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阳在来公司之前,就跟方大同打了一个电话。 大老板到来,方大同当然不敢怠慢。 于是带着公司的高层,早早地就站在了门口等着楚阳。 哪怕是等了十几分钟,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敢露出了一丝不满。 毕竟这是等待大老板,给自己发工资的人。 等一个给自己发钱的人,谁会去埋怨。 十多分钟之后。 一辆拉风无比的宾利728从远处驶来,停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些高层有第一次看到楚阳这车的,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这才是有钱人啊! 大丈夫当如是啊! 当楚阳下车之后,这些第一次看到楚阳的人,脸上都露出震惊的表情。 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的大老板竟然这么年轻,而且长得还挺帅。 “欢迎楚总。” 方大同立刻带头鼓起了掌。 众人反应过来,纷纷跟着鼓掌。 楚阳见状,也是啼笑皆非。 这个方大同还真是会整活儿。 他伸出右手往下压了压,众人立刻停止了鼓掌。 这个动作可以说,真的是霸气侧漏。 “楚总,欢迎您回来。” 方大同满脸笑容地说道。 “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喜欢这种东西。” 楚阳缓缓地说道。 “好的,大家都忙工作去吧。” 方大同立刻对众人说道。 众人闻言,立刻散去了。 “楚总,我们现在是去办公室吗?” 方大同满脸笑容地问道。 “走吧!” 楚阳点了点头。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公司里肯定积压了很多事务要处理。 他打算尽快处理完,然后赶回老家跟父母汇合。 来到总裁办公室。 方大同立刻向楚阳汇报起近期的工作情况。 楚阳着重问了一下商场目前的建设情况。 方大同表示目前商场的建设情况一切正常,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了。 楚阳对方大同也表示了认可。 他签了一些文件之后,便马不停蹄地离开了这里,赶到了清阳实业。 在这里,他也听取了林国良的工作汇报,然后把急需处理的文件全部签掉了。 在忙完这些之后,他立刻坐上车朝着老家赶去。 李云龙开车的速度很快,恐怕只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就能赶到老家了。 就在楚阳还差五分钟的时间,赶到老家祠堂的时候。 此时的楚松已经坐在了楚家的祠堂之中。 祠堂之中,已经坐满了村子里各家的代表。 这些人一看到楚松进来,脸上都露出了鄙夷的表情。 很明显对楚松都十分嫌弃。 楚松一进来,本来想找个位置坐。 但是所有人都不愿意跟他坐在一起。 无奈之下,他只好找个不起眼的角落蹲在了那里。 “阿松,你怎么来这么晚?搞得连三叔公这样的长辈都在这里等你,真不像话。” 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站起来质问道。 这个中年人名叫楚大礼,是楚大义的亲哥哥。 由于楚大义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也让他这个当哥哥的在村子里地位很高。 他当然也就瞧不起楚松这样的穷酸鬼。 “大礼哥,十分抱歉,我刚从城里赶回来。” 楚松赔着笑脸说道。 他尽管知道自己的儿子有钱,但不知道楚阳有多厉害。 所以他尽量不去惹事,免得给楚阳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你一大把年纪跑去城里干嘛?打工吗?” 楚大礼冷笑了一声问道。 “我儿子在城里给我买了房,所以我们两口子就去住了。” 楚松无比骄傲地说道。 这句话惹得众人哄堂大笑了起来。 “你儿子还在城里买房?骗鬼呢?” “就是,你家里什么情况谁不知道,别说买房了,恐怕租房都租不起吧!” “我看他就是在城里打工,看看能不能给自己的儿子买套房吧,我听说他儿子在学校里都天天吃盐菜馒头。” 在场的众人,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楚松的话。 城里的房价,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天价。 也就只有楚大礼才能够在城里买房。 这还是靠着楚大义的钱才买的。 楚松被众人嘲笑的面红耳赤。 他本来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现在更是半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 无奈之下,他只好蹲在那里,不停地抽着烟,来缓解内心的愤懑情绪。 好在这些年,他早就被人嘲讽惯了,所以这样的情形他还承受得了。 “好了,不要笑了,该谈正事儿了。” 坐在最上首的,一个七十多岁,须发皆白的老人用手中的龙头杖,重重地敲了一下地面。 这个老人名叫楚奇,是整个家族地位最高的族老。 传闻他在解放前读过大学,也算是村子里当年是有文化的人。 以前村子里生了孩子,一般都会找他起名字。 在这个村子里是没有村长的,族老才是真正的话事人。 所以楚奇一发话,所有人都立刻闭上了嘴。 “人都到齐了吗?” 楚齐抽了一口旱烟问道。 “三叔公,我弟弟楚大义还没有回来呢!” 楚大礼立刻说道。 他提起楚大义的时候,脸上满是骄傲的表情。 这个弟弟在京城身家过亿。 这些农村人,一年收入撑死几百块钱。 连一万块钱都没见过。 过亿的身家,对于他们而言,更是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从京城过来,的确是要花费一些时间,那我们先开会吧,边开边等。” 楚奇缓缓地说道。 人就是这么双标的。 楚大义迟到了,就没有人说什么。 楚松迟到了,所有人都冷嘲热讽。 究其原因,只有一个。 那就是楚松穷,而楚大义富。 这就是现实。 就连楚奇地位这么高的人,也都不敢指责楚大义迟到。 而且楚大义每次回来,都会给这些人施小恩小惠。 自然更不会有人敢说楚大义了。 所以,一个人只要有钱,他的地位就会很高。 相反没有钱,谁都瞧不起你。 “今天我叫大家来,就是来商量一下修建祠堂的事情,这间祠堂已经建了几十年了,实在是太老了,所以我打算重新修建一座祠堂出来,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 楚奇淡淡地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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