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叔叔,怎么是你?你怎么能冒充我爸呢?” 李景馨原本还在纳闷,自己爹都死了多少年了,怎么还可能跑到学校来看自己? 总不能是回魂了吧? 等见到沈老喜,一切都明白了!她的小脸儿,立刻就有些拉下来。 舍管大妈眼珠子一瞪,指着沈老喜问道:“你不是他爸?还敢假冒是吧,走,跟我去保安室!” 沈老喜赶忙说道:“怎么不是呢,我是她公公,那不就是半个爹吗?” 一句话,给舍管大妈说愣住了。 她的脑容量,似乎无法分析出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 就在这时候,李景馨毫不犹豫,直接否认:“沈叔叔,请你自重,我跟大宝早就分手了,你我之间也没任何的关系。” “你这丫头,怎么能这么说呢!” 沈老喜上前一步,有些埋怨道:“你俩分手这事儿,也没跟我打过招呼,我不同意!馨馨啊,听叔叔一句劝,你跟大宝好好处,他要是欺负你了,你跟我说,我帮你教训他!小两口这么多年,感情挺深厚的,哪能随随便便分手呢?” 李景馨心里冷笑,脸上则不动声色,开口劝道:“沈叔叔,我跟大宝已经不可能了。你有这个时间,不如帮着大宝找一个合适的对象。” 听到这话,沈老喜脸色微微一沉,立刻说道:“馨馨啊,你这就不对了。不能因为你家好起来了,你就把我们家大宝给踹了,这不是始乱终弃么?馨馨,我送你一句话,做人不能太忘本,知道吗?” 舍管大妈,还有一些准备上下楼的女生,全都站在旁边,跟着看戏。 怎么回事? 李景馨始乱终弃?真的假的? 平时看着她挺正经,挺清纯的一个小姑娘,其实是个绿茶婊? 真看不出来啊…… 李景馨站在人群中,脸色已经彻底冷了下来。她看着沈老喜,一字一顿地说道:“沈叔叔,做人可不能这么无耻。我植物人躺在床上几年,你可是一直逼着沈大宝跟我分手。即便是我后来清醒了,你依然嫌弃我哥哥穷。怎么,现在我哥开公司了,有钱了,你又要逼着我俩和好?沈叔叔,我也送你一句话,做人不能太嫌贫爱富!” 说完,她不再理睬沈老喜,转身就往楼上走去。 “李景馨,你给我站住!” 沈老喜想要追过去,却被舍管大妈一把拦住。 “干什么呢?又想往里闯是吗?” 沈老喜推了她两下,但舍管大妈一百八十来斤,跟小山一样,根本不是他这个瘦老头能推得动的。 他气急败坏,冲着李景馨的背影喊道:“小崽子,我告诉你,你别太张扬!我可知道你哥哥是干什么的!就他做的那些破事,够踏马判一百年的!” 李景馨不再理睬他,迈步上楼。 楼梯上,她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出去,冲着对面吩咐道:“乐乐,沈老喜一会儿会从大门离开……我不希望他再来烦我,你处理一下。” “知道了,馨馨姐,我来处理。” 此时,大门外,一名十八九岁的小年轻,剃了个半剃头,正蹲在一辆小轿车旁边,痞里痞气地抽着香烟。 周围还蹲着几个同样年轻的人,岁数也都不太大,全是毛头小子。 乐乐放下电话,扭头在人群中扫了一眼,接着冲一个烫着花卷头,正刷短视频的小伙喊了一声:“卷毛,你过来。” “来了。” 花卷头把手机往兜里一揣,迈步走了过来,恭敬地喊道:“乐乐哥,有事儿吗?” 乐乐点着一颗香烟,往他嘴里一塞,接着吩咐道:“一会儿,有个穿黑色布鞋的老头出来。你扫辆共享单车,再喝两口,狠狠撞他一下。” 说着,他掏出一瓶小瓶的白酒,塞到花卷头手里。 花卷头想了一下,开口问道:“大概多久?” “顶多半年吧。” 乐乐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馨馨姐吩咐的,能不能让她高兴,就看你了。等你出来的时候,兄弟们给你接风。”biqubao.com “行。” 花卷头点点头,拿起酒瓶,拧开盖子,往嘴里猛灌一口。 “好难喝!” 他吐了吐舌头,把酒瓶子也塞进自己兜里,重新叼着香烟,往旁边的共享单车走去。 一旁蹲着的七八名小混混,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他。 这帮人,都是李景馨接济的一些孤儿,不需要做什么工作,只为她卖命。 这些孤儿要么父母双亡,要么被遗弃,基本上被社会所遗忘,成了边缘人群。但李景馨的出现,让他们重新感受到了存在感。 乐乐就是这些人的领头,他是被父母遗弃的,从小捡破烂,后来小偷小摸,又经常跟混混在街头打架,被管教了很多次。 他唯一的亲人,是九岁的弟弟,因为一场大病,差点死了。 是李景馨出钱,又找了一位医生,替他弟弟治好了病。 从此之后,乐乐就把自己的命,交给了这个不比她大多少的小姑娘。 其他那些小混混,也大部分是这种情况。 乐乐喜欢管他们叫孤儿团,这帮人活着的意义,就是守护李景馨。 而他们的存在,连孙长青,梁超实他们都不知道。 “啪嗒!” 就在乐乐回忆过去的时候,旁边传来了车锁解开的声音。 花卷头骑在了一辆共享单车上面,冲着旁边的兄弟们摆了摆手。他屁股压在车椅子上,继续抽着烟。 “出来了!” 就在这时候,沈老喜踩着那双黑布鞋,一脸不爽地往外走。一边走,还一边打着电话:“大宝,你赶紧下楼,跟我来鱼龙中专!我就不信,那死丫头这么绝情……” 乐乐冲着花卷头一努嘴:“就是他,上吧。” 花卷头看着那个枯瘦的老头,直接扔了烟头,伸出略微有点哆嗦的手来,拿出酒瓶,又灌了一大口白酒。 辛辣的感觉,仿佛是一把刀子,插进了喉咙里,直达胃部。 这股不舒服的感觉,让花卷头撇了撇嘴。 虽然有些犹豫,但想到这件事能让馨馨姐高兴,一股前所未有的勇气,比喝酒都管用,直接灌入他的五脏六腑。 手已经稳了……他把酒瓶重新揣进兜里,擦了擦手心的汗,紧紧握住了车把。 那一双眼睛,跟老鹰似的,死死盯着沈老喜有些佝偻的背。 “呼呼……” 他深吸两口气,凭借着这股借来的勇气,猛地蹬上自行车,仿佛乘风的少年,向着沈老喜的后背就冲了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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