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看了看手腕上的淤青,她的皮肤一贯如此,稍微磕碰一下就会留下明显的淤青,看着恐怖,其实不痛不痒的。 “不用,过两天就好了。” 长歌淡淡摆手。 陆西泽见她满不在乎的模样,起身一言不发地将她拉到沙发坐下,打开医药箱,低头给她上药。 指尖的肌肤完美无瑕,除了手腕上那一圈碍眼的淤青,陆西泽皱眉,他有强迫症,见不得漂亮的东西有瑕疵,所以必须要给她治好淤青。 他都没怎么用力,手腕就成这样,看来以后还得更轻点。 长歌见他垂眼给自己上药,浓密的睫毛落下一道阴影,五官白皙俊美,试探道:“秋明生知道你的身份吗?” 陆西泽眼底闪过一丝暗光,若有所思地说道:“还不知道,你好像一直直呼你爸的名字。”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男人垂眼暗自深思,从他们结婚当天开始的,以前秋长歌在秋明生夫妇面前自卑胆小,又卑微又舔,毫无自我,可结婚之后。 陆西泽意味深长地勾起唇角,结婚第一天回家,秋长歌就闹的秋家鸡犬不宁,不仅教训秋超群,还亲自戳穿那个所谓的前男友的骗局。事后他想起这桩事情,让文理去查,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当时以为秋长歌是因为结婚受了刺激不正常,现在想来,她就是那时候性情大变,像是彻底变了一个人吧。 陆西泽甚至隐隐高兴,自己娶的是后来的秋长歌! 长歌冷淡开口:“他不配。” 秋家见原身没有利用价值,对她非打即骂,这种人属实不配为人父母。 “既是如此,为何不跟秋家断绝关系?”陆西泽抬眼,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忘了。” 长歌抚了抚额,她是真的忘了还能断绝父女关系。其实断绝父女关系意义不大,血缘斩不断,如今秋家的烂摊子不还是落到她头上了?陆西泽不还是找到她来父债子偿?她因原身重生,自然好处坏处都得受着。 陆西泽低低笑出声来。 “先生,太太,秋小姐来了。”夏嫂在门口低声说道,秋家的事情一出来,她还担心太太会一怒之下不回枫叶名邸。 好在今天先生亲自去接,两人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相处也如往常。 夏嫂内心欣喜,又隐隐觉得不真实,只觉这两位的心思都不是一般人能揣摩的。 来人是秋清莹。 秋清莹一身小白裙,眼睛哭的水汪汪的,我见犹怜地站在门口,见长歌和陆西泽一起出来,顿时脸色微变,随即哽咽道:“姐夫,对不起,秋家的事情我都不知道。” 陆西泽闻言凤眼微深,问道:“什么事情?” 秋清莹也知道他的身份?陆西泽眼底闪过一丝冷光。 “我知道你这段时间在秋家受尽了委屈,我想帮你,可是碍于身份不好帮,我已经跟秋家断绝关系了,我本也不是秋家人,这些年我知道很多秋家的秘密,要是需要我帮忙,姐夫,你尽管提。” “哦,你想怎么帮我?” 秋清莹看了一眼屋内,怯怯地说道:“我可以进去喝口水吗?今天一整天都惊吓的不行。” 陆西泽看了一眼长歌,见她一副看戏的表情,面无表情地点头。 秋清莹喜出望外地进屋,看着偌大的客厅,这么小的房子,陆西泽是怎么住的下去的?听说他名下资产千亿,房产石油矿业遍布全球,而且还研发出了新型武器,如此富可敌国的人居然窝在不到300平的小房子里,简直离谱。 不过这一次她是有备而来,她刚刚艰难解锁了反派剧情,知道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一次她必能攻略陆西泽,留下好印象。 至于宋星河那边她也没放弃。现在秋家出事,秋长歌直接被定在耻辱柱上,以后就是杀人犯的女儿,但凡豪门就没有不看重家世的,她这辈子都别想嫁入豪门。 此刻秋清莹无比庆幸自己是假千金。现在她只希望秋明生夫妇赶紧死,她好跟秋家彻底撇清关系。 夏嫂上了一杯热茶。 秋清莹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陆西泽:“谢谢姐夫。” 长歌见状低低笑出声来,原来她真的是来勾引陆西泽的,别的不说,这点她还是挺佩服秋清莹的!她怎么敢勾引灭世大反派的? “姐姐,你笑什么,秋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债主都逼到了家门口,你不回去看看,反而躲在这里偷笑,你可是秋家大小姐!” 长歌闻言讥诮一笑:“你不是说债主都逼到了家门口,我回去做什么?等着被打吗?” 秋清莹:“……” “那你就眼睁睁地看着秋家破产?你不管你爸妈和你弟弟,你也太狼心狗肺了。” “确实很狼心狗肺。”长歌讥讽一笑,懒得跟她费嘴皮子,径自去开了一瓶香槟,自顾自地喝起来。 这世间因果皆有报,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秋家欠陆西泽的债要还,她欠下的债也要还!生死有命,顺其自然就好。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秋清莹见她竟然喝香槟庆祝,陆西泽似乎对她也放任自流,完全不似原书剧情里对她厌恶至极的样子,顿时气的说不出话来,他们两怎么还没翻脸! 原书里,陆西泽明明将秋长歌送到了精神病院! 秋清莹瞬间有了危机感,取出包里的东西,递给陆西泽:“姐夫,这是秋家保险柜里的东西,秋明生平时十分看重,出事前,他本来想销毁,被我拼命留了下来,现在这些都交给你吧。” 这里面有一样对陆西泽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一块旧时的怀表,那珠宝怀表是个价值连城的古董,但是更重要的是怀表里面的老照片,是陆西泽母亲和外祖母的照片。上面的美人是真的美,难怪能生出陆西泽这样俊美无俦的男人。 秋清莹看着他那张俊脸和峻拔修长的身材,暗暗嫉妒着秋长歌,也不知道他们两有没有!不过想也知道,陆西泽有深度洁癖,对女人从来不假以辞色,秋长歌又是仇人之女,怎么可能! 这男人还是她的。 秋清莹心里暗喜,将一堆珠宝、文件都倒在桌子上。 陆西泽看到桌子上的珠宝怀表,脸色骤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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