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姜潮汐心口一紧:“齐政轩经常作践自己的身体吗?” 老管家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流了出来。 “嗯。”老管家点点头:“少爷前天用手砸破了镜子,满手都是血,他还想用镜子的碎片自杀,还好我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大祸。” “啊,齐政轩自杀……” 姜潮汐惊愕的瞪大了眼睛。 齐政轩明明看起来那么乐观,那么开朗,哪里像要自杀的人。 可是他的手,也确实伤痕累累,全是创可贴。 管家叹了口气:“少爷的状况一直不好,他晚上睡不着,脾气暴躁,把房间里的东西全砸了,少爷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他以前脾气很好,对我们也很客气,脸上总是带着笑,这一个多月,我都没见少爷笑过,只有你来,少爷才会笑,姜小姐,你救救少爷吧,再这么下去,他真的会……” 管家不忍心再说下去,低头擦眼泪。 姜潮汐的触动不小。 呆呆的站在那里。 片刻之后,她才说:“我知道了,我会尽我所能帮他。” “谢谢你姜小姐,老夫人昨天气病了,老爷子也不舒服,两位都去了医院,现在家里,就只有少爷,你有时间,就多陪陪少爷。” “好,我暂时不走。” 姜潮汐看向远处的齐政轩。 他坐在轮椅上,那么无助,那么孤寂,和记忆中爱笑爱闹的他完全不一样。 姜潮汐又问:“姜落落呢,她不是齐政轩的女朋友吗?” “落落小姐半个月前被少爷赶走了,没再来过,少爷说不想听到她的声音。”管家如实相告。 “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前几天,姜潮汐回姜家,也没见到姜落落,她还以为姜落落一直陪在齐政轩的身边。 姜潮汐抬腿,走向齐政轩,拿了张休闲椅,坐到齐政轩的身旁。 “谁?”齐政轩语气不善的问:“是谁?” “是我!” 听到姜潮汐的声音,齐政轩暗淡的双眸瞬间亮了起来:“汐汐,你不是走了吗?” “我本来想走,但是你家厨子做的饭太香了,我就留下来蹭饭。”姜潮汐随便扯了个理由。 齐政轩的嘴笑得合不拢。 “王大厨的手艺确实好,你之前来,不也说他做的饭好吃吗,以后你有时间,就过来吃饭吧,我让王大厨准备你爱吃的菜。” 齐政轩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因为脸上的笑意,双眸闪闪发光。 “好啊,以后我没事就过来蹭饭。” 姜潮汐开始和齐政轩聊天。 齐政轩脸上的笑容就没散过。 吃饭的时候,他的胃口也比平时好,吃了不少东西。 他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废人,不要别人喂他吃饭。 饭菜放在一个盘子里,他自己用勺子舀着吃。 虽然会弄不少饭菜在桌子上,但好歹能自己把饭吃完。 姜潮汐一直看着他。 那么有才华的设计师,曾经手中的笔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可现在,手握着勺子都不太利索。 姜潮汐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吃饭的时候,齐政轩主动问起姜潮汐和陆炎霆的事。 “我听说陆炎霆以前眼睛也看不见过。” “对,他也是因为车祸,损伤了视神经,大概失明了三年半,才恢复视力。” 姜潮汐这样说,也是想给齐政轩一些希望。 陆炎霆能恢复,他也能恢复。 齐政轩点了点头:“陆炎霆能恢复视力,也离不开你的悉心照顾,你肯定把他照顾得很好。” “也还行吧,那个时候他不肯见人,我和他两个人住在别墅里,有人会送生活用品和食材过来,我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想起和陆炎霆在别墅独居的那三年,姜潮汐依然觉得很美好。 他只有她,很依赖她,她离开几分钟,他就会着急。 “你是怎么照顾陆炎霆的,除了做饭洗衣服,还有什么?”齐政轩已经开始幻想,姜潮汐照顾他的画面了。 “我还给他读书,他不喜欢用听书软件,一定要我给他读,我还陪他散步,他不喜欢坐轮椅,我必须抓着他的手,告诉他哪里有台阶,哪里有坑。” 姜潮汐的描述让齐政轩越发的向往起来。 他脸上带笑,听她讲。 “陆炎霆刚失明的时候脾气也不太好,赶走了十几名保姆,我还比较幸运,留了下来,他不发脾气的时候,还是很好相处,对我也不错,经常会让人给我送好吃的过来……” 姜潮汐的话未说完,齐政轩就急急的打断她:“如果你照顾我,我也对你好,给你买好吃的。” 姜潮汐怔了怔,有些话哽在喉咙里,不敢说了。 听齐政轩这意思,他也想要她照顾吗? 可是…… 姜潮汐咬着下唇,迟迟不开口。 齐政轩忙说:“我开玩笑的,我不需要你照顾,我家里这么多佣人,他们可以照顾我,我就是随便说说。” 沉默了许久,姜潮汐才说:“齐政轩,你一定会好起来。” “嗯,我一定会好起来。” 齐政轩笑了,只是那笑中带着些许的落寞。 他从来不羡慕别人,但是他羡慕陆炎霆。 陆炎霆眼睛看不见,却有姜潮汐无微不至的照顾。 那个时候,姜潮汐已经是知名设计师,为了陆炎霆,她隐瞒身份,甚至放弃学业,到陆炎霆的身边当保姆。 至于两人怎么结的婚,他就不知道了。 “羡慕”这两个字,他都说累了。 姜潮汐这样重情重义的女人,世间少有。 虽然都姓姜,姜落落就和她完全不一样。 他失明之后,姜落落对他的态度明显不耐烦。 他说姜落落比不上姜潮汐,姜落落就怒了,说了不少扎心的话,气得他把姜落落赶了出去。 姜落落被他赶走之后,就没有再来过。 他也不想再见到姜落落。 姜潮汐看着落寞的齐政轩,纠结了许久,才开口:“我以后有时间,就过来陪你,你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不要再受伤了,你的手,那么珍贵,等你复明,又可以拿画笔,继续装作,绝对不能受伤。” “我知道了,我会爱惜自己的身体。” 被姜潮汐关心,齐政轩笑得很开心,仿佛阳光,将他照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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