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这件事我需要和总裁商量一下。” 沈方微笑:“时间不等人,我希望尽快定下来,中国电影需要一部奥斯卡奖项提气。” “哈维,我知道你精通公关,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哈维皱眉:“交给?沈,我觉得你的用词有一些不当。” 沈方点燃香烟。 “不当嘛?我不觉得,资本市场,钱可以解决一切,如果你觉得我的用词侮辱了你,我觉得500万美金,有的是人愿意接盘。” “沈,这里是好莱坞,不是你一个中国人能说了算的,而且我能做到的事,别人做不到。” 沈方微笑:“做不到?公关不就是靠着钱财,热度,人脉?帕特·凯斯莉同样可以做到,我相信她也非常愿意跟我合作。” “帕特?”哈维眼睛一眯。 “沈,你还知道她?” 沈方耸了耸肩:“当然,好莱坞公关第一人,和阿汤哥,安吉丽娜.朱莉合作的都非常不错,我专门调查过,你们这里比较知名的公关人。” “沈,我不觉得她比我强,至少在奥斯卡公关运营这块,我绝对比她强!!!” 沈方微笑:“强不强的无所谓,我给钱就是上帝,上帝的话,你是不是应该听?” 哈维沉默了半晌,脸上露出了微笑。 “你说的对,沈,在m国金钱至上。500万美金足以让我把你当成上帝。” 沈方拍了拍哈维的肩膀。 “中国有句古话,端人饭碗,替人办事。交给你,你给我接过就好。” 一旁的麦克眼睛一眯,这个中国人是铁了心了要拿下这个奖项啊。 “师弟,500万美金,就为了一个奥斯卡,是不是有点太贵了?” 沈方还没开口,哈维直接摇头晃脑的看着老谋子。 “张,奥斯卡的影响力而言,只要拿到奖项,你花的钱,后面都可以收回来,只要能够拿奖,对于电影的加成会非常的大。” “师哥,这一次我志在必得。” 老谋子点头,不再说话,对他而言奖不奖的不太重要了,已经拿过金棕榈了都,金棕榈可比小金人厉害,三大电影节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比小金人大,只不过一个人商业片,一个人文艺片,奥斯卡对于商业片的加成会更大一些。 不过因为这么多年没有国人拿到,很多人把奥斯卡给神化了,觉得他触不可及,高不可攀。其实也就那样。 来到帝国大厦66楼,麦克带着几人来到包厢。 不用点餐,这里都是套餐,当天大厨准备的是什么,就吃什么。 不一会儿,身穿侍应生装扮的金发女服务生送上了前菜。番茄奶油通心粉,上面还有煎的培根。 刘天仙已经饿了,直接开动。 “呜,这个培根脆脆,很好吃喔。” “确实还成,就是分量太少了,还不够我两口的。”沈坤抱怨道。 沈方.....来着吃饭就是吃的心情,要真想吃饱谁来这啊。 沈方白了沈坤一眼。 一旁的曼神咯咯直笑,和沈坤相处那么久了,她也知道沈坤的饭量,别人一碗饭能吃饱,他最少也要个五六碗饭。 沈方尝了一下味道不错,加了奶油酱的雪蟹意面,毕竟是前菜,份量不多所以也不会感觉腻,还可以。 然后上了个西兰花,赔了两个小番茄。 沈坤直接无语了。 “就这???就这还米其林三星?就给我吃这个????” “咳咳,小坤,那什么注意着点。” 沈坤撇了撇嘴,吃饭要是吃不好,他会很不开心。 一旁的刘茜茜也兴致缺缺的,她也是肉食动物,不爱吃这些绿叶菜。 沈方尝了一下,妈的竟然是卤的,咸咸的。干,这是啥万一???biqubao.com 然后就到了主食黑松露牛排石锅饭,硕大的战斧牛排,七成熟,餐盘挺好看的,菌菇松露的味道也挺香,还有浓郁的黑椒味道,加上了酸黄瓜和土豆泥。 味道不错,刘茜茜表示好评,沈坤也表示还可以,就是少了点。 又上了两道菜,海胆搭配鱼籽给了三个酱料/松露/海苔泥/蛋黄酱,口感很棒,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牛排搭配烤西葫芦,味道也不错。 最后给众人上了一道甜品,抹茶提拉米苏搭配一个香草味冰淇淋球。 沈坤,刘茜茜都表示很赞,甜食爱好者。 沈方喝了口红酒。 这顿饭也就那样,西餐一直都不是他喜欢的类型,m国人的日常食物,就是汉堡,牛排,沙拉,这些,在好吃能有多好吃,品类太过单一。 中国的美食,是世界的顶峰。 煎炒烹炸,煮卤烧闷。八大菜系,还有各种地方小菜系,吃的东西不要太多了,好吃的也太多太多了,中国人把吃这件事做饭了极致。 西餐真的没啥吃的,之所以被推崇也是因为当时中国的大环境比较贫苦,大家的生活资源比较匮乏,没什么吃的,不是不会做,而是没得做。而当时有很多外国人到中国来游玩,开发商业,弄了很多外国餐厅,他们天天大口大口的吃肉,把中国人给馋住了,大家都想着有钱了去尝一尝外国人的饭,也就是尝尝鲜。 还营销烛光晚餐,搞什么浪漫。 最垃圾的食物就是麦当劳,肯德基这类快餐,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还不健康。 刘茜茜但是吃的津津有味,满嘴流油的,尤其是最后的甜品,她太爱了。 沈方给刘茜茜擦了擦嘴角的奶油。 “小心点,吃的嘴上都有了。” 刘茜茜憨笑。 晚餐过后,老麦克送几天回到酒店。 沈方把自己的总统套房,让给了曼神和刘茜茜。 自己去了行政套房。 躺在床上,眯了一会,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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