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盛集团上一次在邺城县大规模地找人,还是王刚烈意外逃脱之后。 不过很明显,李凡现在要找的人,肯定没有王刚烈那么强大的反侦察能力。 不到半天时间,就传来了好消息。 “李哥,有人在台球厅见过这个叫张龙的,并且还知道他住在哪里。” 听完小弟的汇报,李凡也不拖延,马上带了一行人,直接冲向目的地。 一群人都是强盛集团安保部的成员,个个身高体壮,看上去就不好惹。 张龙的住所就在台球厅不远处,是一栋老式居民楼。 来到楼下,李凡先用千里眼一扫,便看到了张龙的身影,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脚边全都是散落的酒瓶子。 安保部的小弟中自然有专业锁匠,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老式木门的铁锁。 李凡捂着鼻子进去,就在客厅里等候,几个小弟凶神恶煞冲进卧室,一人捂嘴,两人抬腿。 就这样将惊恐醒来的张龙拖到了客厅。 “呜呜!” 张龙眼睛里还有血丝,看样子昨晚应该是宿醉。 几个小弟二话不说,首先给了张龙几个巴掌,让他彻底安静下来。 “我们大哥问你话,老实点!要是敢大喊大叫,小心……” 小弟低喝一声,伸手在脖子上比了个刀切脖子的手势。 张龙连连点头,非常识趣,似乎对这一套流程非常熟悉。 李凡点点头,小弟便松开了捂嘴的手。 “你叫张龙?刚刚从号子里放出来?” 张龙一惊,咽了口唾沫。 “你、你咋知道?” 随后,不等李凡说话,张龙便双手抱拳,往上举起。 “这位大哥,我不知道您混哪条道上的,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您,但您竟然找上了门,就说明我张龙有得罪的地方。” “在这里,张龙先给您道个歉,有什么事情,还请明说。” 李凡一愣,没想到这个张龙竟然这么上道。 这时,旁边有个年纪偏大的小弟皱了皱眉,小声道。 “李哥,他举手投足之间有点早年混社会的味道,那都是十多年前的兴起的一套,现在早就不用了。” 这话被张龙听到,他马上接话道。 “这位哥说的不错,我张龙十一年前也是好汉一条,就在这条街,当初跟着强哥混的,不知道各位知不知道强哥的名头?”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瞬间傻眼了! 强哥? 在这邺城县,还有哪个人敢称强哥? 几个面面相觑,目光中满是错愕。 就连李凡也惊住了。 这个强哥,不会是林启强吧? 李凡重重咳嗽一声,问道。 “说说你以前的事情,强哥全名是什么?” 张龙眨眨眼,当然看得出来,“强哥”两个字对面前这群人来说并不陌生。 “我本来是邺城县一个混混,大概十二年前被强哥收服,后来就跟着强哥混,那时候不像现在是法治社会。” “在一次给强哥的夜总会看场子的时候,有个外号三道疤的小头目过来砸场子,我就带人跟他打起来了,结果失手,把三道疤打成了重伤,人没死,但是瘫了一半。” “这事闹得大,我是带头动手的,就判了十一年。” “哦对,强哥全名林启强,各位大哥也认识?” 闻言,众人彻底傻了。 真是他们认识的强哥啊! 十一年前?那时候别说他们了,强盛集团还没有成立呢,即便是强哥那时候,估计也刚来到邺城县不久,还是个无人问津的小头目。 这…… 这么说,这个张龙其实是强盛集团尚未成立的时候,就跟着强哥打拼的元老之一? 众人茫然抬头,纷纷看向李凡。 要知道,来之前李凡就毫不掩饰情绪,这次来是要找张龙的麻烦的。 可张龙怎么说也是跟着强哥最早的那批人之一。 像他们这样的,最讲究的就是义气。 即便张龙蹲局子是因为他自己率先动手打残了人,但根本原因,还是帮强哥看场子。 按照这个逻辑,强哥其实还欠张龙一道情? 但话又说回来,要找张龙麻烦的李凡,如今不也是强盛集团说一不二的人物吗? 二把手要找元老的麻烦,这种事他们这些当小弟该怎么选择? 众人一下子没了主意。 李凡也是暗暗皱眉,早知道就不问张龙的来历了! 没想到一下子弄出来个大的。 李凡挥挥手,对众人道。 “你们先出去。” 小弟们连连点头,忙不迭地退了出去。 他们生怕掺和其中,如果帮李哥收拾了张龙,万一事后强哥发现了这件事,他们很有可能遭殃。 可若是不帮李哥,在强盛集团里不听李哥的命令,简直是吃不了兜着走。 两边都为难,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掺和。 等到屋子里只剩下自己和张龙后,李凡沉声问道。 “王芳你认识吧,最近你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帮你做事,有这回事吧。” 张龙微微抖了一下,瞬间明白了李凡找他是为了什么。 “啊,原来是为了这件事来的,这位哥,能不能知道你是谁?为什么要管这件事?” 李凡冷哼一声! “不该问的别问!告诉我,你这么做的目的。” 张龙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霾,但还是呵呵笑道。 “告诉你也没关系,很简单,我本来就是泥巴村的人,我爸被那个李凡害得蹲了号子,我当然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我只是让那个女人到处说了些不好听的话而已,这才哪到哪?” 闻言,李凡眼睛一眯。 张龙他爸?被自己害得蹲了号子? 姓张…… 不会是张有财吧!? 李凡愣神,怔怔看着张龙,隐约之间,还真能从张龙的眉眼处,看出和张有财干干瘦瘦的模样有几分相像。 “你爸是张有财?” 张龙也愣了下。 “你认识?对,那就是我爸,我二十多岁就犯事进去了,本来打算悔过出来之后给他老人家尽孝,结果一打听,发现我爸被那个李凡害进了监狱!” 李凡咂了咂嘴,怎么这种低概率的事情都被他碰上了? 难怪张有财之前都是一个人住,媳妇没见着,也没听过有什么后代。 按理说,人生几件大事之一的结婚生子,在农村更是被非常看重,张有财身为村长,又有钱,怎么可能没个儿子? 以前没听说过,恐怕就是张龙这个儿子不争气,混社会不说,还蹲了监狱,张有财身为村长,当然不愿意和人提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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