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边将_第27章 严酷练兵思钱粮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渔阳大营之中,众将士正在日常操练。一千骑兵已经补足,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重骑兵,一部为轻骑兵。
  重骑营二百,由毛成统领。均选用高大雄壮的战马且一人双马。出征时一马用来骑乘,一马身披马铠跟随。战时则骑乘身披马铠的战马冲锋,凿穿冲散敌军。
  所选的骑兵也是高大雄壮、身披两层铠甲、手握沉重长矛而毫不费力之人。其任务就是将敌军阵型冲乱、冲散、冲垮,来回碾压。
  其旌旗为黑旗,战时中军以旗语指挥,如黑旗向前则重骑冲锋,黑旗摇摆则重骑后退等等。
  轻骑八百人,张亮、严纲各统领四百人,全部配轻盔轻甲,小骑盾、弓弩、马刀,马匹只在要害部位防护,配合重骑兵迂回包抄、分割蚕食被冲散的敌军。
  全军主要任务乃是借助快到极致的马速、快速消灭敌军。张亮为青旗营统领,严纲为蓝旗营统领,同样战时中军以旗语指挥。
  曹震的亲卫明部百骑与王越新招募的一百暗部百骑则在共同训练。其所训练的种类繁多,训练强度也是极其严酷,乃是轻重骑的数倍之多,当然其伙食待遇亦是最好的,肉食亦是轻重骑的数倍。
  王越见曹震如此练兵亦是瞠目结舌,自己自幼苦练剑术、四处请教,所受之苦也不及现在百骑的十之一二。连鲜于辅见到曹震练兵也是咂舌不已。
  平常军队三日一练,五日一操便算是强军了,普通些的军队则是五日一练,十日一操。曹震的军队则是日日小练,三日一大练,五日一大操。
  且曹震军中的小练强度都远超其他强军训练强度。每五日一大操后,如果未能达到其要求还要加练,如果达到要求了便可以休息两日。甚至有些士兵在训练中吐血被抬出去救治。
  每逢如此曹震便告诉士卒,其宁愿在训练中将士卒练废,也不愿士卒因疏于训练、本领不够而战死沙场。听闻此言,众士卒也不再抱怨,紧咬牙关死命苦练杀敌本领。
  曹震最近在头疼钱财问题,只因如此练兵消耗太大,紧靠渔阳府库划拨的粮草辎重,定是经不起如此消耗。自己家族一直是参军的参军,耕种的耕种,也无经商之人,亦无经商之才,在钱财上无法给予自己太多帮助。
  好在渔阳众将对其很是关照,纷纷匀出一部分物资帮助曹震,鲜于辅更是献上百匹良驹去求陶谦,请求划拨一些幽州府库的物资供曹震练兵之用。
  陶谦即将离任,自是不介意慷他人之慨,更何况自己还能获得百匹良驹,此百匹良驹在产马的幽州亦是一大笔财富,毕竟幽州虽然产马但良驹难得,那百匹良驹可是从渔阳战马中选出的好马,也就是曹震此次大败最善养马的鲜卑段氏部族,才能得到如此多的良驹。
  故此,陶谦直接大手一挥让鲜于辅自取便是。鲜于辅自是豪不客气,趁着心疼良驹的心情,按照曹震的要求粮草、盔甲、兵器、矿石等军需物品多多益善,险些搬空了幽州多年的府库存货。
  表叔田基亦是从家族中划拨了许多财物供曹震练兵之用。目前短期之内是不愁钱粮物资了,只是如此不是长久之计。自己要练强兵,消耗必定强于普通军队,仅靠府库供应却还是难以长久,必须要想个生财之道了。
  曹震所具备的知识对于此时代能用于快速生财的确实不多,玻璃、瓷器、香皂、造纸等等穿越者用以快速暴富的方法,都仅懂得一些原理,至于怎么制造却是完全不懂,需要大量的时间摸索,即使是摸索出来了也为时已晚。
  酿酒也是如此,好在还懂得一些蒸馏技术。此时酒水度数极低浑浊不堪且伴随着一股酸涩之味,对于喝过后世好酒且直接喝穿越了的人来说,委实难以下咽。此时人大多称喝酒为吃酒,便是酒水过于浑浊的原因。
  酒水蒸馏过后度数会大增,且再无酸涩之感,浓香扑鼻、回味悠长,定会被世人所哄抢。可自己现在半点根基也无,造出来也是为世家大族做了嫁衣,此法亦不可取。
  食盐提纯自己也懂,如酒水一样亦不是现在自己能掌控之物,想了许多方法都不可行,一切都要自己有一定根基了才能开始制作。委实令人无奈。
  好在现在有一众叔伯关照,不至于出现难以为继的情形。有时曹震都想带兵去劫掠草原来以战养战了,此法亦不是不可,抢来的战马牛羊加以贩卖,定然能养活一只大军。
  只是自己现在无权贸然出击,军队规模也太小。虽然曹震对自己训练的骑兵战力非常自信,但是偶尔出其不意劫掠还好,若是长期劫掠被有防备的敌人大军围追堵截,恐有覆灭之危,着实让人懊恼。
  期间曹震的叔父曹勇特意来看望在军中两年未归的侄子,并送来许多钱财。还言及自己婶婶又为自己诞下一个幼弟,祖父已经表态,允其明年来军中帮衬曹震。曹震听完自然大喜,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自家人帮衬总是让人安心。
  其叔父只不过比曹震大十岁,此时也刚二十八岁。叔侄二人面目极其相似,只是曹震生的更高大刚毅。曹勇一身勇武更胜其三位兄长,一只青龙戟舞的也是出神入化,曹震原身的戟法便是其教导的。此次曹震亦将自己新创的戟法槊法以及运气法门传给了叔父。
  几日后,待到曹勇将要返家时,曹震将火眼麒麟驹送给了叔父,让其回去报个平安,并告知其今年或许会休假回去过年。一听曹震会回去,叔父曹勇眼光瞬间一亮,言道:
  “定国,你父亲生前与山阳李家为你定下的婚事要速速解决了,那李家小姐比你大一岁,如今等你都等成老姑娘了,莫要辜负人家姑娘为你守候之情。
  如今你孝期将满,理应快快完婚生下子嗣,我那兄长在天之灵亦可安心了。须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儿不成家、始终算不得成人。你祖父祖母年事已高,亦是盼你早日完婚,亦可子嗣绵延。
  那李家小姐叔父见过几次,虽算不得美艳,却也是相貌周正、珠圆玉润、秀外慧中。其为人善良,乐善好施,亦通诗词文章尤善算学,实乃良配!”
  曹震到不排斥此事,既然身处这个时代就要守此时代规矩。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乃人之常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亦是此时常态。
  婚约已经定下,就要去承担责任,此时若一味的追求自由,至他人一生的清白于不顾,却是万万不可取的,背信弃义之事,曹震自问也做不出来。
  因此,曹震很爽快的答应叔父,此次回家如若时间充足,便立刻完婚,定不负李家女子一生相托之情!请叔父回去后便可与李家商议此事。
  曹勇听闻侄子如此答复非常欣慰,乐呵呵的跨上宝马,打马飞奔而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839/74050615.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