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后3人抵达九龙机场。 下了飞机,徐欣的男助理就迎了过来。 沈方一瞅,哟还是熟人。上次被他骂出去的男助理。 男助理此时也是一脸的尴尬。 “沈总你好。” 沈方点头。 徐欣微笑:“小李,没事。沈总大人大量,不会把过去的事放在心上。” 男助理带着三人坐上了奔驰车,带着沈方和沈坤来到了半岛酒店。 徐欣给安排了总统套房,就告辞了,她要回公司报道,和庄佳诚商谈网易股份出售价格,她不会帮沈方压价,也不会为庄佳诚抬价,沈方开价800万美金美金,当初霸菱亚洲投资500万,拿下了百分之30股份。提价300万美金说高不高说低不低。 网易还没死透,但是万一死透了,到时候这500万美金也就打水漂了。 在总统套房换上了夏威夷套装的沈方,沈坤二人离开了酒店,准备找个地方堂食。 两个靓仔来到了hk街头。 沈坤搂着沈方的脖子。 “三舅姥爷,走我带你去嗨皮。” 沈方推开沈坤。 “离我远点,嗨毛啊,我饿了先去吃东西,明天还有事。” 沈坤坏笑:“来hk了,怎么也行感受一下hk的风情呗,咱们先去中环兰芳园那里很多靓女的喔,还有很多明星来的。我在那里遇到过两次华仔,还有学友哦,晚上咱们去兰桂坊嗨皮。” 沈方无语:“要嗨你去嗨,走去吃饭,饿死了。” 沈方,沈坤二人叫了个的士出发中环。 的哥看着沈方,沈坤二人的穿搭。 “年青人,好好睇,衫在边度买嘅?” 沈坤大笑:“系咪好有型呀?这里没得卖的喔。” 的士哥看着二人:“深圳来的?” 沈方微笑:“差不多吧,茂名的。” 的哥微笑:“我是东莞的喔。靓仔你们去哪里?” “兰芳园,师傅开快点,饿了。” 的哥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没问题,我可是的哥届的中环十三郎,坐稳了。” 的哥一路火花带闪电。20分钟的路,硬生生的给干到了30分钟。 抵达目的地后,沈坤掏出钱包,掏出大钞递给的哥。 “吊,你这你这也配叫中环13郎?” 的哥嘿嘿直笑:“这不是塞车嘛,不塞车我10分钟就能到。” 沈方......hk的老百姓日常爱吹牛皮。他们说的话,听听就好了。 走进兰芳园餐厅。 点了招牌的碗仔翅,菠萝油,冰奶茶,叫了一条鱼,招牌猪扒包,叉烧。 上菜很快,像这种茶餐厅,一般上菜不会超过5分钟。 hk是一个生活节奏在80年代就非常快的一个城市。80年代的hk人均收入月薪3000港币以上,当时的汇率是1.79,1港元基本上等于2块钱。 而国内普通工人月薪30块。 差距太大了。 hk的食物偏甜口,沈方不是很爱,鱼但是很不错,简单的吃了点,沈方饮起了奶茶。 “靓仔,你好我是霍希文,我是英皇传媒的经纪人,我觉得你很有明星像,有没有兴趣当明星喔?” 沈方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身边出现了一个长相出众的年轻女孩一脸微笑的看着沈方。 霍希文???找我当明星??? 一旁吃饭的沈坤直接乐的不行。 “三舅姥爷,靓女找你当明星呢,你的好运来啦。” 沈方饶有兴趣的看着霍希文。 “一个月给我开多少钱?” 霍希文闻言微笑道:“当艺人赚钱是没数的,一只要你红了一年能赚很多很多钱,像我们公司的逼王你知道吧,一年能赚1000多万呢,1000多万哦。” 沈方大笑:“这也没多少嘛,我看还是算了。” 霍希文闻言一愣:“这还不够嘛?” 沈方摇头:“太少了。一个给我10亿的话,我勉强考虑考虑。” 霍希文无语的看着沈方,10亿?这个帅哥难道脑子不好?认真的看了看沈方,忽然间发现了沈方手腕中的腕表,这不是百达翡丽万年历。超级富二代??? 沈方看着霍希文看着自己手中的腕表。 “霍小姐认识?” 霍希文点头。 “不好意思,先生打扰你了。” 沈方摆摆手:“没事,谁让我魅力大呢,我这该死的帅气,就是这么出众。” 霍希文闻言....虽然她很像怼一下沈方,但是沈方说的确实没错,好帅。 沈方微笑的看着霍希文。 “遇见就是缘分,霍小姐,一会儿有什么活动。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霍希文盯着沈方:“干嘛,你想泡我?” 沈坤直接喷了。 沈方手疾眼快躲了过去,霍希文了就遭殃了,被喷了一身。 沈方连忙拿纸巾给霍希文擦衣服。 “小坤干嘛呢你?” 沈坤也是连连道歉。 “不好意思霍小姐,我不是故意的。” 霍希文一脸的不爽。 “有病啊你!!!” 沈方看着霍希文:“霍小姐,我很抱歉,这样咱们一会儿去买衣服,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来报销,就当给你道歉,你看怎么样?”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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