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第134章被我浓缩到133章了,如果看不懂可以返回从134章看。) 林杰似懂非懂的歪着头看向林瑶芝,满脸疑惑的指了指自己,“哥哥,我吗?”我是哥哥? 林瑶芝像个怪阿姨一样,把孩子抱在怀里揉,这小孩子什么的真是太可爱了,以后等她肚子里的崽子出生,这几个孩子聚在一起,场面会更加有趣吧! 林瑶芝反正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 “对呀!你当然是他们的哥哥,等姑姑肚子里的孩子出来,你就有小跟班了,到时候你要好好照顾他们,带着他们出去玩,还要保护他们。”林瑶芝揉了揉林杰的小卷毛,看着他瞪的圆溜溜的大眼睛,心情相当美丽,小崽子什么的真是太可爱了。 “我会的!”林杰满脸震惊的点点头,原来做哥哥这么累呀!他能不当哥哥吗?他想当弟弟! 都怪妈妈,没有把他晚生几年。 看着林瑶芝和自家儿子聊得开心,林泽源也是乐见其成,拉着周烨走到一边问了他不少问题,他到底还是不怎么放心这个妹妹,即使她说自己过得好,可那万一是打肿脸充胖子呢? “周烨,我就林瑶芝这一个妹妹,家里可能是把她宠坏了,你可以慢慢的教她,但是绝对不能打她骂她知道吗?”林泽源显然也很清楚自家妹妹这个样子不适合嫁人,她什么活都不会干,说白了就是个吃干饭的,这嫁到哪家都会遭到嫌弃。 周烨看着林泽源这满脸的真诚,周烨也受到了很大的感触,只能说林瑶芝这一家人是真心的疼爱她! 不像他爸妈,他们对周杰那么好,可对自己却像个仇人一样。 周杰…… 周烨突然意识到,林杰那个小家伙竟然和周杰的名字这么像……这可真是孽缘啊! 简直是无妄之灾,依他看周杰就不配叫这个名字,应该改名! “大哥,你放心,我自小没有家人疼爱,林瑶芝嫁给了我,他就是我最重要的家人,我娶媳妇儿是为了疼的,不是为了让她干活,所以不管她会不会做家务,我都不会嫌弃他。”周烨一脸认真的向林泽源承诺,他知道他是个大舅子不会这么轻易的相信自己,但以后还有更多的时间让他证明自己,他不会轻易认输的。 “好,好小子,记住你今天说的话!”林泽源大力的拍了拍周烨的肩膀,希望这小子能够说到做到,他家妹妹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配得上的。 周烨满脸懵圈,他这算不算是初步得到了大舅哥的认可?这么容易的吗? 亏他还以为自己要经受多大的考验,才可以过关,没想到这么容易? 林瑶芝现在已经和林杰这只小崽子聊得很熟了,小家伙正小心翼翼的摸着他的肚子,满脸好奇的问林瑶芝,“姑姑,弟弟妹妹还有多久才能出生啊?他们会管我叫哥哥吗?” 林瑶芝也像对待小大人一样,给了他肯定的回答,“他们还要再等两个月才出生,到时候等他们长大了,姑姑会教他们喊哥哥的。” 当然了,主要还是先教他们喊妈妈再说,毕竟她生孩子那么痛苦,要是孩子不先叫妈的话,那她岂不是亏大了? 刘月香笑得像个狼外婆一样,不停的往桌上端好吃的东西,都是些零嘴儿,有些是林瑶芝用积分兑换的,还有些是刘月香自己做的,这些东西平日里想吃也吃不着,毕竟没谁有这种闲工夫,为了口吃的忙活那么久。 也就现在这大过年的,大家都闲得很,这才有时间做那些好吃的。 “小杰啊!你喜欢什么你就自己拿,千万不要客气,这是你自己家,奶奶还特地给你准备了个房间,你今天晚上就睡那儿吧!”床也是为了孩子特地制作的,床边还围了一圈高高的栏杆,自从知道老大一家人可能要回来,刘月香就开始忙活了起来。 “嗯,谢谢奶奶!”林杰还有一些不适应,但还是笑着点了点头,感谢刘月香为她花费的心思。 “不用谢,只要你睡得舒服就行了!”刘月香也大着胆子摸了自家孙子的小卷毛,还别说,这手感还真不错,这小家伙真是太可爱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大家脸上都写满了快乐,门口贴倒的福字记录着这一家人的欢声笑语。 新年那天,全家人都围在桌子边吃着年夜饭,桌上全是大鱼大肉,啤酒鸭,蘑菇炖小鸡,红烧肉,红烧大鲤鱼,糖醋排骨,酱烧猪蹄儿,芹菜炒牛肉…… 每一道菜都带着浓浓的年味儿! 大家一起举杯庆贺,因为有两个孕妇和一个孩子,所以大家喝的都不是酒,而是红糖水。 “祝咱家在新的一年里越过越好,红红火火,祝大家都平平安安!” 话刚说完,大家对视一眼全都忍不住笑了。 “周烨,老二,还没祝你们明年就能当爸爸了呢!我是有经验的人,你们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林泽源笑嘻嘻的,故意打趣周烨和林泽轩。 林瑶芝这个孕妇也不能熬夜,只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就开始昏昏欲睡,饭都还没吃完,人就倒在了桌子边,最后还是周烨把她抱回房间的。 等林瑶芝一觉醒来,才发现自己手里被塞了个东西,定睛一看,这不是个红包吗? 这年头的红包不像是现代那样用机器做的,都是大家用红纸和浆糊自己糊的,看起来相当朴实。 林瑶芝没想到自己都这个年纪了还能收到红包,小心翼翼的将红包打开,没想到里头直接放了一张大团结,要知道这年头给红包都是1毛2毛的,她这真是大数目了。 门突然被打开,周烨缓缓从外面走了进来,看着林遥芝正在察看手里的红包,忍不住笑了,脸上充满了暖意。 “怎么样?对这个数目我还满意吗?不满意的话我再给你补点儿?”周烨揶揄着问道。 林瑶芝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红包是你给的呀!我说我一觉醒来手里怎么就多了个红包呢!”敢情是这家伙干的好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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