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你给我滚!”周元英歇斯底里的怒吼着,她也不心疼孙子了,本来她都心软准备出这个学费了,可刘春芳彻底惹火了她。 刘春芳一点都不害怕,周元英就是个纸老虎,看着凶,其实没什么可怕的。 “小龙,我们走,既然你奶奶不愿意给你出学费,那我带你去你姥姥家,妈带你改姓,咱们不姓周了,咱们改姓刘,谁让他们老周家连这点钱都舍不得给你出呢?” 本来只是周元英生气,可这次周大元听到刘春芳的话也气炸了,他们周家的孙子凭什么跟他们家改姓刘啊?这要是传出去还不得丢死人啊! “这不行,小龙是我们周家的孩子,绝对不能改姓!”周大元一脸严肃,在这种问题上,他绝对不能退让半步。 “那爸,小龙的学费你到底管不管?既然他是周家的孩子,那你们这做爷爷奶奶的是不是也要为孩子出一份力呢?” 刘春芳带着自家儿子过来是来要学费的,可不是过来和他们闹着玩的。 周元英已经捂着胸口开始难受了,钱钱钱,恐怕刘春芳这是钻进钱眼里了,就没一句话是和钱没关系的。 “把老大给我叫来,如果他也觉得一定要让我们两个老的给你们出这份钱的话,那我就出。”都到这份上了,还觉得刘春芳过来要钱的举动实在是太过无耻了,她儿子现在恐怕都还被蒙在鼓里,她一定要劝他儿子休了这个泼妇,再给他找一个好的。 “你叫他来干嘛?你们以为我干的这些事,他都不知情吗?他还不是觉得有便宜可占所以故意不管吗?”刘春芳毫无顾忌的揭穿了自家丈夫的真面目,如果周杰真的看重亲情的话,那才真是笑死个人。 周元英这心情现在已经不知道复杂成什么样了,现在仔细想想也是,每回刘春芳过来找她闹腾,周杰也从来没有拦过她,所以他们一家子都是得到了好处的。 周元英和周大元夫妻对视了一眼,别的不说,刘春芳所说的那些话确实是太对了,难不成以前那么多年她都被她家大儿子给骗了吗? 小龙在旁边时不时抬头看看自家妈妈,又看看爷爷奶奶,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一脸的腼腆天真。 “妈妈,爷爷奶奶是愿意给我交学费了吗?太好了,咱们赶紧去学校报名吧!”周小龙高兴坏了,只要能去学校读书,他就不用留在家里种地了。 “嗯,乖宝贝儿,别着急,妈妈这就带你去学校报名,以后记得多过来陪爷爷奶奶。”刘春芳耐心十足的哄着自家儿子,话刚说完就忍不住笑了笑。 周元英憋屈坏了,听着这母子俩的对话,忽然觉得周小龙这个往日里明明挺讨喜的孙子,忽然也变得那么面目可憎,一点儿都不天真无邪了。 “刘春芳,随你怎么说,学费我是不会出的,一分一毫都不会给,我的钱都是我的,你一毛也别想惦记。”周元英难得硬气了一回。 既然儿子不争气,孙子也不讨喜了,那她还心软个屁啊!总不能当个冤大头吧! 反正孙子读不上书就读不上书呗!她儿子都是那样的德行了,她就不信好竹还能生歹笋,恐怕这孙子以后也指望不上了。 周杰没想到自家妈这回真是一毛钱都不愿意出,等问了儿子之后才知道刘春芳说了些什么话,气得更狠了。 他就没见过那么傻的女人,把周元英和周大元激怒对他有什么好处?现在好了,儿子学费没有,他的补汤也没了,他身上现在的伤也没人管了。 想明白之后,他还得想办法去讨他妈的欢心,让他妈原谅他,他这命可真是苦啊!刘春芳真是一点也不让他省心。 林瑶芝和周烨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他们俩还在商量着给林雪柔介绍对象的事儿。 周四海倒是琢磨出了一个符合周烨要求的人,是汽修厂里一对老职工的儿子,那人长得也还行,这家庭条件就更不用说了,平时就有许多女孩喜欢他的,只是他有一个缺点没人知道,周四海也是打听了他很久才偶然发现,这人其实是个同性恋,只喜欢男人,所以这也是他这么大年纪都还没结婚的原因。 “这个李修绝对符合烨哥你的标准,就是不知道烨哥你满不满意?” 该说不说,这个李修招蜂引蝶的本事确实厉害,不然也不会没人怀疑他的性向。 林瑶芝对此倒是有不同的意见,她也不是同情林雪柔,就是觉得这样不太好,“咱们不能逼着人家小伙子娶林雪柔啊!人家对女人没意思,这不是造孽吗?”biqubao.com 人家之前一直不结婚就是不愿意和女人在一起,他们也不能硬把两个人凑作一堆吧?那也太欺负人了吧! “我也觉得不行,李修不会愿意娶林雪柔的,咱们还是重新换个对象吧!”周烨也没想到自家兄弟会这么不靠谱,让他帮忙找个爱招蜂引蝶的男人吧!他给找了个同性恋。 “其实我这里倒是有个好人选,那人是你奶奶家的远房亲戚,家里条件一般,和林雪柔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只是他有一个缺点就是得了病,需要人悉心照顾,如果照料的好的话,倒是可以痊愈,如果不行的话,那恐怕……” “什么病?”林瑶芝都有点胆战心惊了,如果这人还病着,那要怎么说服林雪柔愿意嫁他呢?大伯大伯娘也不是个傻子。 “可是闺女,他得的是脚气呀!而且身上也得了皮肤病,可只要他不脱衣服不脱鞋,根本就没人能发现得了。” 刘月香会选择他自然也是深思熟虑过的,一来这是婆婆家的亲戚,天然就会对他有一层好感,大哥平时又很孝顺妈,肯定会愿意的把女儿嫁过去的。 林瑶芝倒觉得她妈这个建议挺好的,这种人和林雪柔倒是挺般配的,要是林雪柔也得了皮肤病,恐怕就没那个心思来报复她了,恐怕哭都来不及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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