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无话。 抵达了酒店,沈方和沈坤行李都没放,服务员直接过来给提上去了,酒店是杨登奎开的。 不远处就是福生记酒店,走进包厢。 “沈总,这是菜单,您看看有什么想吃的?” 沈方递给沈坤。 “小坤,你看看有啥好吃的,看着点。” 海鲜小火锅重庆辣子鸡 炸豆腐 香肠炒饭 九层塔蛤娴 沙地会湾菜 咸酥鸡 月亮虾饼 炸地瓜薯条 卤猪脚 海鲜拼盘 乌鱼子 咕咾肉 沈坤点了一些比较特色的本地菜。 不一会儿,房门就被打开了。走近来两位年轻女孩。 “干爹。” 杨登奎点头:“这位是,沈生,旁边的是他的助手。” 沈坤在外面强烈抗议叫自己孙子。换了个助理的名字。 大s眼睛一亮,好靓仔。 走到沈方面前热情的伸出右手。biqubao.com “沈生,你好。” 沈方看着大s,好家伙这位可是绿茶中的茶王啊,作妖转世,拿着冤大头小菲的钱,养光头佬,睡他老婆,睡他的床,孩子还不让见,每个月付200多万,养前妻一大家子,电费都要出,真tm的狠啊。 最毒妇人心这句话真不是说说而已,小s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其实这两个人的妈都不是正经人,上梁不正下梁歪,s妈本来是个舞女,曾经放过情妇,后来颜值下跌了,找了个老实人嫁了。 你指望这样的一个老母亲会教育出什么好孩子?一家子三观都是歪的,从小就往娱乐圈送,就想着出名了嫁富豪。 沈方微笑的和大s握了握手。 “你好。” “沈总,是那里人?” “广州人。” “哇,广州呀,我很喜欢那里耶,沈总你好帅呀。” “我知道,谢谢。” “我过段时间准备去广州玩沈总可要招待我哦。” 沈方看了大s一眼。 “我不在广州。” “啊?” 沈方:“我在北京定居了。” “这样啊,我也很喜欢北京,故宫呀,紫荆城呀,我都很喜欢,我也去过不少次,沈总,下次我再去北京的话,约你哦。” 沈方微微一笑。 “好。” 大s听到沈方的回答,甜甜一笑,眯眯眼。尽量的显得自己可爱一些。 沈方只觉得这个女人真做作。随她去吧,反正自己对她没兴趣,要是去北京就把她介绍给小菲。 嘿嘿,痴男怨女的,不在一块可不好,没了他们吃瓜群众们看什么啊。 小s拉了拉大s的胳膊,小声说道。 “姐。你看上他啦?” 大s看了一眼沈方,对着沈方微笑,转头小声说道。 “当然,这么极品的男人我还是第一次见。” “姐,你能不能让给我?我觉得他好帅。” 大s白了小s一眼。 “你知不知道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什么?” “自不量力。你觉得他这种贵公子会看得上你这种丑小鸭?别浪费心思了。” 小s听到大s的话都气疯了。 “你怎么这么说我,我可是你妹妹。” 大s微笑:“既然知道是妹妹,那就乖乖听话,别给我捣乱,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s看到大s眼中的寒光,缩了缩脖子。 “知道了,我让给你还不行吗,就知道威胁我,不过姐,我怎么觉得他好像对你不怎么感兴趣呀,不咸不淡的,还有我怎么觉得干爹有点讨好他,这人什么来头啊?” “我怎么知道,晚上问问干爹。肯定是大人物咯,估计是二代。不咸不淡?这不是很正常嘛,第一次见面能有多热情,再说了你姐我看中的男人就没有拿不下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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