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 郑之卉探监回来的时候,郑邵元不知道去了哪里,也是刚回来。 刘妈已经做好饭了,看见兄妹俩都回来了,便把饭菜端上了桌。 想起刚刚看到郑建祥佝偻苍老了许多的样子,郑之卉心里心酸又心疼。 “哥,你找到律师了吗?” 听见这话,刚拿起筷子的郑邵元“啪”地一下愤愤拍下。 “本来是找到一个了,结果对方昨晚去了一趟韩家的宴会之后,就反口了。” 想起昨晚被拦着不让进出,最后又被安保驱离的狼狈,郑邵元气得咬牙切齿。 想他还是堂堂郑家大少爷的时候,这种场合何时不是让人点头哈腰地恭请进去的? 昨晚居然…… 肯定是姓章那个王八蛋故意羞辱他的。 郑之卉听到他说律师反口,顿时脸色就焦灼了起来,“怎么会这样,你不是说只要我们能给得起价格,就会有律师愿意接的吗?” “人家本来是答应了。”郑邵元气愤地捏着筷子,愤恨道,“肯定是姓章的背地里使手段,从中作梗。” 提到章伯轩,郑之卉眼眸骤然掠过黯然,但她并不认为章伯轩会去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 只是看到郑邵元怒气冲冲的样子,她也不想多说什么,只道,“这个不行,那我们就再请其他人好了。” “钱都花光了,还怎么请?” “花光了?”郑之卉一脸震惊,睁大了眼睛看着他,“就,就三天你就把钱花光了?” 郑大少爷平时用钱大手大脚惯了,若放在以往,450万也不过是他随随便便买个小玩物的钱而已,他能用三天就已经算是省的了。 但对上郑之卉明显责备的目光,他当然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 “以我们现在郑家的情况,你以为请律师不需要用钱去打点的吗,再说,不是你说爸的身体大不如从前,叫我去关照一下,让里面的人对爸好点的吗?你以为我就是用一张嘴就能疏通关系?” 郑之卉不懂这些门路,自然也就无法辩驳什么,只能更心急如焚了。 “那怎么办?” 她们现在只剩五十万了。 要是请律师要花这么多钱,那他们怎么请得起? “哥,雁城请不动律师,你看我们从别的城市去请可不可以?” 雁城人忌于谢章两家,不敢接单很正常,但别的城市的律师兴许更容易聘请,也不用这么贵吧? 郑之卉提出了这个建议,郑邵元也不由若有所思了起来。 这么多年以来,郑建祥在郑邵元的心目中就像是神明一样的存在,他觉得只要自己的父亲在,那他就一定还能做回曾经风光无限的郑家大少爷。 所以他其实比郑之卉更贪心,他不是想把郑建祥的案变成无期徒刑,而是想要郑建祥被无罪释放。 他觉得只要保住了郑建祥,就等于是保住了他的一切。 “可以试试。”他说完看向郑之卉,“你一共还有多少钱?” 郑之卉捏着手指,“就……只剩那五十万了。” 顿了顿,她又连忙道,“钱的事,我会再想办法的,只要能找到好的律师代理就行。” 她连身上最值钱的坠子都舍弃了,还能有什么办法搞来钱? 而且郑邵元心里也很清楚,要想把郑建祥捞出来,要花的钱可远比450万要多很多。 跟在郑建祥身边浸染了这么多年,他知道只有那些见不得光的营生才能在短时间内凑到巨款。 看来,他是得出国一趟才能搞到救命钱了。 心中暗暗打定主意,他便对郑之卉点点头道,“行,那我们分工合作,你在雁城负责凑钱,而我,明日就离开雁城,去别处寻找合适的律师。” 这件事只能瞒着郑之卉,因为郑邵元知道她肯定不会同意他去沾违法的事情,知道了还会搞破坏。 “好。”郑之卉认真点头,牢牢把负责赚钱的重任接了下来。 “刻不容缓,我今晚就出发。”郑邵元说,“你把剩下的50万给我。” 他想要钱生钱,就必须要有本金。 郑之卉想着他是去外地请律师,需要钱做路费和各种打点也是必须的,便不疑有他,直接把剩下的最后50万也转给他了。 —— 第二天下午。 一家咖啡馆小包厢里。 一个穿着性感的女子看着对面的郑之卉,眼中透着难以置信,“你说你想来我的清吧做钢琴弹奏手?” 郑之卉肯定地点点头,又问,“可以吗?” 坐她对面的是李氏千金,李姗玫,也是郑建祥杀人录音曝光的那个早上打电话给郑之卉的人。 李姗玫两年前跟家里要钱自己开了一家清吧,结果两个月就亏得面临倒闭,情况太惨淡,她家里人认为她是胡闹,便不愿再给钱她。 当时在一场名媛宴会上,她因为这事被一群名媛当众阴阳和嘲讽,也尝试想自己创业却被郑建祥和郑邵元一致反对压制的郑之卉看到她,也不知道是出于羡慕还是赞赏,便当众说愿意无条件赞助她的清吧,既给她解了宴会上的围,也解决了她清吧面临结业的困局。 半年后,李姗玫的清吧竟起死回生,并在圈里成为了一个特色清吧,生意越做越好,还很快地把郑之卉之前赞助她的钱还清了。 两人之间也因为这件事关系处得不错。 这是目前郑之卉能想到的,在雁城唯一可能愿意帮她一把的人了。 她的清吧,郑之卉去过,舞台上有一架很大的钢琴,每晚都有人上去弹奏,李姗玫跟她提过,在这弹钢琴的女子是清吧里最能赚快钱的,有时候那些富二代兴致来了,一晚上就能打赏个八万十万。 郑之卉对钢琴有着极高的天赋和兴趣,且自幼由名师亲教,是名媛圈里公认的,钢琴弹得最好的。 见李姗玫看着自己不说话,郑之卉连忙道,“你放心,我上台演奏的时候会戴上面具,绝对不会让人认出我是谁,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毕竟她也不想让人知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李姗玫摆摆手道,“说实话,当初如果不是你帮了我,我的清吧根本就不会有今天。你今日有求于我,就算是有麻烦,我也一定会帮你。只是……” 李姗玫看着眼前这位……曾经高贵无比,每次出现在名媛圈都是贵压群芳的郑家大小姐,“你真的能放下身段……来我的清吧做驻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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