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小仙医_第806章 到底是谁欺人太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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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点兑现赌约!”
  徐青青的声音不算大,但余宵感觉这句话在自己脑海里像是有回音一样,盘旋良久,怎么也散不去。
  赌约……
  这东西是他立下来的,输了的人不仅要给对方三百万,更耻辱的是,还要在所有人面前学狗叫!
  对于他余宵而言,三百万而已,并不是一个不能接受的数字,前几天他只是找柳华帮忙做点事,就慷慨地拿出了两百万的报酬。
  这点钱对于他这个级别的富二代而言,顶多就是一两个月的生活费罢了。
  若是等他二十七八岁之后,正式开始接手家族企业的时候,别说两三百万,就算是两三个亿,他都能弄出来!
  所以,真正让余宵脸色如同吃了苍蝇般难看的,实际上是学狗叫。
  身为万众瞩目,从小被恭维到大的顶级富二代,余宵还从来没有吃过瘪!
  顶多就是小时候不懂事,在学校里被同龄人欺负过。
  等到成年之后,认识到家里的实力之后,谁还敢欺负他?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
  甭管是和朋友炫富,比豪宅、比豪车,又或者是在酒吧比一掷千金,比谁泡到的妹妹多。
  等等这些,他全都没输过!
  更别提经历什么屈辱的事情!
  在此之前,唯一的屈辱,恐怕就是第一次睡女人的时候,完事的太过于快速了,导致回想起来有些不舒服。
  然而,他这样的顶级富二代,在来到汉城之后,竟然连着好几次栽倒!更是让他感受到了不止一次的羞辱!
  而给他羞辱的人,竟然还是同一个人,李凡!
  现在,最让他无法接受的羞辱来了。
  当众学狗叫!
  余宵猛地握紧双拳,牙齿咬得嘎嘣响。
  这种践踏尊严的事情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又是他自己亲自踩了坑。
  “快学啊,不是你自己立的赌约吗?”
  “叫啊,快叫,我还第一次听富二代学狗叫呢。”
  “嘿嘿嘿,没想到啊,还有意外之喜,一口气拿出三百万的富二代,居然能见到他学狗叫给我听。”
  “快点啊,你该不会是想拖延时间然后跑路吧?这里都被围着呢,你跑不掉的。”
  “是啊,大家都等着呢,快点学吧。”
  …………
  众人起哄的声音在耳边萦绕。
  围观群众向来都是这样,他们才不管对和错,只要事情足够热闹,他们就会偏向哪一边。
  之前余宵提出赌约,他们就偏向余宵,希望李凡应战,这样他们就有热闹可看。
  现在余宵输了,他们就偏向李凡,希望余宵学狗叫,这样他们还有热闹可看。
  看着余宵被众人的唾沫星子差点淹没,李凡一点都没有可怜他的意思。
  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一个徐青青,李凡甚至自己都想加入围观群众,“监督”余宵学狗叫。
  毕竟,这一切都是余宵提出来的。
  而且余宵还作弊,如果输的人是他李凡,那么不用怀疑,余宵肯定就像现在的围观群众一样,疯狂叫喊着让他学狗叫。
  怜悯敌人,是最傻逼的事情。
  更何况,余宵之前的所作所为如何让李凡怜悯?
  最开始想在周珊面前装逼,无缘无故拿李凡当做垫脚石。
  后来暗怀鬼胎,欺骗吴余薇去酒店,差点夺走了吴余薇的贞洁。
  再到后来伙同柳华,诬陷吴献之,险些将老爷子气得吐血身亡。
  这一件件事情,李凡怎么可能抱有一丁点怜悯之心?
  不过当着徐青青的面,李凡觉得还是要克制一下自己,所以没有加入围观群众,对余宵展开群嘲。
  然而,李凡没有注意到的是,徐青青捏着拳头,也偷偷在给围观群众鼓劲。
  她虽然是女子,但也和李凡一样,没有丁点心软。
  吴余薇是她的好闺蜜,发生在吴余薇身上的事情,就等同于发生在她身上。
  所以,徐青青同样不可能对余宵抱有同情心。
  如果不是李凡就在旁边,身为女孩,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要保持矜持,徐青青估计也会加入群嘲大军。
  要说在场所有人里面,唯一没有嘲讽余宵心思的人,就是汤清泉了。
  实际上,老头现在一门心思地摸索自己怀里的几块石头,看看能不能像李凡一样,一开一个准!
  …………
  终于,在所有的声音都衰减些许后,余宵终于是忍受不住了,大声咆哮道。
  “够了!”
  然而,话音刚落,李凡便逮住机会,嗤笑道。
  “狗不是这样叫的。”
  众人停顿片刻,随后爆发出哄堂大笑!
  余宵一张脸涨成猪肝色,拳头捏得死死的,心中的怒火让他一拳头仿佛可以打死一头牛!
  “李凡,你别欺人太甚!”
  短短几个字,余宵几乎是咬着牙齿,从牙缝儿里挤出来的。
  李凡觉得可笑,淡淡道。
  “我欺人太甚?这次打赌是你提出来的,赌约也是你提出来的,怎么到头来你输了,就变成我欺人太甚了?”
  闻言,众人连忙附和道。
  “对啊,怎么道理全都给你说了呢?”
  “你要比,人家跟你比了,现在你输了,怎么说人家欺人太甚呢?”
  “就是,你还作弊,人家都没有追究你作弊的事情。”
  “哈哈哈,作弊还赢不了,输了又赖账,你这人道德品质简直败坏到家了。”
  …………
  余宵咬着牙,心中的屈辱近乎凝成实质。
  “够了!不就是狗叫吗,老子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众人逐渐安静下来,乐呵呵看着余宵,等着看热闹。
  又憋了许久,余宵终于是咬着牙,一张脸如同猴子屁股般通红,声音细微道。
  “汪、汪……”
  李凡眉毛一挑,摇头道。
  “你在叫吗?这声音也太小了,听都听不清。”
  其他人也是如此道。
  “他刚刚叫了?我什么都没听到啊。”
  “大点声!你刚刚还说男子汉大丈夫呢,男子汉就这点声音?”
  “就是,喊出来!”
  …………
  余宵脸色更红了,拳头捏得极紧,几乎把指甲刺入了手心里。
  “汪!”
  突然,他怒吼一声。
  众人瞬间安静,怔怔看着他。
  这一声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余宵愤怒大叫!
  “汪!汪汪!汪汪汪……”
  他好像真的变成了一只狗,似乎把“汪汪”的声音当做骂人的话,对着大家疯狂犬吠,如果不是李凡隔了两步远,余宵的口水都要喷在李凡身上。
  众人下意识后退一步,看傻子一样看着余宵。
  “这人疯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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