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糙汉宠妻上瘾娇气女配有空间_第104章也想建新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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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杰也被刘春芳给问住了,也是,这年头养孩子,确实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他家两个孩子都快养不起了,要是再添两个孩子,岂不是全家人都要饿死了?
  “好了,我知道你羡慕周烨,可咱们已经有两个儿子了,林瑶芝这胎是男是女还说不定呢!哪有咱们家两个儿子好啊!”刘春芳耐心安抚着周杰的情绪,其实心里相当不耐烦,她是知道周杰有多爱面子的,但他和周烨总是避免不了被放在一起做比较。
  刘春芳也知道周杰对周烨的攀比心有多重,但她什么也没说,而是沉默着。
  周杰也打消了再要孩子的念头,可看着家里如此狭窄阴暗,他萌生起了建房子的念头,他也想建个房子,建的比周烨家的房子更好,但家里的钱都供小龙上学去了,分家时分到的那点钱根本不够,周杰开始琢磨着该怎样才能弄到钱。
  周杰不敢把主意打到别人身上,只敢把主意打到他妈身上,毕竟他妈疼他,他再说几句软话,好好哄哄他妈,就能把人给哄好。
  不过周杰也知道,他要是明着找周元英要钱,周元英肯定是不会给的,但他可以换种方式啊!明的不行,来暗的,反正周元英藏钱的地方就那么几个,他早就了如指掌了。
  等到时候钱都到手了,房子也建了,他妈就算再想把钱拿回去也没办法了。
  周杰在心里默默为自己鼓掌,能想出这么个主意,他真是个天才啊!
  周元英还不知道自己的棺材本被惦记上了,不过就算知道,她也拿周杰这个儿子毫无办法,只能说算她倒霉,摊上了这么一个儿子。
  周杰难得的舍得花钱了一回,从供销社买了两个苹果,又买了一斤绿豆糕,格外高调的送到爸妈家。
  “妈,我从供销社给你们买了苹果和糕点,赶紧快过来吃啊!”周杰声音很大,附近的邻居全都听到了,周元英就更不用说了。
  周元英笑的格外灿烂,一张老脸这时候也皱的像菊花似的,虽然老大的日子过得比老二差,但是老大就是比老二孝顺,还记得给她送东西,给她长脸,她这个儿子真是没白养啊!
  周元英非常得意,毕竟之前被周烨赶出家门那一回,她丢尽了面子,现在老大这么孝顺,给她做足了面子,她终于不用怕被村里人笑话了。
  最起码,她家老大还是孝顺她的。
  “老大啊!你怎么花这么多钱买这么多东西,下回别这么浪费了,妈知道你孝顺,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不像你弟弟那个白眼狼。”周元英直接眼疾手快的从周杰手里把他买的东西抢了过来,别看嘴上说着浪费,其实她心里可得意了,也就是在提到周烨时,她的心情稍稍变差了些,除此之外,一直都是笑的嘴都快合不拢了。
  “妈,周烨确实是太过分了,这几天也没见他来看你,也没给您送过东西,他住进新房子了不起啊!连妈都不认了。”周杰并不知道周元英和周烨之间的冲突,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会站在周元英这边,谁让他打小就不喜欢周烨呢!
  “算了,你别提他了,我就当我没生过这个儿子。”周元英一副不想再提的样子。
  周杰也没继续再提周烨,只是更加卖力的讨好自家妈,“妈,春芳确实有很多地方做错了,我这几天也教训了她,你打她骂她都行,毕竟你是长辈,教训她也是应该的。”
  周元英诧异的看着自家儿子,这话一点儿都不像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难不成她儿子转了性了?
  “可别吧!我可不敢打骂你媳妇儿,她那个性子,我要是敢打她,那等我老了以后,她还不得虐待我啊!”周元英撇了撇嘴,刘春芳这小心眼儿谁不知道啊!她闲的没事儿了才去招惹她。
  上回周元英也是气的狠了,不然也不可能干出扇刘春芳巴掌的事儿。
  “妈,你吃苹果,这是我特意从供销社买回来的,又红又大,可甜了。”周杰把手里的苹果往前递了递,他也就是嘴上说的好听,其实这个苹果个头很小,一点儿也不大。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周杰现在手上没钱呢,也只能选两个最小的苹果意思意思了。
  周元英被周杰哄的吃了苹果,整个人被他说的晕晕乎乎的,“妈,周烨也真是的,他建了新房子都不让你过去住,我以后要是建了新房子,保准把您接过去一起住,让您跟着我们一起舒舒服服的养老。”
  周杰顿了顿,眼珠子滴溜一转,又继续哄周元英,“对了妈,小龙他在学校的成绩可好了,听说是他们班上的第一名,他还说等期末考了100分的卷子,要拿回来送给您呢!”
  周元英笑的更灿烂了,她最大的遗憾不就是自家大儿子成绩不好,连高中都没考上吗?就因为这个原因她当时才会被那么多人笑话,个个都说她偏心,说她没眼光。
  说周烨是棵能考中职的好苗子,周杰就是棵杂草,说她舍了好苗子养大了杂草。
  那时候的周元英连门都不愿意出,只觉得丢人,可现在听到自家大孙子成绩优秀,她那叫一个满意啊!
  “小龙读书很累吧!我这儿还有几个鸡蛋,你待会儿带回去好好给他补补脑子,既然小龙有这个天赋,你一定不能耽误他读书,要是学费不够了就来找我借,我这里这点钱还是有的。”周元英只觉得心里从来没有这么舒坦过,要是小龙以后真的能出息,那她就可以扳回一城了。
  瞧瞧,她的眼光没错,老大确实是个好儿子,看看老大给她生的孙子多优秀啊!
  周元英看着周杰的眼神更加和善了,哎,老大这儿子窝囊是窝囊了点,但孝顺啊!怎么也比周烨那个白眼狼强太多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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