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很快就播放到了公布排名的画面。 林宜萱仅以五票的优势拿下了这一期的第一。 这也让所有的观众都欣喜若狂。 “我就说了林宜萱今天肯定是第一的。” “不过章琳也已经很猛了,只输了五票。” “如果没有林宜萱的话,章琳就是实至名归的冠军了,只可惜,既生瑜,何生亮。” 很快公布了下一期主题之后。 所有人都开始同情起林宜萱了。 “林宜萱也太倒霉了吧!” “是啊,其他人抽中的都是自己最擅长的题材,她却抽到了一个最难写的题材,看来下一期她要完了啊!” “那倒不至于,她这一期好歹是第一,下一期就算拿了倒数第一,估计也淘汰不了。” “这玩意属实还是得靠一点运气,看来这一次运气女神没有站在林宜萱这一边啊!” 星影公司内部,此时已经是一片沉默。 罗宾在听完蜗牛之后,脸色无比阴沉。 “我输得不冤,没想到大陆之中竟然还有这么优秀的音乐人,我心服口服。” 罗宾长叹了一口气说道。 “阿宾,不用泄气,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常胜将军。” 林晚安慰道。 “放心吧!我没有那么脆弱,不过这回回去,我得继续潜心提升我的实力,输的感觉我不想再体验第二次。” 罗宾缓缓地说道。 “你去吧!一路顺风。” 林晚也没有挽留。 下一期的主题跟励志没有关系。 也正是他擅长的题材,自然没有必要将罗宾留在这里。 唐义东也很干脆,派人将罗宾送到机场去了。 “林晚先生,下一期你有把握吗?” 唐义东缓缓地问道。 “唐总放心,下一期没有问题,而且他们那边抽中的是民谣,我们的胜算又增加了好几成。” 林晚信誓旦旦地说道。 “行,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唐义东点了点头说道。 其实他现在对林晚已经有些失望了。 不过他现在除了信任林晚,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尽力而为。” 林晚表情郑重地说道。 到了第二天。 京城各大媒体头版头条,并没有宣传我为音狂的收视率破了6.5%。 而是一直在宣传蜗牛这首歌。 每家媒体的报纸都在长篇累牍地报道这首歌,称这首歌是近年来最优秀的励志歌曲。 这首歌唱出了每个人内心对梦想的渴求。 可以说是最打动人心的歌曲。 很快,京城教育局宣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 打算将蜗牛选进学校的爱国主义教材之中。 这个消息,瞬间让蜗牛这首歌的人气再度暴涨了一个层次。 “好家伙,入选教材了,这也太有排面了。” “是啊,流行歌曲入选爱国主义教材,这可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啊!” “这样的好歌入选教材,也是正常的事情。” 楚阳来到了清阳娱乐公司。 这一天,正是要将歌交给林宜萱的日子。 楚阳一走进录音室。 便看到张博在教杨雪依唱歌。 经过这么多天的调教。 杨雪依已经逐渐找到了状态。 这首歌很快就要学完了。 等到学完之后,就可以开始正式录制了。 他们看到楚阳来了,就立刻停了下来。 第一时间从录音室出来了。 很快程明浩和林宜萱也赶了过来。 因为楚阳到公司的时候给两人打了电话,把他们叫了过来。 “老板,歌是不是写好了?” 林宜萱一脸期待地问道。 尽管她对楚阳写民谣没有什么信心。 但是她内心还是抱有期待。 就算下一期拿不到第一,只要不拿最后一名。 那她就不可能会被淘汰。 只要没有被淘汰,那就还有希望。 所以其实她对楚阳的歌,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只要质量还过得去,那她就心满意足了。 “写好了,拿去吧!” 楚阳拿出一张纸递给了林宜萱。 所有人第一时间凑了过来。 只见最上方写着歌名。 歌名是三个字,安和桥。 “安和桥?不就在京城吗?” “这首歌跟那座安和桥有关系吗?” “应该是有的。” 楚阳听着众人的议论,不由得笑了笑。 安和桥的确就在京城的海淀区。 清雍正二年,在今天的安河桥村北侧设有圆明园护军营正红旗,并在附近设“丰益仓”。 为出行方便,在临近的河上修建了一座木桥,取“安澜平和”之意称“安和桥”。 在1963年时,因为遭受暴雨袭击,安和桥损毁严重。 所以后来便用钢筋混凝土重新修建了一下。 这首歌在后世的传唱度十分的高。 尤其是在短视频的时代来临之时,这首歌更是深入人心。 特别是这首歌的间奏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说安和桥的间奏一出,连路边的狗都有遗憾。 可见这首歌有多么的打动人心。 “这首歌,写得未免也太好了吧?” 张博很快惊呼出声。 “是写得真好,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都是顶级的。” 林宜萱一脸震惊地附和道。 她本来以为楚阳不会写民谣,恐怕质量不会太高。 然而,她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低估楚阳的实力了。 原来楚阳不仅会写励志歌曲和爱情歌曲,写民谣都这么厉害。 有了这首歌,她觉得下一期拿冠军也不是没有希望。 “去唱一下试试,张博你来伴奏。” 楚阳缓缓地说道。 两人当然不会有异议,于是立刻走进了录音室。 林宜萱站在了话筒前,张博则是拿起了吉他。 楚阳正好瞥见了录音室的角落里有一个非洲鼓,心道正好用得上。 于是他也立刻走进了录音室。 “老板,你怎么也进来了?” 张博疑惑地问道。 “我也来伴奏。” 楚阳回答道。 “您也伴奏,可是这里只有一把吉他啊!” 张博吃了一惊说道。 “我不用吉他,我要用它来伴奏。” 楚阳走过去,将非洲鼓拿了起来。 众人见状,顿时一头雾水。 用非洲鼓伴奏,实在是很少见。 他们搞不明白,楚阳用这个伴奏能起到什么效果。 “老板,您打算怎么搞?” 张博疑惑地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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