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绾绾嘴上是说着希望孩子能够宽心一点,快乐的成长。 实际上还是看着乔书语带着娃尝试了各种乐器。 在尝试过所有乐器之后都不得不放弃的情况之下。 唐绾绾也决定,不鸡娃孩子了。 只要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就行了。 顾明月却是美滋滋的和四凤家的小丫头整日摸鱼抓虾,招猫斗狗。 活的是没心没肺,每天咧着个大嘴笑哈哈。 唐绾绾看着又羡慕又摇头,他们不会一辈子只生活在这沟沟坎坎的村子里。 日后到了京城,舍不得拿出来被人做对比,希望到时候顾明月能有强大的自信,反驳那些嘲笑她什么都不会的人。 这事算是告一段落。 乔书语和李织云已经不去码头卖饭了,乔书语平日里就带着三个孩子学习。 傍晚时分,教着村民的人简单的认识一些大字。 闲暇独处的时候,准备一下青山村办学堂应做的准备,日子也就慢慢的过去了。 唐绾绾觉得,其他事情都告一段落,啤酒的事情必须要马上提上日程。 她每日都去县里,李掌柜帮他物色了许多长相才华都出众的女子。 唐绾绾每日奔波来奔波去的,她都有一种想在县衙安个家的冲动了。 偏偏工厂又在青山村,她又不舍得把两个孩子被抛弃在家里,只能暂时接受奔波的日子。 这日,李掌柜带着自己挑选过来的二十名才情的女子接受唐绾绾的培训。 唐绾绾也已经把所有的歌单全都准备好了。 烧烤嘛。 重要的就是一个氛围,当然是气氛最重要了。 她还让李掌柜准备了一个鼓。 这时代虽然没有架子鼓,若是敲锣打鼓这种混搭也能造成足够的气势和氛围。 那二十名女子等候在屋里,有些忐忑不安。 李掌柜花了重金请他们来表演三四个月,说效果好了,比他们在青楼楚馆挣得多。 这些人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被卖了做了清倌,若是能有更好的出路,谁不想另谋前途? 唐绾绾拉着大鼓走进了屋子,扫了一眼这二十名女子,只觉得分外满意。 个个身材苗条,手长腿长,模样好,走起路来犹如弱柳,楚楚动人,一颦一蹙都让人有种保护欲。 她回头赞扬似的看了一眼李掌柜,李掌柜只觉得莫名其妙。 他琢磨了半晌,突然猛拍大腿。 唐娘子啊,你冤枉我了,我真不是那种人。 听我给你解释啊。 唐绾绾已经没空再搭理李掌柜了,拍了拍手坐在了众人的中间。 “各位姐妹们大家好,今天请大家来呢,是想过段时间请大家表演才艺,提前准备谋划一番,相信大家都有才艺在身,我呢,也没什么才艺,只是提出来意见,具体实施的时候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希望今后大家合作愉快!” 说完,唐绾绾自己带头鼓了个掌。 鼓掌后,屋里面鸦雀无声,唐绾绾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傻憨憨的笑了笑。 那二十多名女子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唐娘子这鼓掌代表着什么意思,也有模有样的学着。 唐绾绾唇角瞬间也咧起来了笑容。 孺子可教。 这些人是懂什么叫做氛围的。 等做完,唐绾绾又准备了一个小小的红包。 每人准备了一两银子。 事儿虽然没干成,总要先给员工画些大饼,不然员工怎么死心塌地,对未来又有盼头激情满满的工作。 “这是给大家的见面礼,希望大家不要嫌弃,只要好好的工作,等我们的烧烤做大做强,大家也能赚到钱,走到人生巅峰!” 唐绾绾自认为信心满满的说了一番激情澎湃的演讲。 那二十名女子听得确实有些云里雾里。 李掌柜不是请他们只做表演吗?难道还能再分到别的钱? 大家反应过来之后,齐刷刷的鼓掌,越发开心。 “唐娘子有何吩咐或者有什么安排,我们一定照做,做到你满意为止!” 大家纷纷表着态,讨论的也异常开心。 李掌柜在门外听着里面热热闹闹的很是好奇,却不好意思进去看看。 里面都是女的,他一个男人进去不太合适。 唐绾绾准备了几首歌,第一首就是朋友。 第二首就是大王叫我来巡山,这首歌最能调动氛围,并且旋律朗朗上口。 毕竟现在的烧烤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广啤酒,这首歌若是能炒出来的热度,接下来的推广就方便的多。 唐绾绾清了清嗓子,“我先给大家唱一遍,接下来可以一起学。” 那些女子们纷纷点头,一脸期待,万众瞩目的盯着唐绾绾。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还有我……” 唐绾绾一曲唱完,其他的那些女孩简直目瞪口呆了。 他们平日里唱的都是一些温婉的歌曲,婉转的诉说着情肠,让那些男人心里犹如小猫在抓一样。 怎么还有这么……说不上来的呢? 众人迟缓了许久,才大着胆子拍了拍手。 唐绾绾看众人的反应就知道唱的并不难听,也有推广的可能,她又唱了一首把酒倒满。 “把酒倒满,来他个不醉不休,我不想再问君有几多愁,所有烦恼向东流……” 那些极具才情的女子,听完这首歌,有一些已经沉醉其中,甚至开始感慨万千。 踌躇抑郁不得志的人,又何止是少数。 若是一杯酒,就能让烦恼向东流,当然愿意不醉不归。 众人拍掌,甚至还有些人觉得这些歌简直唱到了自己的心坎里。 那女子红了眼眶。“就是要把酒倒满,这些歌简直唱的太好了。” 唐绾绾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这真是有一点点莫名其妙的羞耻。 “如果大家觉得可以的话,那么我就先教第一首朋友?” “好。”女子们学着唐绾绾的样子鼓掌。 唐绾绾点头。 这些人还挺上道的。 她又唱了两遍,众人本来就很有才华,已经学的七七八八。 坐在最后排的一个看起来相对微胖的女孩子,声音最为嘹亮。 她唱这首歌的时候也最能带动氛围。 唐绾绾理所当然的把她选作为这首歌的主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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