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猎的队伍一路向北,这次有了太上皇的加入,队伍行进速度稍微慢了一点儿,不再狂奔了,但也不算悠闲。 毕章太上皇乘坐的六驾马车宽敞舒适,可坐可躺可站,特殊训练过的六匹马步伐一致,跑起来又快又稳,再加上第一次去塞外的太上皇十分兴奋,连日赶路也不觉得累。 在邻近燕云的时候收到了信,琼华长公主在回京途中听说太上皇随皇帝北上秋猎,思父心切,所以转道来了燕云。 西戎还不太平,西夏有趁虚而入的意思,所以顺王还坚守在边境,只派了心腹护送姐姐回京。 听说大女儿已在前面等着自己了,太上皇更不觉得累了,一直催着赶路,他的马车舒服倒没什么,臣子们无论骑马的还是坐车的都挺累。 秋猎队伍一路快马加鞭地到了新州,琼华长公主和林轩以及当地的官员都来接驾。去年他们接的还是自己家的王爷,今年接的就是宣朝的陛下了。 太上皇大老远就看到自己大女儿的仪仗了,等到车驾走到跟前,众人都三跪九叩拜见皇帝和太上皇,太上皇就盯着跪在人群前方的大女儿。 一声平身后,太上皇被皇帝扶下了车架,琼华长公主也走上前来,跪在了父皇身前,“父皇,儿臣回来了,一别十数年,父皇身体可还康健。” “好,好,回来了好,回来了好,父皇身体好。”太上皇双眼含泪地扶起女儿,之前活泼开朗的女儿如今变得端庄稳定,但当父亲的却并不觉得欣慰,只有女儿受苦了的心酸。 女儿看着父皇花白的头发和满脸的皱纹同样不好受,父皇老了。刚到西戎时她不懂事恨过自己的父皇,后来想明白了,她是公主,一生下来就享了天家尊荣,自然也得付出些什么,他父皇也是无奈。m.biqubao.com 父女两个手抓着手,四目相对都是眼泪,互相安慰着。 皇帝受不了这个气氛,更何况当着这么多官员呢,“父皇、皇姐,以后常年在一处,有的是时间说话,我们先进城吧。” “城内已准备好了行宫,请陛下和太上皇入城歇息吧。”林轩上前来回道。 虽然皇帝和宣平都说过不用修整安王府,但林轩今年还是修葺了一下,就算主人不常住,也不能过于简陋,万一秋猎再去漠北呢,现在这不就用上了。 “你哪来的时间准备行宫啊,就是从前那个简陋的安王府吧?上次宣平回去给朕描述过,就几棵梧桐树还能成一处景致。朕看还不如在城外搭帐篷呢,好歹地方宽敞。”太上皇打趣道,林轩也是在宫里书房长大的孩子,太上皇和他挺熟。 “回太上皇,臣今年春天已经命人整修过了,专门给太上皇准备了一个舒适的院子,移栽了两棵您喜欢的银杏树,如今金黄一片,正是如诗如画的时候。”林轩丝毫不紧张地回道。 假山花园的太费钱费工夫了,林轩就找了个相对省钱的,反正秋猎都在秋天,找几种秋天比较美的树就行了。 “说来说去不还是树吗?”太上皇笑道。 “父皇您别说,那几个院子的树各不相同,各有一番景色,金黄色的银杏树、黄褐色的梧桐树、火红色的枫树,女儿住的院子里是挂满果实的柿子树,真真是不错的景致。”琼华长公主笑着说道。 “嗯,柿柿如意,你住的这个院子好。走吧,去看看。”太上皇喜欢这四个字,女儿前半生不圆满,后半生就要事事如意了,“老六啊,你这个辅相为了给你省点儿修园子的钱可真没少费心思。” 去了行宫,林轩将这府邸修得简约,让外人看了能给皇家落个节俭的好名声,但内里却收拾的极舒服,是让人很轻松安逸的氛围,反正太上皇挺满意。 一起用了晚饭后,太上皇留下女儿说话,把皇帝赶去处理政事了。 安王虽然已经登基称帝,但燕云十六州目前仍按照从前封地的模式由安王府管理,执行与其他各省不同的政策。 这几个月不是没有臣子提出要将燕云十六州收归朝廷统一管理,或者将这十六州合并为燕云省,但都被皇帝驳回了,这些人心里想的什么他知道。 燕云这多少年一直施行与众不同的政策,如今这些政策推广全国的时机还不太成熟,一旦燕云收归朝廷,就要和其他各省保持一致,那以后再提变法就难了,他可不想自己之前的努力白费。 今年没有税收,所以账本薄了不少,皇帝也没兴趣查,今年账本肯定没问题,下面人没这个胆子第一年就弄虚作假。 林轩今年按从前蒋旭的方法又整理了十六个册子给皇帝,燕云十六州的发展情况一目了然。 皇帝翻了一遍满意地点点头,“你除了关注经济发展,还要注意吏治清明,时不时地给那些官员紧紧皮子,免得日子好了他们就得意忘形。” “臣记住了。陛下放心,如今各州百姓有无数双眼睛盯着那些官员呢,皇后娘娘办得学堂如今已初见成效了。”林轩回道。 “行,明天陪朕去街上微服私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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