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史密斯先生,打断一下你们的谈话,您咳嗽多久了?” “老毛病了,不碍事。” “最近这两天病情有严重复发吗?” 史密斯有些疑惑,“这和我们这次合作有关系吗?” 薄景澜刚要解释自家太太是名医生。 黎以安就再次提问道:“喉咙异物感,嗓子干痒,夜间加重,久咳嗽不止。”、 此话一出,史密斯瞬间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她。 “对!尤其是晚上,咳嗽的更厉害了,我试了好多办法都没用,你能治?” “能,不过需要你配合一下。” 史密斯的助手很有眼色的让开沙发的位置,让他躺在上面。 “伸出左手。” 黎以安将手托在史密斯的手腕上。 肺主行水,果然是那里出了问题。 “林秘书,出门左拐的百风堂,帮我买个针灸包。” “好的,夫人。” 克丽丝坐在一边不屑一顾,“装神弄鬼。” 针灸包买来了,黎以安分别在史密斯的胳膊和腿上各扎了一针。 助手有些担忧的看着黎以安施针,“这……能行吗?” 史密斯的意识有些模糊,手脚也开始发热,“好难受啊。” 克丽丝上前就要把针拔下来,“你对我爸爸做了什么!还不赶紧救人啊!” 助手也赶紧上去帮忙,薄景澜是知道黎以安的医术的,挥挥手,命令道:“林秘书,拦住他们。” “是,薄总。” 薄家的保镖和史密斯的手下眼看着就要交上手了,黎以安拔掉了史密斯身上的四根针,“好了。” “好了?”克丽丝越过林子晨跑到父亲身边,“那我爸怎么还不醒?” “他劳累过度,睡醒了就好了。” 克丽丝看向门口,沉声命令道:“封锁房间,在我父亲醒来之前,谁也不许离开。” 黎以安看着门口乌压压的人群,心中有些诧异,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林子晨在一边请示道:“薄总,要调人过来吗?” 薄景澜摆摆手,“不必,擒贼先擒王。” 说完单手掐住克丽丝的脖子抵在墙上,眼神中透露着杀意。 黎以安无语了,上前按住史密斯的人中用力一掐。 心里寻思着看完病人赶紧回家,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这一下下去,就算是睡的再熟的人也该醒了,可史密斯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克丽丝急了,斜着眼睛怒视黎以安,“我爸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的命!” 薄景澜手上用力,制止了她的挣扎,黎以安走过去蹲下身询问,“你父亲还有别的基础病吗?” 这是她的职业病,每治疗一个病人都会询问家属情况,毕竟有些时候病人自己看不到自己不一样的行为。 这能够让她更精准的了解到病人目前的身体情况。 克丽丝愣了一下,狂怒道:“我爸身体好的很,哪有什么基础病,就是你把人治坏了,现在还想来推卸责任吗!” 黎以安叹了口气,看来从她这里问不出什么了,转头看向一旁踌躇犹豫的助理,“她什么都不知道,你来说吧。” 助理看了眼双目紧闭的史密斯,还是决定相信黎以安,他没有选择。 “老板他有慢性心衰竭,今年突然恶化,本打算换颗心脏的,可是最近太忙了,一直没能抽出时间。” “还有别的吗?” “没了,就这一个。” 克丽丝停止了挣扎,薄景澜也松开了对她的桎梏。 她不满的看向助理,“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 “老板不让告诉小姐。” 克丽丝颓然的坐在地上,她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父亲得了这么严重的病,她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黎以安知道了症结所在,治病就变得容易了许多,她拿出拍卖会上薄景澜送给她那枚价值一个亿的宫心丸,喂进了史密斯的嘴里。 “心脏就不必换了,回家好好调养就行,而且他的咳嗽也与心脏有关,也不必特殊治疗。” 助理惊喜的望着她,“你说的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一会儿等他醒了,你自己问问就知道了。” 在药效的作用下,史密斯悠悠转醒,醒来后觉得自己的嗓子舒服了许多,心脏也不疼了,整个人都焕发了光彩。 “刚刚发生了什么?” 他扶着头,缓缓从沙发上坐起来。 克丽丝一个飞奔扑过去,“爸爸!你感觉怎么样?还难受吗?” 史密斯慈爱的摸着女儿的头,随后做了一个深呼吸,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之前一些疼痛的地方都不疼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我没事了,竟然一点都不疼了!” 他双眼炯炯有神的看着黎以安,抓着她的手来回摇晃,“你真是神医!神医啊!感谢您治好了我的病!您想要什么,只要是我史密斯有的,一定满足。” 黎以安想着,卡里现在还有一百万,新医院后续的运转还需要不少钱,史密斯家族应该挺有钱的吧,若是不要点当报酬,岂不是暴殄天物? 再说了,她刚刚可是送出去一枚价值一个亿的药丸,要点钱回来,不过分吧。 她刚要开口,薄景澜俯身在她耳边说道:“别要钱,钱我也有,但史密斯家族的一个人情课不是那么好得的。” 黎以安深觉他说的有道理,于是走过去,反握住史密斯的手,塞给他一张名片,“先欠着吧,等我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会联系你的,这段时间你一定要小心,饮食清淡,定期来找我复查就好。” 克丽丝听不下去了,她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这么有效的灵丹妙药,觉得黎以安不过是歪打正着罢了,她撇嘴道:“我看你也没什么真本事,不过是碰巧而已。” “闭嘴,她现在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收起你那傲慢的态度!” “爸!” 克丽丝有些接受不了,这已经是他爸为了这个女人第二次下她的脸面了。 外门温叙怀的身影一晃而过。 他怎么会在这儿? 黎以安疑惑之际,不由往他身后的方向张望,想着温明空会不会也在这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893/74098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