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可儿早上醒来,看到自己手机在旁边放着。 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 结果今天看不了,因为手机没电了。 黎可儿插上电源,等开机的时候去刷牙洗脸。 刷牙的时候,猛然想起昨晚自己睡觉前给宋廷越打了电话。 还无理取闹的让宋廷越读哲学书哄她睡觉。 宋廷越不会真的一直读吧? 黎可儿刷完牙,火急火燎的跑出浴室。 抓起手机,看通话记录。 她昨晚和宋廷越竟然通话了两小时五十二分钟43秒。 这也太久了吧! 黎可儿凝眉想了想,好像她没多久就睡着了啊! 怎么还能通话将近三个小时。 手机肯定是通话时间太长才没电的。 黎可儿给宋廷越发去信息:【我昨晚睡着了你还在给我读书?】 宋廷越回复:【嗯,没读完,电话断了。】 黎可儿看着信息,感觉这个世界好魔幻。 黎可儿:【我手机没电了,我睡着了你还读。】 宋廷越:【想把那本书读完。】 黎可儿:【6!】 以前怎么不知道,他这么喜欢读书。 黎可儿:【这么喜欢读书,以后我睡不着,就打电话给你,让你给我读哲学书。】 宋廷越:【好。】 宋廷越答应得还挺爽快。 黎可儿也不知道给他发什么了。 放下手机,去洗脸。 她要带张梦涵去品尝云南的特色早餐各种美味的米线。 张梦涵很早就起来了。 坐在院子里,吹吹风,就觉得很享受。 早上七点半,她发了日出的照片,配文是:【逃离钢筋水泥森林的第一天,连风都是甜的。】 黎可儿上厕所的时候给她点了赞。 然后给她发信息:【梦涵,我们九点出发吧,我带你去吃一家很好吃的米线。】 张梦涵:【好。】 黎可儿洗涮完,擦了防晒霜,戴上帽子,刚好九点出了房门。 张梦涵和陈灿已经在院子里等她了。 看到陈灿,黎可儿本能的心虚,冲他晦涩的笑了笑。 陈灿骑着他那辆非常拉风的三轮车,车斗里坐着黎可儿和张梦涵。 一路吹着风,去吃早餐。 才从大城市来的张梦涵连坐三轮车都觉得爽。 这就是大理特有的松弛感。 她不禁感叹:“可儿,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想在大理长住了,我也想来这边长住,太舒服了。” 黎可儿就知道张梦涵会喜欢大理。 “那你以后有时间经常过来吧,我们还可以去附近的山里住几天,听说无量山很不错。” 黎可儿也看了不少的攻略。 在一个地方躺久了,也想换个地方躺躺。 “好啊!”张梦涵很开心的答应了下来。 不到十分钟,就到了米线店。 都是当地人在吃,生意红火。 一进门,就看到一口大锅,里面炖着很多只土鸡。 鸡汤浓郁,表面一层厚厚的油脂。 张梦涵看了流口水。 马上就要了一碗土鸡米线。 黎可儿要的小锅米线,陈灿也要了小锅米线。 土鸡米线上桌,张梦涵尝了一口,就感动得要哭了:“这才是正宗的土鸡米线啊,味道太好了,太香了,竟然这么多鸡肉,还卖那么便宜,老板不会亏吧?” 陈灿笑着说:“不会亏,这边养鸡都是丢山上不管,鸡自己找吃的,没多少成本,土鸡卖得很便宜,养殖场的饲料鸡都没有土鸡便宜。” “哇,太爽了,我还要再来。” 张梦涵嘴里吃着美味的土鸡米线,已经开始想中午吃什么了。 云南的美食太多,一个月都吃不完。 她的时间有限,必须挑最经典的吃。 黎可儿看到张梦涵,就想起自己刚来的时候,也和她一样,看啥都好吃,看啥都划算。 来了就不想走了。 吃完早餐,陈灿就骑着三轮车,带两人去兜风。 张梦涵一边感叹大理的惬意,一边不停的拍照。 黎可儿来过很多次了,也没了新鲜感,但她还是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黎可儿挑了最美的一张照片,通过短信发给了宋廷越。 宋廷越收到照片,心情很是惆怅。 他多想陪在她的身边,和她看遍世界的美景,多想和她手牵手,尝遍世界的美食。 两人结婚一年多,都没怎么出去玩过。 她知道他忙,她每天都在家等着他。 夜以继日,毫无怨言。 想起黎可儿,宋廷越的心就一抽一抽的痛。 现在,她把她看到的美景分享给他。 还给他发来一条信息:【工作再忙,也不要忘记停下脚步,看看身边的美景。】 多么淡然的一句话,却让宋廷越心潮起伏。 久久不能平静。 宋廷越给她回了两个字:【谢谢。】 黎可儿收到宋廷越的回复,心里空落落的。 明知道不该指望他什么,可她还是不想和他相忘于江湖。 哪怕做朋友也好。 黎可儿收起手机,继续欣赏美景。 一直玩到晚上,陈灿没去酒吧上班,带着两人去古城玩。 古城晚上人很多。 比白天热闹。 一直玩到深夜。 才回到小院儿。 黎可儿已经昏昏欲睡,但还是打起精神,码了两千字发上去。 洗了把脸,她感觉自己又精神了。 躺在床上,给宋廷越打去电话。 她竖着耳朵,听电话那头的声音。 “喂……” 低低沉沉,很有磁性。 黎可儿忍住打呵欠的冲动,说:“我又失眠了,你读哲学书给我听。” “好。”宋廷越忍着笑,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哲学书,读了起来。 黎可儿困得眼皮子打架,实在撑不住了。 宋廷越读到第三句,她就进入了梦乡。 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宋廷越的唇畔噙上好看的弧度。 傻丫头。 白天在外面玩了一天,明明困得要死,还说自己失眠了。 他很识趣的没有拆穿她。 读书给她听。 这一次,读了不到两个小时,电话就断了。 黎可儿回来就充了一会儿电。 她也不想宋廷越太辛苦。 电话断了之后,宋廷越也放下手机,睡觉了。 闭上眼睛前,他看着手机,说了一声:“可儿,晚安!” 现实中,两人不能在一起。 也许在梦中,他可以和她相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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