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办法?” 杜临德眼睛一亮问道。 “今天表演节目,你排在那个林宜萱的前面,只要你唱得好,引爆了全场,那林宜萱最后一个上就会变得十分尴尬,到时候楚阳的脸色也不会好看。” 齐昌明缓缓地说道。 “这是一个好办法,以我们家阿德的实力,绝对能够压制今天所有的歌手。” 花衬衫男闻言,立刻无比自信地说道。 “没错,这回我还特地请了一个金牌词曲人给我写了一首曲子,十分契合今天的主题。” 杜临德也是信心满满地说道。 “那就好极了,今天晚会结束之后,还会评选出观众最喜爱的节目,到时候只要你获奖了,让楚阳觉得丢脸了,咱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齐昌明满脸冷笑地说道。 “行,今天我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龙国的流行文化,还是港岛最强。” 杜临德淡淡地说道。 不过他的心里也有另外的想法。 此时的他,脑海之中依旧萦绕着杨雪依的身影。 这么漂亮的女人,一定不能放过。 有机会,我一定要得到她。 得不到她的心,那就得到她的身体。 哪怕只有这么一次,这辈子也值了。 齐昌明当然不知道杜临德的想法。 要是知道的话,他一定会当场跟对方翻脸。 并且会破口大骂:“你找死,不要连累我。” 从此以后,他就会彻底和杜临德划清界线。 只可惜,他不是神仙,不可能看得穿杜临德的心思。 “我们赶紧进去吧!” 齐昌明笑了笑说道。 他不敢明着跟杨雪依对着干。 但是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上给对方添添堵,对方也不会对他怎么样。 二人就这样一起走进了演播大厅。 花衬衫男见状,也不敢耽搁,连忙跟了上去。 楚阳等人走进了演播大厅。 这里面积很大,足足有1600多平方米的面积。 观众席上也摆上了上千个座位。 中间的舞台,呈一个巨大的扇形形状。 周围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屏幕。 楚阳还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感觉无比新鲜。 不过这里的布局和装修,远没有二十年后电视上看得到那么华丽。 中秋晚会开始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所以有很多的工作人员在这里不停地忙碌着。 而观众席上的观众,也来得差不多了。 每一个座位几乎都已经坐满了。 “雪依,你的座位在哪里?” 楚阳好奇地问道。 “座位?我没有座位啊!” 杨雪依缓缓地说道。 “你没有座位?那你进来坐哪儿?” 楚阳吃惊地问道。 “我在楼上有专属包间的,正经人谁坐一楼啊!” 杨雪依满脸不屑地说道。 楚阳:“……” 沈梦清:“……” 这句话,实在是太装逼了。 不过别人是装逼。 而杨雪依是真的牛逼。 “走吧!跟我一起去包间坐吧!” 杨雪依缓缓地说道。 “这……不太好吧!” 楚阳看了一眼沈梦清,有些为难地说道。 “你矫情什么?一个大男人婆婆妈妈的,真不爽利。” 杨雪依没好气地白了楚阳一眼。 “就是,有包间坐还不好吗?你平日里这么聪明的人,今天怎么这么笨啊!” 沈梦清也附和道。 “梦清,你……” 楚阳万万没有想到,沈梦清竟然会跟杨雪依站在一边。 “你不去算了,我跟雪依一起去。” 沈梦清假装无视楚阳说道。 “没错,我和梦清去楼上包间,你就一个人待在一楼吧!” 杨雪依拉着沈梦清的手,直接朝二楼走去。 只留下楚阳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好家伙。 这俩娘们儿是彻底站到统一站线了吗? 她们两个人不应该是水火不容的吗? 这化敌为友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 难道她们两个人想要一起嫁给我? 可是这个国家是不允许娶两个老婆的。 如果她们真的想要一起嫁给我,那我该怎么办? 我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 看来一个男人过分优秀,也是令人十分苦恼的。 楚阳长叹了一口气:“人生啊!真是寂寞如雪。” 就在他发出这声感慨的时候。 这才发现杨雪依和沈梦清已经上了楼梯了。 “你们两个人等等我啊!” 本来还沉浸在装逼心态中的楚阳,瞬间就破防了。 他立刻跑步跟了上去。 三人很快走进了包间。 这里包间的布局跟楚阳在证券交易所的布局相差无几。 有沙发,有桌子,墙上还挂着一台电脑。 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零食和水果。 这都是杨雪依来之前,让人提前准备好的。 不过这里和证券交易所的包间唯一不同的就是窗户不一样。 证券交易所的包间窗户就是普通的窗户。 而这里的包间,在朝舞台的那一方有一个巨大的落地窗。 正好可以看到舞台。 不得不说,这里的视线相当的好。 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一切。 “我们就在这里看着吧!” 杨雪依坐到了沙发上,拿起一个苹果递给了沈梦清。 “这个包间还真是不错。” 沈梦清接过苹果,笑着说道。 “京城的豪门世家都有,只是他们很少来这里罢了,因为这种晚会实在是有些无聊。” 杨雪依缓缓地说道。 “这个包间要交钱的吗?” 楚阳好奇地问道。 “当然,不过钱也不多,一年交给十几万的保养费罢了。” 杨雪依点头说道。 一年十几万,对于这个年代的普通人而言,绝对是一笔巨款。 但是在场三个人,都是亿万身家。 十几万在他们眼中,就跟十几块差不多。 “对了,林宜萱第几个出场?” 杨雪依缓缓地问道。 “最后一个。” 楚阳回答道。 “看来晚会还是对你的歌很重视的。” 杨雪依点了点头说道。 “我有信心,今天过后,这首歌一定会像隐形的翅膀一样风靡全国的。” 楚阳信心十足地说道。 只有他最清楚,二十年后这首万疆的传唱度到底有多高。 “我也是这么觉得,今天这首歌一定会红的。” 杨雪依点头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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