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薛正和许长平第一次觉得朱逢春可爱,连小妹都忍不住的夸了一句朱家哥哥好厉害,好聪明。 这下一吹捧,朱逢春头脑又不清楚了。 开始尾巴翘上天了,“也不看看我是谁,在外面怎么可能丢人。你们以后还不对我好点,我刚才可是一箭双雕。” 许长平一看朱逢春本性不改的死样。 本来掏出给朱逢春擦汗的手帕立马揣了回去,得了。 人家天才根本不需要。 随着人群的移动,马车也终于过了城门口。 进了城门,发现里面的人更多,更加的热闹。 之前过年来过平江城的几人都诧异极了,这城门是在城郊,这里住的多是下九流。 什么地痞混混,什么打手黑帮,什么短工杂工,什么野窑子和戏班子的聚集地。 本是平江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都不会来的城郊。 此时却是热闹非凡,不到道上的商贩多,居住的学子也多。 小妹一路上已经有些坐不住了,才六七岁的孩子又是活泼的性子。 所以进城后许长平干脆就抱着小妹坐到了车夫边上,朱逢春想要讨好小妹,也跟着出了马车。 倒将车夫挤到一边去了,还好王掌柜借马车够大。 “你说这些考生怎么都住到这一片的客栈来了,之前这片的客栈可都是来往的小行商们住的。”薛正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和许长平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顾青依偎在薛正的肩膀上打个哈欠,马车走的不快他都困了,“来来往往的人多,十分嘈杂,这些考生还如何备考。” 他虽然不读书不识字,但是每次自己相公读书的时候都是需要绝对安静的环境的。 许长平拿过车夫的鞭子,让小妹拿着,握着小妹的手轻轻的抽在马儿的屁股上,看着小妹玩在兴头上,才回头接话, “听嫂夫郎说过,应该是平江城里大大小小的客栈都住满了,这样考生来的迟,客栈定的迟,没办法只能住这么远的城郊了。” 眼睛看着小妹没轻没重的一鞭子就要落下,许长平赶紧用手拦了一下,柔声的告诉小妹道: “小妹不能太用力,马儿会受惊。” “嗯,长平哥哥,你还会驾马车。”小妹甜甜的声音让许长平十分的受用。 然后又抽空跟薛正说了一句,“就连这片的客栈比平时的房价都翻了三倍,不要说是城里靠近考院的了。” 其实许长平不知道的是,有些其他县城来的考生家里富足,干脆就赁一个院子或者包下客栈跟自己房间相邻的两间房,以保证自己住的舒服安静。 所以这样一来,可不是所有客栈都满了吗? 薛正没了聊下去的兴致了,缩回马车里,一言不发。 知道他心事的顾青,几次想要张嘴说什么,都还是忍住了。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夫郎的这副样子自然逃不过薛正的眼睛。 顾青抿抿唇,看着相公的眼睛生怕自己说的惹他生气,“这片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住这里你每日如何温书。还是……” 他们来之前说好了到平江城后,还是去找间客栈住。 薛正说毕竟他这次来还带着夫郎,两口子住人家家里那么多天,吃别人的住别人的,他怎么好意思。 再说了陆时已经在很多方面都给了他们家很大的照顾。 要不是过年前时哥儿想出的主意让他写春联,帮着卖。估计别说这次来平江院试的银子拿不出,就是前段时间他老爹又病了一场的汤药钱都没有。 所以他这次才想着找一个便宜一些的客栈,就不去打扰裴清晏夫夫了。 可是没想到…… “都怪我不好,非要跟着过来。要不然你一个人正好跟他们一起住在时哥儿那里。”顾青看到相公这个模样心里莫名的就委屈。 白着一张脸,紧紧的咬着下唇,泪珠都在眼睛里打滚了,这几日公公的身体好转了许多。 他才能抽出空子陪相公来平江城,也是因为他着实太想相公了。 薛正原本只是脑中盘算着自己带来银两够不够住价钱翻倍后的客栈,就没注意顾青的神情。 现在听顾青这个哽咽的语气才赶紧将人搂进了怀里伯父, “胡说什么呢,你我聚少离多,我也是想和你一处的。其实时哥儿早就说过要我带上你,一起住过去。是我死要面子,让你受委屈了。”m.biqubao.com 薛正心想最后还是要去打扰陆时了,因为他身上银子确实不多,除了应付这次的院试。 还有平常的日用,就是今年秋闱的乡试他都不知道银子去哪里凑去。 叹息一声,走一步算一步吧。 许长平又跟朱逢春日常斗嘴了,两人并不知道马车里薛正的烦恼。 马车一路走过了城郊,开始进入了外城区,这里住的大多就是普通百姓跟小富之家。 再往中心走就是上城区了,长城区又分城东城南。 看到一处水泄不通地方,许长平还纳闷呢,小妹就大喊, “这是二哥他们的美食节!你看那个红色横幅。” 许长平干脆抱着小妹就站在了马车上看,果然一条街都是大大小小酒楼还有现搭的大棚子。 火锅的香味都飘出了三里地,还有那个烧烤滋滋润冒烟。 食客们都吃的酣畅淋漓,好不热闹。 “明天我们也来吃。”许长平跟怀里的小妹说。 小妹重重的点头,从怀里的油纸包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肉干塞进了许长平的嘴里。 一旁的朱逢春长大了嘴,说着好话,等着小妹投喂。 可小妹却将油纸包叠好了重新放怀里还拍了拍胸脯,撅着小嘴说: “朱家哥哥,我肉干剩的不多了,你且忍忍等到了家,让大姐给你做。” 她剩下的肉干还要留着给长平哥哥吃呢。 护食扒家的小模样引的许长平哈哈大笑,将小妹的双丫髻彻底的揉散了。 “许长平你这厮进城不去找你爹娘,跟着我们干什么。”朱逢春很自觉的将东安巷二进院当自己家了。 赶着许长平快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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