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尘看向周伊泽,这次孩子失踪的五家人里,这周伊泽由于早年当过销售,是最为能说会道的, 周伊泽本就憋了一肚子的话,此刻得到曾叔公眼神的鼓励,当即开口讲述起来。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掳走这二十多个孩子的,居然是个疯女人!而且,那女人还特别漂亮!当时我们跟着曾叔公,一路走向紫虎山的后山……” 周伊泽绘声绘色的说着,村民们越听越是入神, 周尘在一旁瞧着,不禁有些失笑, 不得不说,这周伊泽还是有几分当说书先生的天赋的,本来平平无奇的经历,竟被他给说的有些惊心动魄起来, “……最后,您猜怎么着?嘿!那疯女人几个纵跃就上了一棵大树,那身手,那动作,我的老北鼻,真是盖了帽了!由于孩子们都没受伤,所以,大家也就懒得追她,就这样,我们就各自抱着各自的孩子回来了。” 周伊泽说完后,村民们不禁听得啧啧称奇, 尤其是那疯女人,在他的讲述中,竟还带有了一分悲情的色彩, 就在这时,一位拄着拐杖的老者开口了。 这老者九十来岁,名为周晏荣,在周家村里,论起辈分只比周尘低了一辈,算是周尘的远房侄子, 周晏荣一辈子几乎没怎么出过周家村,勤勤恳恳的种地耕田,又与人为善,因此,颇得到大家的敬重。 只见周晏荣满面疑惑的看向周伊泽,道: “那女人长什么样,你再仔细说说?” 由于周伊泽是最初冲出去想要抓住那疯女人的几人之一,因此,也算是近距离看过那女人的长相,又加上他记忆力极好,略微想了想后,不假思索的描述了出来。 “她长着一张鹅蛋脸,眼睛也挺大的,而且,眼角有两颗泪痣,实话说,哪怕她满脸污泥,我都觉得她特别漂亮,当然,没我媳妇漂亮。” 说到最后,周伊泽的求生欲忽然涌了出来,瞧了眼旁边的媳妇,补了一句。 没曾想,周晏荣却是瞳孔一震,几步上前,干枯的手紧紧抓住了周伊泽的袖子,颤声道: “两颗泪痣?你确定没看错?是不是都在左眼角?而且,离眼角近的那颗比较小,离眼角远的那颗比较大?” 周伊泽睁大了双眼,惊奇道: “真是神了!您怎么知道?难不成您跟曾叔公学过风水算命?” 周晏荣闻言,抓住周伊泽的手却是一松,颤抖着退后了两步,旋即,竟似全身发软起来,连拐杖都脱手了。 好在周虎子眼疾手快,抢上去扶住了他。 自从一百零一岁的周铁柱驾鹤西去之后,村子里年龄最大的,就要属这九十七岁的周晏荣了。 因此,眼见周虎子扶住了周晏荣,没有让他摔倒,无论周尘还是其他村民们,都不禁松了口气。 周尘更是开口问道: “侄子,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难不成她是你的孙媳妇?” 周晏荣没有回答,反而问道: “尘叔,那女人右手的手臂上,是不是还有一条伤疤?” 周尘略一回想,似乎当时确实是在女人的手臂上看到过一条伤疤,不禁点了点头,道: “没错,这你都知道,她是你什么人啊?” 周晏荣忽然叹了口气,道: “说起来,她也是个可怜人,本来嫁到我们周家村,五年里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可突然有一天,她两个儿子不知道为什么竟全都失踪了,她找了足足大半年,几乎是求爷爷告奶奶,最后还是找不到,然后就疯了,没过多久,也从村子里失踪了。” 周伊泽好奇的问道: “那她老公呢?” 周晏荣更是颇为心痛的道: “她老公算是我的远房亲戚,比她疯的更早,后来失足落进鱼儿河里淹死了。” 这话一出,无论是周尘,还是周伊泽,乃至村民们,全都露出了疑惑之色。 只因,大家身为周家村人,按理来说,村子里出了这种事,早该听说过, 可,居然完全没有印象! 周伊泽颇为沉不住气,忍不住道: “您是不是记错了?我们周家村应该没有这么一家人吧,会不会是其他村的?” 周晏荣使劲摇摇头,道: “不会的!我怎么可能记错?她人很好,当年哪怕是她疯了的时候,还从家里拿白面饼子给我吃呢,只不过她老是觉得我们这些小孩子都是她儿子,大家有点害怕,渐渐的就疏远她了。” 仿佛雷霆猛然在脑海中轰鸣开来,在场几乎所有村民,头皮都瞬间一炸,跟着更是阵阵发麻! 周伊泽瞪大了眼,道: “什……什么?” 要知道,周晏荣今年都足足九十七岁了啊! 那个疯女人,却在周晏荣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给过周晏荣白面饼子? 那么,这疯女人该多少岁了? 在周晏荣小的时候,由于物质匮乏,是没有糖果之类的东西的,平时大家吃的都是粗粮饼,能有精细的白面饼子,对小孩子们来说就是美味佳肴了。 但,这也更印证出了,那疯女人的年龄! 周尘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觉得颇为不可思议, 就在这时,周晏荣却是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 “哎哟,不对劲,你们不是说那是个年轻女人吗?我都九十七了,她要是活到现在,怎么也得有个一百二十来岁了吧?那就不可能是她,不可能是她,是我老糊涂了。” 众位村民闻言,虽然心中还有疑惑,但却均都松了口气, 毕竟,在这个现实世界里,比起要让他们相信一个疯了的女人能活到一百二十多岁还保持二十来岁的模样,他们更宁愿相信是周晏荣记错了。 可,此番跟着周尘去找自家孩子的那五家人,包括周伊泽在内,心中的惊恐却无法消散。 只因,回来的路上,他们都听见周尘说起过,说算出了那女人过去就是因为失去了两个孩子,才受到刺激发疯的! 眼角的两颗泪痣,手臂上的伤疤,甚至连过去的经历都差不多完全重合,这又怎么可能不是一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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