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长风心想赵家忽略吴旺财,可是自己好歹是半个官身,在豫北府也是能说的上话的。到最后还不如一个白身的裴清晏。 可没人在乎五短和他的想法,那管家连个眼神都没给他,只是交代了一句,“公子有事,让你们将帖子留下,他后日若是有空便去。” 说完后就前头引路,带着裴清晏跟杨朝峻进赵府,一路往正厅而去。 杨朝峻走的时候还不忘跟卢长风点头示意,裴清晏则是目不斜视,一个眼风都没有给吴旺财。 他心里也诧异于师兄的名气这么大,连一向以难见一面的赵老太爷都这么的给面子。 是的,他心里清楚地很,自己是沾了师兄的光,要不然这赵府的门还真进不去。 门口的卢长风一直端着的谦谦君子的形象再也维持不住了,脸一下子就拉的老长,劈头盖脸的就将吴旺财骂了一顿, “你不是说已经跟赵公子成为至交好友了吗?不是说已经拿下了半个赵家吗?怎么连赵家的门都进不去,自己丢人还嫌不够,还将我也带过来丢人。” “卢先生别生气,别生气,这赵公子平时不是这样,今日肯定是真的有事才会如此。我们先回去,后日的酒会他一定回来。不成我再送一幅前朝名士的真迹,一定将他哄过来。”吴旺财只能点头哈腰拼命的解释。 “无用的东西,这么一点小事都办不好。你以为你送了礼引的赵公子来酒会了,就是给你面子了?废物,那是给银子面子呢。”建立在金银之上的关系是最不牢靠的,卢长风比吴旺财更明白。 被骂的一脸唾沫,灰头土脸的吴旺财心里也是冤枉的很,不停地咒骂赵景然就是个白眼狼,自己都送出去多少东西了。 这收礼的时候是一副嘴脸,怎么转头就给自己这么大的难堪呢。 被吴旺财一直嘀咕的赵景然此刻正在自己院子的书房里,将手中的书都扔在了小厮的脸上,“这都已经是滚瓜烂熟的书,还让我读。爷爷这是要做什么,为何今日不让我出府?” 小厮自然不知道赵老太爷的想法,只能哄自家的主子,“老太爷让公子读书也是为了没几日就要院试了了,您还是跟吴公子混在一处就怕.......” 后头的小厮没敢说下去。 但是却将赵景然激的更气,又抄起一本书就砸过去,“就怕什么,就怕落榜是吗?本公子会落榜?” 小厮闪躲过了一本书,地上已经是好几本了,跪在地上一本一本的捡起来,嘴里讨好道:“公子定会高中,怎会落榜,本次院试的案首非公子莫属。” 其实赵景然也的确没有把吴旺财那种人当成好友,不过就是觉得祖父不该干涉他的行动自由,气消了之后,打听了今日裴清晏跟杨朝峻居然拜访他祖父。 决定过一会也去打声招呼,他也更愿意跟这两人多亲近。 裴清晏两人路过前院的一处花房的时候,见到一个布衣妇人手里正拿着一个小小的锄头给花盆里的茶花松土。 杨朝峻正和管家说着话,没有注意到。 等到管家反应过来的时候,裴清晏已经对着布衣妇人行礼作揖了,那妇人笑着点头摆手。 紧接着杨朝峻跟管家也行了一礼。 “你怎么看出来这是赵老夫人的。”杨朝峻边走边悄声的问。 他之前就来过赵府,自然是认识赵老夫人的,可是第一次来的裴清晏是怎么认出来的呢。 今日赵老夫人头上并未佩戴任何的贵重的发钗头面,只用了一块酱紫色的布将发髻裹了起来,身上穿的也是布衣,并不是绫罗绸缎。 这小子是怎么在一瞬间就判断出那是赵老夫人的。 裴清晏脚步放慢,贴近杨朝峻的身边,眼睛还直视前方,简短的回答了师兄的疑问, “老夫人虽然是身着布衣,容貌寻常但气质非凡,且身上的布衣也是比市面上最好的细棉布还要好的,娟布。十分昂贵而且很少,平江府的布行应该都没有这样的娟布,应该是从京城买的。老夫人虽然做着粗活,神色却恬淡。已是古稀之年,面容却看着不过五十。” 其实裴清晏知道这些还是因为有个爱美臭美的夫郎,曾经跟他嘀咕过几句,说是这上等的娟布可是比绸缎还要贵的。 京城的贵人们都已经不时兴穿绸缎了,都以能做身绢布的衣服为体面。 这娟布乍看是跟普通的布衣相似的,但是摸着却如云朵般的柔软,比之孩童的皮肤都不为过。 且在阳光之下还能有光泽,随着穿着之人的行动而闪耀。 用自己夫郎的话来说,这就是“低调的奢华。” “好小子!” 杨朝峻低低的赞了句,白鹭书院在自己之后,终于有了个人才。 这天下会读书的人不少,但是会做官,会识人,能通过细微之处辨人的却是非常之少。 他自己就算一个,这么多年白鹭书院终于有第二个了。 心情大好的杨朝峻走路的步子都更加的轻快起来。 “二位,里面请。”管家将两人带到正厅的台阶下,就做出请的手势。 同时正厅门口打帘的两个丫头,也已掀开了门帘。 大户人家的门帘子跟百信家不一样,百姓家是冬天生火盆子的时候,用来挡风保暖的。 而大户人家一年四季都是有门帘子的,春夏秋冬各不相同。 夏天则是十分透亮透气的绡纱,既能挡蚊虫又能通风。 一路上看到的赵府的布局也是一般世家大族的基本规格,不过因为平江是江南园林最盛的城镇,所以赵府的房屋还有庭院中,还是非常精致的。 后院的布局看不到,想必肯定是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的。 进了正厅,就看到赵老太爷并没有坐在最上头的圈椅上。 竟然空无一人,裴清晏并没有四下的探望,不过很快声音从正厅西边的次厅传了过来, “朝峻啊,快过来,过来看看老夫的这两幅画,哪幅更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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