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情?” 楚阳疑惑地问道。 “林宜萱最近接到了一个通告,是京城卫视的一档唱歌比赛节目。” 程明浩回答道。 “唱歌比赛?有什么要求吗?” 楚阳眉头一皱问道。 “是的,这档唱歌比赛叫做我为音狂,要求每个歌手每一轮唱的歌都得是原创。” 程明浩缓缓地说道。 “原创?所以……你是想让我出手?” 楚阳满脸笑容地问道。 “没办法,老板您是我见过最强的,只要您一出手,冠军一定是囊中之物。” 程明浩干笑了一声说道。 “宜萱想要参加这个比赛吗?” 楚阳看向林宜萱问道。 “想,听说这次参加比赛的歌手都是实力很强的,我想跟他们比试一下,只要打败了他们,我的名气一定会更进一步。” 林宜萱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既然你想参加,那就参加吧!写歌而已,对于我而言,易如反掌。” 楚阳的脸上,洋溢着无比强大自信。 都说自信的男人是最帅的。 此时楚阳的样子,直接让杨雪依和林宜萱看直了眼睛,也红了脸庞。 老板长得越来越帅了。 林宜萱红着脸,直直地看着楚阳。 “这个臭男人,以后也不知道还会吸引到多少女孩子。” 杨雪依看了一眼林宜萱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不过还好楚阳不是那种见女人就往上扑的花心大萝卜。 如果对方真是那样的人,她也不会这么喜欢。 “谢谢老板。” 林宜萱开心地说道。 “把节目的资料发给我,我想看一下参赛的歌手有哪些。” 楚阳缓缓地说道。 程明浩很快就将节目的资料拿给了楚阳。 楚阳接过资料并没有看,表示等回家以后再看。 他在这里待了两个多小时,将最近堆积起来的,需要他签字的文件全部签掉了。 在这里吃完午饭后,便离开了娱乐公司。 下午回到杨家,楚阳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开始看起了资料。 我为音狂,是京城卫视企划的一个音乐比赛类节目。 这个节目还有三天就要开始录制。 录制的节奏是一周两次。 赛制就是一共有七个歌手参赛。 每一轮比赛后,由现场的观众投票。 两轮比赛票数最低的歌手淘汰。 然后继续循环往复,直到剩下最后两位歌手进行决赛。 每个歌手都必须带一个创作搭档。 这个搭档就是专门给歌手写歌的。 每一期都会出一个题目,给歌手的创作搭档命题创作。 这种难度相当考验人的创作能力。 这当然也是这个节目最吸引人的地方。 命题作文,可是戴着脚镣跳舞。 你平时怎么创作的,别人都不知道。 现在命题作文,就看你还能不能保持水准了。 楚阳倒是对这个命题作文完全没有畏惧之心。 他的脑海里的歌太多了,随便拿出一首就是王炸。 随后,他看了看参赛的歌手以及他们的创作搭档。 摇滚天王齐清,创造搭档是何明汉。 楚阳看到这两个名字,脸上也是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没想到这两个人也来了。 齐清可是老牌的摇滚歌手,本身也有一定的创作能力。 而何明汉更是老牌的音乐制作人,创作过很多脍炙人口的歌曲。 两人也是多年的老搭档。 看来京城卫视是懂流量的,因为情怀就是最大的流量。 这个齐清看来应该是林宜萱强劲对手了。 剩下的几个人,有成名已久的老派歌手,也有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新人歌手。 无论是谁,也都是在歌坛里闯下了名头的人,也都是有作品傍身的人。 这个年代的歌手,靠的都是作品。 完全不像二十年后。 一些男不男女不女的小鲜肉,没有任何代表作。 只是站在台下耍个帅,扭两下屁股,就有无数的小仙女为他们疯狂。 甚至还有所谓的穿着婚纱赴青春之约的恶心行为。 实在是让人感觉很无厘头。 楚阳翻到第六个人的时候,突然顿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人,正是星影公司的章琳。 上一次章琳在参加央视国庆晚会选拔的时候,输给了林宜萱。 当时星影还请了台岛的一个著名音乐人袁武山来助阵,想要赢下选拔赛。 万万没有想到。 楚阳拿出了一首万疆,直接让袁武山颜面扫地。 他也靠那一次赢了唐义东五亿。 没想到,这一回双方又要开始比赛了。 楚阳很好奇章琳的创作搭档会是谁。 他看向后面,只见上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留着长发,面容瘦削,颇具艺术家气质的中年男人。 这个中年男人的名字叫林晚。 楚阳看到这个名字,也是有些惊讶。 没想到,竟然是林晚。 林晚可是港岛非常有名的音乐制作人。 创作出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歌曲。 可以说,他的歌曲几乎霸榜了整个九十年代。 没想到唐义东能把这个人请过来,看来所花费的代价绝对不小。 为了拿下这次歌唱比赛的冠军,唐义东真的是豁出去了。 不过楚阳倒也没有太在意。 有他这个开挂的人存在,就算是曲神来了,都得歇菜。 看完了之后,楚阳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天已经黑了下来。 这时,突然有人敲门了。 楚阳打开门一看,只见杨雪依正俏生生地站在门外,笑脸吟吟地看着他。 “有事吗?” 楚阳看到杨雪依,不由得有些头疼。 他实在是不愿意单独面对杨雪依。 “现在才八点多,要不出去逛逛?” 杨雪依笑着问道。 “上次出去都没有逛都遇到危险了,这回还出去逛啊?” 楚阳一脸无奈地问道。 上次在港岛,因为只带了李云龙一个人,差点就被王天霸给干掉了。 杨雪依还被绑架,九死一生。 没想到对方竟然还想着出去逛街。 “放心了,上次是在港岛,这次是在京城,谁敢动我,而且我已经安排人暗中保我们,绝对不会有事的。” 杨雪依毫不在意地说道。 “行吧!你想去哪里逛?” 楚阳见杨雪依的态度很坚定,知道无法拒绝,只好答应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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