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小仙医_第322章 傻兄弟!你遇到拜金女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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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儿子被人下黑手导致猝死,这个念头就像是水草般在鲁父脑海里疯长。
  “我要找法医!我要验尸!”
  鲁父大吼,医生摊手道。
  “这个是你自己的权力,我们管不着。”
  鲁父怒哼一声,当场打电话报警,怀疑自己儿子是被人谋杀的,警局也是大为震动,毕竟鲁父经营的聚香楼,在整个汉城都享有盛名,自身经常出门公开场合,算个商界小名人。
  他儿子居然被人谋杀?
  专业的法医立刻开始工作,一直等到晚上,法医检验结果才出来。
  然而,鲁父所言的儿子被谋杀,压根没有任何证据。
  鲁宇恒的尸体上并没有检测出任何有用的信息,一切都和白天医生说的差不多,就是意外猝死,并没有被下毒、或者使用药物等等,具体死因也有了结论,法医分析,应该是精神高度紧张,再加上长时间熬夜导致猝死。
  大部分因为熬夜猝死的人,基本都是这样的。
  鲁父得到这个结论明显不肯相信,可他再怎么阴谋论,想让警察立案,是需要证据的。
  眼下没有任何证据,鲁父也不可能把自己儿子和李凡的纠纷说出来,否则不等调查李凡,自己儿子就得背上强奸未遂的罪名,死了都不得安生。
  ……
  “李哥,鲁宇恒已经死了,今天刚刚火化完。”
  两个小弟站在火葬场门口给李凡打电话。
  “他爹呢?有什么反应?”
  小弟嘿嘿一笑,回答道。
  “李哥,和你预测的差不多,他爹还跑去警察局想要报警呢,虽然过程我们不知道,但结果肯定是没有一点作用,警察都不理他。”
  李凡闻言,点头道。
  “行了,你们可以回来了,强哥在怀城县新投资了一家游乐场,你俩去报道吧,一人负责一个项目。”
  两个小弟又惊又喜,异口同声朝李凡道谢。
  妈的,跟着李哥办事,果然有前途啊!
  李凡挂掉电话,心情好了很多,鲁宇恒和程玲这对奸夫淫妇,都是罪有应得,先后死在了自己手里。
  即使他不愿意自己手上沾血,可对方都欺负到自己家人身上了,若是忍让下去……倒不如先摸摸裤裆,看看还有没有卵子。
  提起鲁宇恒,李凡就不自觉想起,那天在鲁宇恒租用的别墅房间里,陈雪被自己按在门上的那一幕,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回味无穷!
  摸了摸口袋,李凡掏出一枚内存卡,这是摄像机里的,那天高清摄像机记录下了房间里的一切,包括他和陈雪交融的全过程,李凡轻咳一声,有些脸红。
  一路溜达,李凡来到了电子城,这里拥有市面上大部分电子产品。
  他想买一个可以读取内存卡的东西,再加上一台电脑。
  这样的话,就可以在家里看了看内存卡里面的东西……
  倒不是李凡有这种癖好,主要就是好奇!
  在电子城里逛了小半天,李凡也没能找到自己需要的读卡器,正打算失望离开,因为他今天下午还和杨敏约了吃饭呢。
  然而刚一转头,熟悉的声音就响起。
  “李凡?你也在这儿?”
  李凡回头,见来人竟然是史杰,不由得惊奇道。
  “呀呵?大忙人今天休假了?等等,你不会是穿便衣巡逻吧?”
  史杰魁梧的身躯无奈抖动,叹气道。
  “警察也是人啊,今天我放假,再说,你见过巡逻还带女朋友的吗?”
  听他这么一说,李凡才注意到,史杰身前不远处还有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妹子,长相小家碧玉,皮肤特别白,俗话说一白遮百丑,这女孩本就不丑,拥有这么白的皮肤就更好看了。
  李凡瞪着眼,用肩膀使劲撞了史杰一下,由衷赞叹道。
  “可以啊!史大警官!”
  史杰受不了李凡揶揄的语气,连忙摆手道。
  “您可别,你小子身边姑娘多得很,一个比一个漂亮。”
  “而且,乐乐你不认识?当年咱们班的。”
  李凡回忆一阵,终于在脑海里搜索出来一个女孩。
  程乐乐,当年他和史杰的同班同学,家里条件不好,所以年年贫困补助都是她的,李凡有些印象。
  难怪说女大十八变,程乐乐当年瘦得皮包骨,哪里有这么漂亮?
  李凡嘿嘿一笑,恭喜道。
  “可以啊你,石头开花了,人家从小条件不好,这样的女孩最勤俭持家,你可是捡到宝了,一定要好好对人家!”
  史杰闻言,表情微微有些尴尬,似乎不太同意李凡的话语。
  正在此时,不远处的程乐乐转过头,大眼睛扑闪,挥手叫道。
  “史杰,我选好了,你来付款吧!”
  史杰精神一振,连忙高呼。
  “好!我这就来!”
  说着,就跑了过去,掏出手机付款,买下程乐乐手中一台崭新苹果笔记本电脑,和一部苹果平板。
  这两样加起来,可是两万多块钱!
  对于史杰这样刚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两万块钱绝对是巨款了。
  李凡看得一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在他的印象里,程乐乐不应该是小时候清贫,长大后勤俭持家的女孩吗?怎么现在给他的感觉,不太对劲?
  李凡走上前去,却听到程乐乐又指着一千多的苹果蓝牙耳机道。
  “这个我也要。”
  史杰脸皮子抽搐两下,拉着程乐乐的手,小声道。
  “今天先不买好不好?我工资还没发呢,等发了工资再给你买。”
  闻言,程乐乐眉头皱起,肉眼可见的露出不悦神色,勉强道。
  “行吧行吧,你发工资之后第一时间给我买。”
  史杰“诶”了好几声,一米八几的大汉子,点头如同鞠躬一般。
  李凡见到这一幕,嘴角剧烈抽搐!
  傻兄弟!你踏马遇到拜金女了!
  阅女比较多的李凡一眼就看出来,程乐乐就是典型的拜金女。
  也许是小时候太穷,导致程乐乐对金钱和物质有了偏执的向往与渴望,反正这绝对不是一对正常情侣该有的样子。
  眼瞅着程乐乐还要继续逛街,史杰已经满脸为难,明显没有多余存款,李凡赶忙上前,帮好兄弟解围。
  “史杰,我等下和女朋友去吃饭,你要不要也带上女朋友一起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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