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乐乐不爽的“啧”了一声,不理会史杰,大声道。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史杰见状大吃一惊! 因为程乐乐点的这几个菜,全都是菜单上最贵的,加起来已经两三千块了! 再加上其他的菜,这顿饭恐怕得五六千,他一个月工资都没有这么多啊。 “够了够了,乐乐,吃不完!” 史杰急得脸通红,声音虽小,但很是急促。 程乐乐闻言更加厌烦,直接把椅子挪开了一些,自顾自点菜。 点了好多,这才停下把菜单交给服务员,对李凡笑眯眯道。 “李凡哥,你不会嫌我点菜多吧?” 李凡微微一笑道。 “没事,开心最重要。” 史杰松了口气,对李凡感激点头。 程乐乐闻言,看李凡的眼神瞬间多了几分异样。 这种豪掷千金的感觉,正是她梦寐以求的! 很快,各种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上桌,光是摆盘就让人看上去眼前一亮,史杰赞不绝口,直言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还好吃的菜。 程乐乐翻了个白眼,似乎很看不起史杰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但殊不知,史杰在李凡面前若是还装模作样,那就变得生分了。 而且程乐乐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尽管努力克制自己不要露出没见过世面的模样,但想要拍照发朋友圈炫耀的欲望一刻也没有消减。 李凡一边吃菜,一边思考,该怎么劝导史杰,让他不要当拜金女的舔狗。 正当他思考之际,程乐乐终究是没忍住,拿出手机对准精美的菜肴咔嚓咔嚓起来。 史杰很是尴尬,李凡笑着点头,表示理解。 拍完菜肴,程乐乐又跑到李凡身边,直接伸手挽住了李凡的胳膊! “李凡哥,咱们也拍一张吧。” 李凡一惊!急忙将手抽了回来。 这如何使得?当着史杰的面挽自己的胳膊?这…… 李凡急中生智,一把拽过史杰,笑道。 “好,咱们一起拍一张。” 程乐乐柳眉微皱,她一点也不想让史杰入镜,但李凡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好拒绝,只能摆出微笑,和史杰一人一边,把李凡夹在中间拍了一张。 拍完,李凡正欲继续吃饭,可突然意识到不对劲。 包厢里是一张大圆桌,刚刚是史杰挨着自己坐,程乐乐坐在史杰另一边。 而现在,程乐乐拍完照之后,居然直接坐在了他身边! 李凡眨眨眼,不知道这是什么个情况。 但史杰都没说什么,他也不好说这个情况。 突然,程乐乐将咬住的筷子从小嘴儿里拿出来,筷子尖尖上还有晶莹的香津,夹住一块鱼片,放在了李凡的碗里。 “李凡哥,尝尝这个,可好吃了。” 李凡浑身一僵! 这啥情况?程乐乐给自己夹菜做什么? 如果只是客气,为什么不用公筷?非要用沾了她口水的筷子?一时大意忘记了? 李凡瞥了眼史杰,发现史杰也微微皱眉。 轻咳一声,李凡赶忙将鱼片夹起,送到了史杰碗里。 “哈哈,我记得史杰喜欢吃鱼,其实我不太喜欢,还是你吃吧。” 史杰“啊”了一声,他确实喜欢吃鱼,也不客气,直接就把鱼片嚼了。 程乐乐眼神中闪过一丝不甘,将筷子放在小嘴儿里,用粉嫩的舌头舔舐几下,随后夹起一块肉片,再次送到李凡碗里。 “李凡哥总不能肉都不喜欢吃吧?” 李凡看着碗里的肉片,仿佛能看见程乐乐用舌头将肉片舔舐过一遍,上面沾满了程乐乐的香津,若是吃下去,就相当于和程乐乐间接性接吻了。 一时间,李凡很是为难! 吃?可不行,这是好兄弟的女朋友,虽然是个拜金女,但那也是兄弟的对象! 不吃,那也太不给面子了,人家都夹你碗里了,现在不吃,不就是嫌弃人家? 史杰眼见李凡为难,当场大手一挥道。 “哎呀,怕什么,咱们什么关系还见外?吃就行了。” 说着,史杰自己也给李凡夹了一块肉。 李凡无语,只好勉强一笑,将碗里两块肉全部吃掉,囫囵吞枣般,嚼都没嚼几下,直接咽了下去。 程乐乐见状,大眼睛笑得如同小月牙般,很是好看。 史杰一时间都看呆了,他和程乐乐谈了几个月的对象,除了给程乐乐买包买手机的时候,见她这么笑过,其他时候怎么可能笑得这么好看? 正失神呢,程乐乐又夹起一道菜,眼瞅着就往李凡碗里送。 李凡招架不得,赶忙起身,用出一招尿遁,跑去卫生间。 李凡一走,程乐乐顿时兴致缺缺起来。 史杰砸吧着嘴,摸了摸差不多的肚皮,挑眉道。 “乐乐,等会儿咱们把这些菜全部打包,带回家够咱们吃两天好的呢!” 程乐乐听到这话,心中对史杰的厌恶上升到了顶端! 打包?多小气啊!搞得好像乡巴佬进城一样,土里土气的,让人家李凡哥看到,岂不是要被笑话? “你自己打包吧!” 史杰莫名其妙,不知道女朋友为什么突然生气了。 不多时,李凡回来,正打算离开程乐乐身边,坐在史杰另一旁,然而程乐乐却直接起身,拉着他坐在了原来的座位上。 “李凡哥,我看你喜欢吃这个,我专门给你留着呢。” 李凡满脸尴尬,看了看史杰,却发现后者真是心大,居然一点也不在乎的样子,自顾自刷抖音去了! 李凡哭笑不得。 这踏马……对他就这么信任吗? 史杰这么信任他,李凡很感动,但…… 这信任的不是时候啊! 李凡有些无助,只得含糊其辞,想要打发程乐乐。 但后者直接把事情做绝了,用沾了她唾液的筷子,愣是一连给李凡夹了好多菜。 把李凡弄得叫苦不迭。 “嗯啊”敷衍一阵,李凡没办法,只好一边给刷抖音忘我的史杰使眼色,一边味同嚼蜡般,把程乐乐夹来的菜吃掉。 就在李凡想办法推迟的时候,突然感觉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轻轻蹭他! 李凡浑身一僵,透过两腿之间的缝隙看去,却见一只涂着天蓝色指甲油的白嫩玉足,正在他小腿弯上,用微微带些粉色的足弓上下轻蹭。 甚至还用足底踩了踩他的小腿,五根玉趾微微分开,在李凡裤腿上蜷缩、放松、再蜷缩,如同表演节目般,很是养眼。 可是,李凡不觉得养眼啊! 豁然抬头,李凡满脸震惊看着程乐乐,他多么希望,程乐乐只是不小心蹭到了他。 然而,当他与程乐乐对视的时候,却从那双大眼睛里,看到了赤裸裸的勾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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