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洛克说的这么轻松,陈天骄也觉得最近自己是不是有些草木皆兵了。 不过想想有不对,史密斯这样的人物,来到江州还能为了什么?肯定是为了天龙集团啊。 “好了,我的女神,我今晚就邀请史密斯共进晚餐,你看怎么样?” “好。” 陈天骄也想见一见这位传说之中的人物。 洛克打了电话,没想到,史密斯很干脆的就答应了,不过他却说,要见面现在就可以,不用等到晚上,他不喜欢什么晚宴。 这就是他的做事风格,陈天骄听了之后,立即回到房间,让助手给自己换了一身晚礼服,洛克也换上了一身西装,两人就来到了楼下。 十几辆车已经停好了,随意的上了一辆车之后,车队就开始向着史密斯说的地方去了。 江州软件园,刚刚投入使用,还没有开业,说起来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地方,不过像是史密斯这样的人选择这里,也就不奇怪了。 到了软件园之后,两人走进了大厅,就上了电梯来到了一间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很小,也很简陋,很难想象,史密斯这样的大人物,会一直待在这里。 “史密斯,我的老朋友,没想到在这遥远的东方,还能见到您。” 洛克热情的和史密斯打招呼。 “洛克,有话就直说,你知道,我不喜欢的虚伪的那一套。”史密斯直接说道。 边上的陈天骄看的两眼都在放光,这个史密斯还真是和传说之中一样,据说他喜欢利用好每一分钟。 “好吧,我想知道,你来江州,是为了那个天龙集团吗?” “是的,不过我是被人请来帮天龙集团的,所以,洛克,如果你要是有什么想法的话,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洛克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随后冷声的说道:“史密斯,你要和我洛克家族为敌?” “你洛克家族要和天龙集团为敌?”史密斯像是看傻子一样的看向了洛克。 “当然了,这个天龙集团的财富,还是值得我们洛克家族出手的。” 史密斯看了洛克一眼,随后指了指门口说道:“若是不想死的话,就赶紧离开江州,否则的话,你整个洛克家族都要陪葬。” “要我洛克家族陪葬?” 洛克的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他都不敢相信,这样无知的话,竟然是史密斯这个号称股神的人说出来的。 “现在你可以走了。” 史密斯指了指门口,显然是不想和洛克多说了。 洛克也没有多说,带着陈天骄就出来了。 走在门口的花园小路上,陈天骄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厉害。 史密斯的话,让她感觉到了极度的不安。 “我的女神,你想多了,史密斯只是一个操盘的,就算是他有股神的名头,也不是无敌的,他也是有对手的,比如金手指。” 听到金手指这三个字之后,陈天骄的眼中顿时死灰复燃,激动的问道:“金手指不是被判了终生监禁了吗?” 传说这位金手指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不过关于他的故事早就成为金融界的传说了。 他有三个徒弟,而史密斯就是其中一个。 传说他一辈子操盘却从来么有输过,唯一的一次却让他赔了一个倾家荡产,就是最后一次,从此他的不败神话破灭了。 直到三年之后,他因为灭门被判终生监禁,人们才知道他最后一次为什么会输掉,是因为对手绑架了他唯一的女儿。 “你觉得这样的人,大家会任由他在监狱里面老去吗?” 陈天骄也是反应了过来。 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有足够的价值,想死是很难的,因为连你的仇人都不会答应。 陈天骄忘记了这句话是谁说的了,不过用在这里却是最合适的。 “洛克,你这么帮我,倒是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了。” “你不用愧疚,在我的家族,一切都只看重利益,其实世间万物都是一样的,就像是你现在,我之所以看上你,不是因为你的美貌,因为美貌是可以花钱买到的,在我的家族,有一个专门驯养美女的地方,那里的女人可以满足男人任何的要求,也是一个家族兴盛必不可少的要素,就像是刚刚我床上的金发女郎,她们本身就是我的家族驯养,他们唯一存在的价值就是他们的身体。” 听到洛克的话之后,陈天骄如遭雷击。 因为她是女人。 曾经她看过不少书上记载关于女奴隶的事情,每一次看到,陈天骄的心里都会生出一股悲凉和恨意。 因为她认为,女人不比男人差,尤其是帝国现在女人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越了男人。 在她眼中,早就走在人类文明的前列,充满绅士风度的西方,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怎么能不让她感觉到触目惊心? 自己真的要成为这个男人的女人? 向往之中的爱情,如今已经变成了噩梦了。 可是她有退路吗?显然是没有的,如果这一次不能够吞并天龙集团的话,陈家就真的完了。 永远都不会有翻身的余地。 家族,家族,这就是给自己套上的枷锁吗? 算了!先拿下天龙集团再说。 陈天骄下定了决心,一旦拿回了陈家的钱,她就回到家族,再也不踏出国门一步了。 至于洛克,利用完了,就甩掉。 洛克看着陷入沉思的陈天骄,眼中露出了冷笑之色,拿出了手机直接说道:“我现在需要金手指的配合,让他明天赶到江州,另外,今晚再追加五十个亿,让天龙集团的股票再跌一跌。” 洛克现在似乎已经不管陈天骄了,完全把这一次的行动当成了自己的事情。 “我的女神,现在你满意了吗?” “满意。” 陈天骄的确很满意,在她看来这是东方帝国,是自己的主场,洛克家族就算是世界上的顶级豪门巨富,在这里,也不敢跟自己作对。 只是陈天骄不知道,这一次她错了,错的离谱。 因为洛克的动作,几乎是在整个帝国的高层注视下,幽莲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正在酒吧喝酒的秦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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