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以安刚刚只是惊讶于他的赌注内容,此刻声音轻柔却有力量道:“没什么不敢的,你说吧,怎么比?” 成傲的目光扫视在场众人,最后目光定格在一个穿着病号服,脸色青灰的男人身上,抬手一指,“比试内容就是他,咱们就比谁能说出他身上全部的病症,说的越全的人获胜。” 黎以安走到那人面前,露出和蔼温柔的笑容,“这位先生,您愿意吗?” 那男人有些感动,他知道自己身患数病,命不久矣,所有人都不拿他当回事,如案板上的鱼肉,任人摆布,每天到点吃药换药做检查,像是机器人一样,只有眼前这个人还愿意问他愿不愿意,认可他身为一个人的自尊。 他用力的点点头,眼眶含泪,“我愿意。” 成傲不明白这男人在感动什么,但这并不影响比赛。 “我先来,嘴唇青紫,手不自觉的覆在左胸处,定是有胸痛的症状,乏力,呼吸困难,所以他有心脏病。” 病人点点头,表示自己确实有心脏病。 黎以安看了眼病人,抬手号脉,然后掀开他的眼皮,最后下结论。 “病人患有高血压引起的眼部血管异常,头痛,疲倦,不安,是高血压最明显的几种症状表现。” 成傲轻啧一声,“血压升高,心脏负担加重,我都说他有心脏病了,那他大概率就有高血压,你还真是会捡漏。” 黎以安没有同他争辩,真正有实力的人,向来不屑于占口头上风,而是继续诊断。 “既然你不服,那我就再说一个,这位病人体型偏胖,刚才我就看他在人群中频频喝水,想来有口渴的症状,心慌,出冷汗,所以他有糖尿病。” 糖尿病可不是光凭看就能看出来的,所以成傲对此很怀疑。 目光看向病人,“你还有糖尿病?” 病人依旧点点头。 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将病人身上的病症说了个全乎,越到后面,成傲越是心惊,因为他发现眼前这个女人好像并不只是个花瓶,是真的有实力。 而周围旁观的人已经不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了,有些怜悯的看着这个得病的男人。 天啊!身上这么多病,居然还能活着,真是不容易。 现实版的人坚强啊。 那男人已经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了,所以并没有什么反应。 只是在黎以安说出他最后一个病症是痔疮时,他的脸略微红了一下,因为所有人都盯着他的屁股看。 就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成傲的老师突然出来,赫然就是刚刚那个戴眼镜三十多岁和黎以安说话的男人。 他先是在成傲的头上拍了一下。 “不是说了让你在这里好好的解答一下大家的疑问吗?怎么就突然争吵了?你呀你,脾气就不能收敛点儿。” 成傲抱着头,再也没有那副骄傲的样子,抱头鼠窜,“老师别打了,这么多人呢,给我留点面子吧。” 他边说边往前走,赶紧离开这个危险的范围。 男人也顾不得这个糟心的徒弟,而是扫视人群,想看看他和谁吵起来了,在看到黎以安的那一刻突然惊讶。 “老师?” “啊?”成傲惊呼,“老师,你叫她什么?” 眼前这女人的年纪明显比老师要小上许多,怎么可能是老师的老师呢? “林清?”黎以安有些意外。 原来成傲的老师竟然是林清,她曾经的学生,其实说是学生,只不过是当初她闲得无聊,指导了他两节课而已。 黎以磨灭掉了对薄景澜的那些回忆,但是过往经历的事情自然大部分还是知道的很清楚的,所以也记得这个学生,他很优秀,凭借自己的努力从一个小山村里考上来,为人温和,不骄不躁,是个学医的好材料,她也是看中这点,才愿意指导他的。 成傲都还来不及告状呢,就看到自家老师对黎以安那是一个恭恭敬敬,生怕惹她不高兴。 “老师,你们两个人怎么认识?她这么年轻,怎么可能是您的老师啊,您是不是认错人了?” 林清这才想起来,还有个不听话的成傲。 一把拽住他,拎小鸡一般,赶紧让他道歉。 “这是我的老师!你要欺师灭祖啊!你说你刚刚说的那些话,那叫什么话,冒犯了你师祖,还不赶紧道歉,不然我徒弟的名号也别想要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徒弟。” 成傲微微震惊,林清身为老师,向来都是温温和和的,很少有这么生气的时候,看来他是真的很尊敬眼前这个女人。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眼前看起来还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女人,居然都已经成为他老师的导师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大丈夫能屈能伸才是最关键,但那声师祖,他是怎么也叫不出口的。 人群中早就有人对成傲看不顺眼了,现在更是落井下石的喊道:“成天才,你不是输的人要跪在地上嗑三个响头,大喊三声我错了,并且退出医学界,这辈子不能从医吗?怎么自己说过的话,现在忘了?” 林清皱眉,他知道自己这个徒弟狂傲,但没想到他竟然能这么轻易的把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尊严作为赌注。 成傲被自己的老师看的有点心虚,也有点下不来台。 知道这人是自己的徒孙,黎以安一向护短,也没想着难为他,“算了吧,小孩子开玩笑罢了。” 成傲被一个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人说是小孩子,当下脸色就黑了,噗通一声跪下来。 “愿赌服输!” 说完,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并喊了三声,我错了。 黎以安也不想摧残了这个好苗子,便说道:“你我各退一步,今天这件事到此为止,就算过去了。” 看好戏的人虽不甘心,却也知道成傲不可能真的放弃学医,这个结果已经算是好的了。 人群散了,黎以安去了林清的办公室。 刚看到黎以安过来的时候,林清也是非常的开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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