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实力至上的19世纪欧洲_第152章 拿破仑三世:我真聪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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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古斯特不懂军事,她也不敢瞎指挥,毕竟不擅长的事情就不要去操作了,古往今来喜欢手操的君王不少,但要么就特别牛逼,上上下下左左右右baba把整个欧洲打出心理阴影的,比如路易十四和拿破仑。
  要么就是特别菜逼的,操作两下给自己玩没的,比如隔壁的法皇拿破仑三世,后世的花园口战神常凯申。
  小胡子微操就很玄学,时灵时不灵的,手感上来了就可以乱杀,手抖了就被敌人一波梭哈。
  奥古斯特可不想学几位前辈,所以奥古斯特对毛奇的提案大概看了两下,然后就交给罗恩了,问一下他什么意见。
  结果得出来的结论跟奥古斯特一样,但他相信普军的实力能够完成任务,他唯一担心的就是毛奇能不能操作的过来。
  比起那五个主攻的集团军,毛奇这边的压力肯定更大一些,五个集团军,几十个师,这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那都是折磨。
  罗恩说道,“毛奇他一个人是做不到这么复杂的事情的,必须有个人帮他。”
  奥古斯特也觉得这样对于毛奇压力太大,而她直接略过二十多位陆军上将选中了还是少将的鲁道夫·冯·伦德施泰特。
  而他接到奥古斯特的通知时,他只是第一集团军一个骠骑兵团的长官。
  伦德施泰特家族是很传统的军人世家,这个家族诞生的男性几乎都是军人,这位鲁道夫少将自然也是遵循的祖训选择当兵。
  他的军旅生涯还算顺利,参与了普鲁士参与的多次战争,多次打出了不俗的战绩,得到了奥古斯特的赏识,还获得了一级铁十字勋章。
  即使如此,当他接到信时依然是不敢置信,自己成了毛奇的助理,负责第五集团军的指挥。
  这让他有些受宠若惊,毛奇是什么人,普鲁士陆军总参谋部元帅,跟施泰因梅茨一个级别的大将,老元帅现在已经退休了,那毛奇和罗恩几乎可以说是整个总参谋部说话最有分量的人了。
  而奥古斯特选中他的原因也很简单,她想学罗斯福赌一波玄学,就像罗斯福选中了尼米兹,奥古斯特也选中了鲁道夫。
  但比起罗斯福那个玄学抽卡,奥古斯特这个至少他真的能带兵,那尼米兹一开始只是航行局的局长,虽然带过巡洋舰和战列舰,但总得来说无论是资历还是战绩都不如其他的将军,估计他被罗斯福选中的时候他人也是傻的。
  谁能想到他真的能打赢啊,估计罗斯福同志也没想到吧。
  不过这其中也有罗恩的举荐,他将可以担此重任的将领名单给了奥古斯特,上面就有鲁道夫·冯·伦德施泰特,而奥古斯特刚好选中了他而已。
  ……
  二月底,缇娜前往了法国的凡尔赛宫,她在这最后的阶段再次确认拿破仑三世真的不会参与这场战争,或者说不会站在奥地利一方。
  俾斯麦从普丹战争开始就已经开始挑拨离间对方的势力了,基本上拉到了除汉诺威之外的德意志邦国支持。
  而汉诺威缇娜是不打算留他小命的,老子就是要一口气吞掉汉诺威。
  缇娜不仅要吞掉汉诺威,还要整合整个北德意志邦联,再转过头来进攻法国。
  在这之前无论如何都要让法国保持中立,普鲁士不可能在跟奥地利打仗的时候再分兵打法国。
  后面拿破仑三世在种种行为也变相的帮到了普鲁士,让奥地利成为了欧洲唯一的孤儿。
  欧洲的主流强国都不喜欢奥地利,当然如果它能够争取到奥斯曼帝国的帮助,那可能还有点机会,但是奥地利又总想着把塞尔维亚给吞并了,这就让奥斯曼很不爽,巴尔干是它的快乐老家,你什么毛病就过来?
  各位列强跟奥地利关系都不好,奥地利孤立无援。
  法国十分重要,只要法国不动手,普鲁士就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了。
  在凡尔赛宫内,缇娜发现桌子上有两个红茶杯,便问道,“刚刚有谁来过吗?”
  “一个自以为是的小鬼而已,所以呢?你的目的是什么?每年都来凡尔赛宫不累吗?”
  “拿破仑三世殿下,您应该很清楚我这次的目的是什么,德意志的兄弟之战,我希望法国能够不去参与,这样对你我都没有什么好处。”
  拿破仑三世笑着说道,“普鲁士的首相,你对自己太自信了,虽然年轻人有志气是好事,但是没办法正确认识自己立场的人才是真正的愚者。”
  “那拿破仑三世殿下的想法呢?”
  “我要比利时,卢森堡,莱茵兰,我对奥地利和普鲁士都不感兴趣,我只想恢复法兰西的自然疆域,如果你们同意将莱茵兰等地区划给法国,那我到是可以保证不参战。”
  莱茵兰是普鲁士最重要的工业区,可以说普鲁士百分之七十的铁矿,百分之四十的煤矿,都来自于莱茵区。
  而法国的保证是什么呢?苏台德地区,普鲁士可以划走苏台德地区,波西米亚地区的话,不嫌捷克人麻烦也可以收走。
  俾斯麦给出的保证是,她可以在普鲁士胜利后将法国要求的领土尽可能完整的交到法国手上。biqubao.com
  比利时如果法国吃得下那它就自己解决吧,普鲁士不会管,卢森堡的话怎么着都无所谓,法国要也就拿走吧。
  反正到时候会让你还回来的,缇娜这么想到。
  最后在巴黎,缇娜以普鲁士首相的名义签署了《法德凡尔赛协定》。
  缇娜在条款中的解释是,普鲁士需要在战争完全胜利后,尽可能快的将莱茵地区交给法国。
  但是这个尽可能快缇娜又没说到底多久是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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