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酒店,姜沐风茫然的站在街头。 深秋的风吹在他的脸上,悲凉又无助。 岚岚,你去哪里了? 你为什么再次不告而别,你说你去给我买吃的,我还在等你,岚岚…… 他不断的在心中呐喊,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不知道下一次再见叶岚是什么时候。 姜沐风的心像被剜去了一大块,痛得无声无息,却又鲜血淋漓。 好痛,好痛…… 如果知道她今天会走,昨晚,他就应该紧紧抱着她。 姜沐风木然的开车回到他为叶岚准备的家。 那是一套三百八十平的看江大平层。 270°落地窗,可以把江城的美景尽收眼底。 姜沐风甚至幻想过,和叶岚坐在落地窗边喝酒。 一起看日出看日落,看车水看马龙,看四季看春秋。 可现在,他一个人,看到的只是孤单和悲凉。 姜沐风一遍又一遍的拨打叶岚的电话,听到的都是机械的女声:“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姜沐风打开了一瓶红酒,闷头就往嘴里灌,一口气就喝完了一瓶。 举起空瓶子,狠狠的砸在地上。 “噼里啪啦……” 酒瓶摔得粉碎,玻璃渣溅起来,划伤了姜沐风的脸,鲜血直流。 他就这么随手抹了一把。 抹得满手都是血。 看着手中猩红的血,他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流那么多血,他却感觉不到痛。 原来心痛比身体的痛,更深更重。 最后一次为爱情神伤,以后,他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相信女人。 …… 姜潮汐上完课,匆匆忙忙走到学校门口。 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停在学校门口。 待她走近,宋廷越打开后座的车门,下了车。 俊脸上依然挂着朗月清风的微笑:“汐宝。” “师兄!”姜潮汐开心的问:“你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来看我,是过来办事吗?” “对,过来办事,顺便看看你,走吧,一起去吃饭。” “好啊,今天我请客。” 姜潮汐坐上宋廷越的车,就开始在网上搜附近的餐厅。 请宋廷越吃饭,必须找一家好点的餐厅。 姜潮汐很快找到一家,距离学校三公里,是一家高档的素食餐厅,是宋廷越喜欢的调调。 “师兄,我们就去这家餐厅吃饭吧!” 宋廷越看了一眼,说:“这家餐厅我们下次再去,今天我已经定了地方了。” “哦,好吧!”姜潮汐点点头:“你今天不要和我抢,说了我付账就我付账。” “好,我不和你抢。” 宋廷越失笑,满眼宠溺的看着姜潮汐。 看到她现在这么开心,他多希望她一直这么开心下去。 彻彻底底忘记陆炎霆。 到达吃饭的餐厅,姜潮汐跟着宋廷越走进包间,发现包间里已经有个人了。 看到那人的脸,姜潮汐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姜潮汐问宋廷越:“师兄,这位是你的朋友吗?” “对,我朋友,他是很厉害的催眠大师。”宋廷越绅士的帮姜潮汐拉开椅子:“坐吧!” “好。”姜潮汐好奇的看向催眠大师:“你好。” 催眠大师冲姜潮汐点点头,就拿出了一块怀表,笑着说:“姜小姐,我们来玩个游戏,你看着这块表,听我数一二三……” 姜潮汐很快就被催眠了。 宋廷越倒了杯茶,一边慢慢悠悠的喝,一边看催眠大师给姜潮汐催眠。 催眠之后,姜潮汐虽然忘记了痛苦的记忆,但过段时间就必须再巩固一下,不然她很快就会想起来。 多催眠巩固几次,就很难再想起那些痛苦的记忆。 原本宋廷越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姜潮汐找了催眠大师催眠,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早知道这么有效,她刚和陆炎霆离婚的时候,就该找催眠大师给她催眠了。 她也不用遭受这么多的困难。 看着她一次次飞蛾扑火,宋廷越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 宋廷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黎可儿给他发的信息:【老公,晚上回家陪爸妈吃饭,你别忘了。】 宋廷越快速的回复:【嗯。】 一个字,仅限冷漠。 他的温柔,都给了姜潮汐,哪怕是他的妻子,也得不到半分。 一开始他就和黎可儿说好了。 他们只是合约夫妻,他需要妻子,她需要钱,两人各取所需,互不干涉。 黎可儿比他想象中更懂事,每个月只要钱到位,她根本不会打扰他。 只偶尔给他发一条信息。 他想回就回,不想回就不回,她也不会兴师问罪。 哪怕他十天半个月不回家,她都不过问。 这样的婚姻,宋廷越很满意。 姜潮汐短暂的失去意识之后突然清醒过来。 她惊讶的说:“好神奇啊,我刚才竟然睡着了。” 催眠大师笑了笑,站起身:“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 任务完成,他也该走了。 “闫大师,慢走!”宋廷越起身送他。 宋廷越把催眠大师送到餐厅门口,沉声问:“这次催眠的效果怎么样?” 闫大师回答:“效果很好,你朋友至少一个月想不起来,下次,就是三个月……” “辛苦了。” “应该的。” 宋廷越安排车送闫大师回去。 他则返回了餐厅包间。 姜潮汐正在喝茶,看到他回来,开心的说:“师兄,我通过《我是女王》的设计师选拔了,下周就要去参加节目录制。” “我们家汐宝真厉害!”宋廷越由衷的夸赞,他坐回位置,戴上手套,就开始剥虾。 他现在又可以帮姜潮汐剥虾了。 不一会儿,就剥了满满的一盘虾仁。 他把虾仁放到姜潮汐面前。 姜潮汐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影,那个人也在剥虾,虽然面容模糊,但姜潮汐知道,脑海中的人影并不是宋廷越。 想起那个人,心口还有一点隐隐作痛。 姜潮汐夹起一个虾仁放嘴里:“师兄,我总觉得我忘了很重要的事,可就是想不起来,只要我努力去想,就会很难过,心口很痛,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宋廷越淡然的说:“如果想起就难过,那就不要去想,肯定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何必让自己难过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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