毕竟还是那句话,门不当户不对。
  这位确实也挺传奇的。
  得知了这位沈爷没兴趣让她加入龙腾,王京花也是很无奈,她这么做第一是为了保全自己,壮大自己的势力,第二点其实就是她的野心很大,她想做的是像日本的,威尼斯事务所那样,成为国内最牛逼的经纪公司,自己当老板,控制娱乐圈艺人的命脉,走向。只不过她现在羽翼未满,还需要一个庇护之所来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
  “那沈总,我们能不能成为一个良好的合作伙伴,我知道现在龙腾正值用人之际,我旗下的艺人可以帮您分担分担。”
  沈方弹了弹烟灰微笑的看着王京花:“没问题,花姐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有什么合适的艺人可以推荐过来,不说男一,女一,重要角色还是可以让出来一些,毕竟龙腾现在确实缺少人才,不过花姐你也要给我这个面子啊,毕竟我的老师和军哥可是多年好友,我是挺不舍的这俩人分开的,我准备制作出一些精品的历史大剧,让两人成为金牌搭档,拔高咱们国内电视剧行业的标杆。”
  王京花苦笑:“沈总,胡军可是我手里的大将啊。”
  沈方伸出两根手指:“花姐,废话我也不多说,以后我们龙腾传媒旗下制作的影视作品,我给你两次机会,让你推人,只要合适我会让你借一次东风。”
  王京花喜笑颜开:“这可是您说的啊,沈总,那张导的戏.....”
  沈方乐了:“花姐,师哥的戏我说了也不算,当然你要是推荐的演员合适,师哥也认投,我说话算话。”
  王京花竖起大拇哥:“沈总,大气,没问题,胡军我就交给您了,王总那边我去游说。”
  沈方微笑:“那就多谢了,花姐,时间也差不多了,咱们一块喝两杯?”
  王京花微笑:“我的荣幸。”
  王金花之所以答应沈方放走胡军,原因很简单,以他对胡军的了解,如果胡军没有动心,根本就不会找她说这件事,既然胡军动心了,她再去强留不是她的性格,毕竟人往高处走,她的做事方法就是大家好聚好散,如今她的名气这么大,靠的就是她的做事方法和好名声。
  二人起身,走出包厢。
  另外一旁的包厢里人早就到齐了,而且都知道王金花来了,都非常的好奇,也都知道今天沈方挖胡军的事,都八卦的一批,非常好奇胡军的走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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