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张梦涵起床去上班。 她很少在家里做早餐,都是去外面吃。 打开门,就看到宋沐晨把早餐放在了门口。 早餐装在保温桶里,不是外卖。 张梦涵直接从保温桶上跨了过去。 快步走向电梯。 张梦涵突然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以前早上上班,电梯口都要等好些人,现在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仔细一想,对面的小两口很久没见了。 还有斜对面那个胖胖的男生,也没见过了。 以前上下班经常见。 难道都搬走了? 张梦涵并不知道,为了她住得好,和安全,宋沐晨直接把这一层楼的公寓都买了下来。 张梦涵以为宋沐晨只买了她住的那套,和隔壁那套。 她买了馒头和茶叶蛋,还有一杯豆浆。 以前张梦涵很喜欢吃楼下卖的小笼包,但是现在她不敢吃了,怕小笼包里的肉是淋巴肉。 改吃馒头了。 她住的公寓距离公司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到了。 刚好在路上把早餐吃完。 张梦涵走后,宋沐晨就把她房间的门打开,让保洁进去打扫卫生。 宋沐晨就坐在门口,看着保洁打扫。 保洁打扫完,他再进去检查一下监控摄像头。 确定没有被遮挡才离开。 昨晚,宋沐晨失眠了。 他不但失去了男人的能力,连精囊也受了重伤,检查了几次,米青子没有活力,都是死米青。 就算做试管婴儿都不行。 张梦涵肚子里的,是他唯一的子嗣。 宋沐晨还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家里人。 等孩子生下来,做了亲子鉴定,确定是他的种,再带回家给他的父母抚养。 宋清慕已经没把宋沐晨放在眼里了。 现在的宋沐晨和死人没什么区别。 宋沐晨回了家。 等晚上再过来。 张梦涵执意要上班,他只能在她公司安插了人,时刻保护她。 张梦涵就职的那家公司本来快要倒闭了,宋沐晨直接入股,成为股东,救了公司,也拿到了话语权。 他现在也是张梦涵的老板。 只是他做的这些,张梦涵并不知道。 还以为上班的时候,可以逃离他的掌控。 殊不知,她的一言一行,都在宋沐晨的监视之下。 张梦涵端着水杯,去公司的茶水间接水。 地上有一滩水,不知是谁打翻了水杯。 张梦涵没看到那滩水,一脚踩了上去,脚下猛地一滑,她重重的摔倒在地。 “哎哟……”张梦涵痛叫一声,坐在地上,半响回不过神。 下一秒,就有两名男同事冲进茶水间,一个打电话叫救护车,一个细心的询问她的情况。 张梦涵坐在地上,揉了揉自己的腿。 刚才滑到的时候扯到腿了,好痛。 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同事急急的说:“你不要动,等救护车来。” “嗯。”张梦涵也很害怕,捂住自己的肚子。 还好只是屁股痛,肚子并不痛。 应该没有伤到肚子里的宝宝。 二十分钟之后,救护车来了。 张梦涵被送去医院。 做全面检查。 从头到脚,连脚指头都没有放过。 张梦涵觉得太夸张了。 她只是摔了一跤,又没多严重,肚子也不痛,宝宝肯定没事。 检查完,又被送去病房休息。 张梦涵躺在病床上,盼着结果快出来,她想回家。 突然,病房的门开了。 宋沐晨冷着脸,滑动轮椅,进了病房。 看到宋沐晨,张梦涵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 “你……你怎么来了?” 宋沐晨咬牙道:“说了多少次,不要去上班了,你就是不听,现在摔进医院,舒服了?还好宝宝没事,如果宝宝有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一字一句,透着狠劲儿。 张梦涵背心发凉,呐呐的说:“只是意外,而且宝宝也没事,宝宝没那么脆弱……” “闭嘴,我不想听你狡赖。” 宋沐晨是真的动怒了。 他怒道:“你今天必须搬去我那里,二十四小时有专人照顾你,不准再出一点问题,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出门,就算要出门,也必须有人陪同!” “你要软禁我?” 张梦涵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神经病!” “对,我是神经病,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收拾你!” 软言细语对张梦涵来说没用,宋沐晨直接用强了。 她不高兴也没办法了。 肚子里的孩子要紧。 “有大病!”张梦涵无语至极:“你不能限制我的自由,把我关几个月,我心情不好,得了抑郁症,对宝宝也有影响。”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得抑郁症。” 宋沐晨决定的事,张梦涵也无力改变。 出院的时候,就被宋沐晨强行带回了他的大平层。 那套大平层张梦涵以前根本没来过。 两人在一起,都是去酒店。 宋沐晨不会带她回家。 现在她住进了宋沐晨的家。 宋沐晨甚至把主卧让出来给她住。 主卧足足有一百二十平,她这辈子都没住过这么大的房间。 房间很通透,浴室用的是玻璃隔墙。 连浴室都比她的公寓大。 看到房子这么舒服,张梦涵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住了下来。 反抗也没用,就好好享受吧! 宋沐晨就住在隔壁房间。 他住的是次卧。 次卧只有六十平。 宋沐晨请了护工照顾他的起居。 护工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儿,刚刚大学护理专业毕业,就被宋沐晨请了回来,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 张梦涵有些口渴,虽然房间里有直饮机,但是没有水杯,她出门去厨房拿水杯。 结果看到护工正在给宋沐晨整理今天要吃的药。 一大堆药放在岛台上。 张梦涵凑过去看了一眼。 “他每天要吃这么多药吗?” “是啊!”护工微微一笑,帅气的脸阳光灿烂。 张梦涵看到他笑得这么好看,也忍不住笑了。 这一幕,恰好落到宋沐晨的眼中。 他冷声开口:“我看你还挺适应,在我这里住得很开心吧!” 说话阴阳怪气。 听着不舒服。 张梦涵瞥了他一眼,说:“不适应还能怎么办,一哭二闹三上吊吗?我没那么无聊。” “你好好养胎,别的事,不要想!”宋沐晨警告道:“特别是别的男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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