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之前,大伯拍拍黎以安的手,目光中满是歉意与不舍,“安安啊,真是不好意思,我也没想到你堂姐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真是对不住,是我没有教育好女儿。” “没事的大伯,你也别放在心上,这事儿都过去了,况且堂姐也真的知道错了,只是我怕小红心中有芥蒂,也怕堂姐再待在家里不舒服,您可千万别误会啊。” 在黎以安心里,这个大伯还是不错的。 “理解理解。” 林家刚嘴上这么说,心里恨不得和林倩倩断绝父女关系。 没用的东西,看他之后怎么收拾她。 在到达新住处之后,林家刚的眼神中一闪而过的嫌弃。 这比他们之前居住的地方的确差的太多了,一个百十来平的小公寓哪里能比得上那几万平连房带院的别墅呢,但还是比他们农村家里的自建房好多了。 也不知道他们是哪里来的资本居然去嫌弃。 许秋凤虽然心里急切的不愿意,却也不敢多说什么。 林倩倩这个罪魁祸首更是当了缩头鹌鹑不干去触霉头,她可没忘小时候偷吃两口肉被父亲吊在房梁上打了三天的经历,想想就让人浑身哆嗦。 只有林平知没什么顾虑,心直口快,“爸,妈,这房子也太小了吧,能住人吗?还亲堂妹呢,就这么对我们,她自己住大别墅,让我们一家住这老破小,我看她就是故意刁难我们一家!” 林倩倩也连忙附和,“就是,爸妈,我看她就是打心底里瞧不起我们,认为我们不配住别墅,衣服的事情只是她找的借口罢了,堂堂薄氏集团当家人的夫人还会差那两件破衣服吗?” 有了儿女在前面冲锋,许秋凤也想说两句,被林家刚厉声呵斥。 “都给我住嘴!一个个的胸无城府!我告诉过你们要谨言慎行,都忘了吗!一帮蠢货!刚刚你们那些话要是让她知道了,咱们一家就别想在a市待着了,怎么,都想回村里吗!” 一句话让三人都住了嘴。 村里日子艰苦,他们既然已经出来了,就再也不想回去了。 林平知平日里一直游手好闲,但这次被赶出来的经历,让他有些沮丧,他现在迫切的想找一个工作,证明自己的能力,多挣钱,把黎以安踩在脚下。 “爸妈,我要去找工作。” 林家刚从鼻孔哼出一口气。 “找工作?你能干什么?” 不是他瞧不起自己的儿子,是这小子从小就没什么头脑,做起事来也莽莽撞撞的,不给他惹祸就不错了,还出去工作?简直天方夜谭。 “我什么都可以干,就去妹夫的公司,薄氏集团可是大公司,我打听过来,连前台都是研究生学历,不过既然我姐能去,那我也能去。” 林平知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居然说出这样一句。 林家刚在听到这句话之后沉默了许久。 他不得不承认,林平知说的这句话还是能够让人心动的。 林平知继续道:“爸,妹妹最听你的,你去和她说说,我可是她亲堂哥,给我份工作,那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这点面子,她总不会不给你吧。” “行,那你去试试看吧,晚上请你妹妹他们一家过来吃饭,我同他们说说。” 最后由林家刚做主,邀请黎以安和薄景澜来家里吃饭,美其名曰庆贺乔迁之喜。 薄景澜公司业务繁忙就没来,黎以安一个人去的。 门口,林倩倩坐在轮椅上不断的向她身后张望。 黎以安也回过身,向身后看去,“堂姐这是在找谁?” “妹夫今天没来吗?” “他公司有事,就不来了,堂姐找他有事?” “哎呀,我找他能有什么事,不还是看在你的份上,就是不知道工作上的事情没有了我,会不会出现什么疏漏,有些担心,我这一下摔的可太不是时候了。” 黎以安觉得好笑,难道薄氏那么大一个公司,少了她这么个端茶倒水的还能黄了不成? “堂姐不用担心,一切都好。” 心里默默的追加一句,比你不去的时候还好。 饭桌上,大伯一家十分的殷勤,尤其是林倩倩,她坐在黎以安旁边,又是倒水,又是夹菜的,与往日形象十分不同。 黎以安正想着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想求她帮忙,就听她说道:“好妹妹,之前都是姐姐的错,我就是受伤了,心情郁结,你可别怪我啊。” 黎以安没想到她竟然还敢提这件事,脸皮真是厚的很,这下她想不计较被推下楼梯的事情都不行了,因为有个人在你身边无时无刻不在提这件事,仿佛是她的什么丰功伟绩一样。 黎以安放下筷子,定定的看着林倩倩,“堂姐不要这样说,肛肠科的刘主任说了,你这个痔疮再养几天就好了,就是换药的时候有些疼,忍忍就过去了。” 可不只是她一个人会旧事重提。 林倩倩表情一僵,林平知则是在桌上干呕一声,讪讪道:“妹妹,饭桌上就别说这些了,好恶心啊。” 林倩倩实在忍不了了,红着脸跑回了房间。 黎以安不好意思一笑,“真抱歉,忘记了,医生的职业习惯,你们继续吃,别管我。” 这还让人怎么吃的下去啊。 大伯母打破尴尬,“安安啊,你也知道你堂哥不争气,初中毕业就没继续读书了,现在连个好工作都找不到,更别提娶老婆了,你能不能帮帮忙,给他在薄氏找一份工作,不管多苦多累都行,我和你大伯就这么一个儿子,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也不会向你开这个口啊。” 大伯拉了拉老婆的袖子,满脸不愉,“吃饭呢,你跟孩子说这个干什么?平知没找到工作是他自己没本事,别给人添麻烦了。”转头看向黎以安,“安安啊,你大伯母没别的意思,别往心里去,该吃吃,来,吃饭。” 说着把她最爱吃的糖醋里脊挪到了她旁边。 “你爸小时候啊最爱吃这个了,也不知道你的口味怎么样,尝尝你大伯母的手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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