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浓雾还未散去,白色的烟云还在山间的林中缠绕。 裴家村村口已经陆陆续续的有村民拿着锄头,挑着担子准备下田做农活。 原本安静祥和的小村落响起刺耳的嘈杂声。 “走!快去看看,陆家的哥儿撞墙了。” “啊!为啥,这大清早的,人咋样?” 村里平时的热闹不多,有了这样的事,不一会陆家的院外就围了不少的村民。 陆时闭着眼,人还没醒,心底已经把老天骂了又骂。 他不过就是毕业那天救了两个乱过马路的小孩被撞了,被人抬上救护车就穿越了。 穿越就穿越吧,小说他也看多了,只不过别人穿越都是太子皇子,公侯的世子,要不就是世家大族的嫡长子大少爷。 可他却穿到了农村不受宠的养子身上。 真是好人没好报。 从原主脑中的信息了解到这是个陌生的朝代,这个时代除了男女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就是哥儿。 哥儿的外形和男子无异,只是比男子纤细白皙,眉心有一条哥儿线。 跟女子一样可以嫁人,但子嗣却艰难。 且哥儿过了十八就会有情热期,没有男人结合的话,大多数扛不过去活活烧死。 越接近情热期,眉心米粒大小的哥儿痣就会颜色加深。 所以哥儿的地位远不如女子。 所以无论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还是普通百姓,男子娶妻时都不会要哥儿。biqubao.com 除非是家里太穷了,压根娶不起媳妇或是跟某个哥儿有了感情,才愿意将哥儿娶回来。 陆时就是个哥儿,他倒是也不介意自己成了哥儿, 在上一世他就不太直,如今成了天生的受,倒也不介意。 陆时觉得鼻子下面一阵刺痛,人刚醒过来就看到面前一张尖酸刻薄的脸,指着他的鼻子大骂: “捡了你十几年白养了,卖了你还不是为了让你能去县里享福。你居然气性这么大的撞墙。” 刘氏的唾沫横飞,周围的村民却有些不明白:“陆家嫂子,去年你家收成不错,咋就要卖孩子。” 大晋朝开国不到五十年,经过开国之君的减轻赋税徭役的政策,百姓们不说都丰衣足食,也不会因为吃不上饭就卖孩子了。 “还不是为了他好........”刘氏刚要坐念唱打一番。 陆时不给她机会,“娘你不是说为给我哥娶媳妇,所以要将我卖五两银子拿去下聘礼吗?” 原主懦弱,从小任劳任怨,虽然养父母对他不好,永远吃剩的,但是家里什么脏活累活都是原主做的,还日日被养母辱骂虐打。 但是陆时可不懦弱,将袖子卷起来。 露出斑斑点点的新伤旧痕,“她要是将我卖去正经地方也就罢了,居然.......我就是死也不去那腌臜地方。” 捂着脸装着撕心裂肺的哭起来。 他这样一说村民们看刘氏的眼神变了,纷纷指责刘氏恶毒,为了亲生的儿子就将养子往火坑里推。 有几个大娘丢下手里正纳一半的鞋底和篮子,上前去扶陆时。 刘氏见状也不装了,呸了一声,“他是我捡回来的,这么多年浪费了多少粮食,我卖了他合情合理!” 看她发狠的样子,陆时心里也有发憷,自己刚穿过来,身无分文,这个朝代父母是有权卖孩子的。 要是真被卖到小倌馆........陆时浑身一个激灵,脑中飞快的想着对应的办法。 村民们虽然指着刘氏骂,可也拦不住刘氏跟人牙子谈价格卖人。 闹哄哄的时候,一个清冷出尘的声音插了进来, “我买他做夫郎,这是五两银子。” 所有人都震惊了,都闭上嘴看着说话的人。 五两银子可是够村子里一户人家活两三年的,谁这么大方。 而且这可是救人于水火的事。 陆时也愣住了,他自有办法能让刘氏卖不成他,怎么还来了个强买强卖的呢! 不对,买他做夫郎? 不单强买强卖,还包办婚姻? 不行,他不接受。 这触犯到他的底线了........ 刚要开口拒绝,就见人群里走来一个身穿青色长衫的翩翩少年。 面如冠玉,眼中灿若星辰,目测有一米八以上。 这“人贩子”真的.......太帅了。 既然包办婚姻触犯到了他的底线,那他就把底线再放低点吧。 老公长这样,包办婚姻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拉。 陆时刚要脱口而出拒绝怼人的话成了:“多谢公子,我以后就是公子的人了。” 节操是什么,原则是什么,他有那些吗? 反正他的三观已经跟着救命恩人的五官走了。 而且出手就是五两银子,简直就是大款,没想到自己居然抱上大腿了。 老公是英俊是富翁,真是一下到了人生巅峰啊。 “这不是村里最后头裴家二房的大儿子嘛,平时关起门读书少出来走动,我差点以为是外乡人。” 村民中有人已经认了出来。 刘氏抿着嘴,看着手中的五两银子,点头。 反正她只是为了银子,要是她非将时哥儿卖给人牙子,以后免不了被人戳脊梁骨。 陆时脸色有些羞涩的看着两人牵着的手。 “我不是什么公子,我名字叫裴清晏。” 裴清晏满意的看着自己的这个小夫郎,虽然瘦弱些,模样还是清秀可人的。 一路上陆时一直觉得裴清晏愿意娶自己一个哥儿,一定是因为一见钟情。 到了裴家之后,他知道自己错了。 房子不错,三间瓦房,可是房子里面的东西....... 里面根本就啥东西,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 难道大佬是喜欢简约风,低调吗? 陆时像个木头人一样僵硬的坐到可以称为凳子的上。 “呃,爹娘去世后,我不善经营,读书也费钱,家里能卖的都卖了,让你见笑了。等等我去将家里的银钱都拿过来,以后你来当家。” 陆时听到自己嗓子里嗯了一声,这哪里是见笑,他简直想水笑。 不过虽然老公不是富二代,但还是有优点的。 比如主动的上交经济大权。 陆时的心里活动随着手上的钱袋子戛然而止。 他赶紧打开看了一眼,里面除了一两的碎银子,就是一把铜钱,他数了一下。 抖着声音问:“一共一两三百文钱,这是你的全部身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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