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光收到长歌短信时,险些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 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帝都补课,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学习,学到凌晨1.2点倒头就睡,这样枯燥的补课生活中,唯一开心的事情就是关注他姐,秋长歌的动静。 他注册了一个微博号,跟千万的小夜莺一样,潜伏在个超里捡垃圾,每捡到一个他姐的垃圾,他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信心百倍地继续学习。 考到帝都大学,然后离他姐近点,再近点。 “爸妈,我姐回来了。” 许大志夫妇放下勺子,喜出望外地说道:“长歌来了?在哪里?” “应该在酒店,说让我好好考试,考完了一起吃个饭。” 许大志夫妇连忙围上来,看着他的微信,秋长歌只说了一句话:“到a城了,高考好好发挥,考完出来吃饭,带上你爸妈。 考不好,呵!” 那一声“呵”带着莫名的压力,许文光觉得自己要是考不好,估计腿会被她打断吧。 来自姐姐的宠爱和威胁。许文光内心隐隐激动,原来,姐姐一直没有忘记他,她那么忙,特意回来给他加油。 许大志夫妇翻来覆去地看着这一句话,见养女只说了一句,而且上一次发微信的时间还是大半年以前,有些欢喜又有些惆怅。 许大志敲着烟袋,有些惆怅地说道:“也不知道长歌在帝都生活的习不习惯,那边有没有人欺负她。她那个爹妈不是都在坐牢吗,现在人瞧不起我们穷人,更瞧不起家里有人坐牢的人。” “对啊,要是被人欺负怎么办,我听说帝都那地方,一块砖头砸下来,能砸死好几个官。” 许文光见他爸妈忧心忡忡的样子,连忙拿回手机,说道:“我姐跟秋家没关系,不是亲生的。你们别瞎担心了,没人能欺负的到她。” 多亏了这小半年在个超里捡的垃圾,让他知道他姐原来压根就不是秋家的亲生女儿,而且谁能欺负的到秋长歌! 许文光想起她那一身的气度和压迫感,觉得她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许文光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许大志夫妇惊呆了:“啥叫没关系?不是亲生的?这怎么可能的呢?” 许文光:“这事我也不清楚,过两天你们问我姐,我去看考场了,爸妈,你们这两天去买一身新衣服,好像我姐夫也跟了过来。” 如果他没有猜错,他姐男朋友一定会跟过来,可惜了,不是他前姐夫。 “啥?男朋友?”许大志夫妇再次震惊成雕塑。 * 高考两天下起了小雨。长歌没去考场,也没有去接许文光,而是跟傅怀瑾一起回了秋家别墅。 a城首富的别墅时隔一年就荒废的不能看,草坪无人打理,喷泉结满了蜘蛛网,整个别墅死气沉沉。 一靠近秋家别墅,长歌心头便泛起一股莫名的心悸感,心跳有些加速。 她按住胸口的位置,轻轻皱起了眉尖。 “怎么了?”傅怀瑾见她脸上没有血色,连忙扶住她,“哪里不舒服吗?” “可能是低血糖,有些晕。” 傅怀瑾俊脸微变,打横将她抱起,直接抱上了车。 车内冷气开的足,长歌打了一个寒颤,忍不住往傅怀瑾怀里缩了缩,感受到他身上源源不断的温度和能量,这才渐渐好转。 “喝点水。” 长歌喝了一口水,见傅怀瑾紧张地看着她,微微笑道:“好像没事了。” 这里的磁场跟她十分的不契合,那种心悸感与其说是低血糖晕眩,不如说是磁场排斥,长歌眼帘微敛,心头有些凝重。 不知道这是以命换命的禁术后遗症,还是别的缘故,还是跟傅怀瑾三十而逝的命格有关系。 傅怀瑾见她脸色恢复,没有松手,手臂收紧,将她抱在怀里,许久低哑道:“等回去,我带你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长歌一日三餐都是正常吃,最近确实嗜睡了一点,但是也不至于低血糖昏眩,她一定是哪里不舒服,怕他担心才没说。 长歌点头:“好。秋家别墅就不去了,也不是什么吉利的地方,秋明生夫妇入狱之后,想必生不如死。” 这种地方,不适合她这样的孤魂野鬼停驻。 傅怀瑾点头,吩咐司机开车返回。 难得两天空闲时间,他本意是想陪长歌走走过去的路,看看她以前生活的地方,没有想到她会身体不舒服。 一离开秋家别墅地带,长歌便感觉骨子里的冷意消失,她垂眼给文理打了一个电话:“文助理,秋明生夫妇现在怎么样?” 文理顿了半秒钟:“秋小姐,您怎么会问起秋明生夫妇?您在a城?” 文理火速打开朋友圈,果然看见许文光昨天发了一条朋友圈,发了一排的笑脸,许家这小子十分的聪明内敛,平时压根就不发朋友圈,这是高兴过头了。 当了许文光一年的老师,他知道这小子最在乎的就是秋长歌。 秋长歌回a城了! 巧了,他跟陆总也在a城。陆总最近很疯,这一趟是特意回a城,折磨秋明生夫妇。 “赎罪的罪人好不到哪里去。秋小姐,您是有什么事情吗?” 长歌眼眸眯起,文理这人滴水不漏,比陆西泽对她的戒心还要重,看来秋明生夫妇确实生不如死。 “我想见一见他们。” 她想知道,是秋家别墅的磁场跟她不契合,还是生活在这里的人。做排除法,总能找到那丝丝缕缕的脉络。 文理迟疑了一下,低声跟陆西泽说了情况,没敢看他幽暗如夜的眼睛。 陆西泽看着没有挂断的电话,听着电话里她的呼吸声,极轻极绵长,他眼眸陡然一深,低沉说道:“可以见,让她晚上8点来一趟枫叶名邸。” 他们曾经的家。 文理点头,微笑道:“秋小姐,我跟陆总也在a城,秋明生夫妇的情况有些不太好,陆总想见您一面,晚上8点枫叶名邸。有些话,陆总想当面跟您说。” 傅怀瑾离她近,一字不漏地听到了,顿时眼眸一暗。陆西泽竟然也在a城,还要见长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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