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军婚:带空间兵团里面当咸鱼_第270章 梦里的男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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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整理好心情后,叶攸歌开始准备找工作,虽然目前她手上还有小百万的存款,但港城的物价和物业费等可都不便宜,她要是不尽早打算,坐吃山空是早晚的事。
  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前后投递出去了十几份简历,按理说她的工作经验和学历,做个小小的总监助理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她投出的简历却都是石沉大海。
  好不容易有两个通知过去面试的企业,却又临时找理由将她给拒了。
  一次两次或许是运气不好,但同样的情况太多次就很有问题了。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和叶家那位真千金有关。
  她既不想她回去叶家抢她的地位,又不想让她在外面好过,所以想方设法给她使绊子。
  这位刚回豪门的真千金虽然出了洋相,名声不太好,但毕竟是资本。
  叶家在港城是保险公司的龙头老大,家底自是丰厚。只要叶金珠肯花钱,那些企业自然不会为了她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假千金去得罪叶家人。
  看来短时间内,她想靠自己的专业混饭吃是不太可能了。
  “唉~”叶攸歌坐在茶餐厅叹气。
  对面的雪梨替她鸣不平,“叶家人怎么能这样欺负你?当初不是你救他们,他们早死了哇,他们居然也不阻止自己女儿针对你。”
  叶攸歌笑容酸涩,“阻止?你认为没有他们在背后指示,一个刚回来的叶金珠能有这么大的面子吗?”
  和叶韦相处多年,她很了解这个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
  叶攸歌当众要求和叶家断绝了关系,他虽然当时迫于种种原因同意了,但他怎么可能咽得下那口气?
  所以肯定要报复回来的!
  现在只是让她找不到擅长的工作而已,只要他们不再想出其它损招就好。
  她现在真的没有和资本去斗争的底气和能力,她只想平凡而简单的活下去。
  “实在不行,你来我音响店门口支个摊?我不收你租金,保护费我都替你交了怎么样?”雪梨无奈提议。
  叶攸歌哭笑不得,“你们音响店那条街是不允许出摊的,你想让我被阿sir请进去喝茶啊?再说了,我摆摊卖什么?”
  “实在不行,我卖碟养你吧!”
  “什么碟片那么好卖?还能养我?”
  雪梨把墨镜推上头顶,故意压低声音道:“当然是动作指导片,你都不找男人拍拖,我说了你也不懂。”biqubao.com
  叶攸歌脸颊暴红,“你怎么能卖那种片子?”
  “因为能挣钱啊!对了,你有没有考虑干脆找个男人嫁了?你毕竟做了十几年千金小姐,人脉资源还是有的。不说嫁豪门,凭你的外形条件嫁个小富小贵绰绰有余,何必这么辛苦?”
  叶攸歌搅了搅手边的汤盅,“别人给的,哪有自己挣的踏实?”
  她刚说完,抬眸看向餐厅门外,就见一辆虎头奔停在了马路对面。
  那辆车的车牌她莫名觉得熟悉,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可是却又想不起来。
  驾驶室的门打开,司机下车后恭敬地拉开了后座车门。
  一个身形挺拔,全身散发着冷肃之气的男人下来了。
  他梳着侧分大背头,稍显紧绷的白色衬衣外套着黑色皮衣,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取下了鼻梁上墨镜,露出了一张锋锐冷峻的脸。
  叶攸歌呼吸一窒,心脏紧跟着加速狂跳。
  是他?
  梦里那个亲手把他送给一群马仔凌辱,最后见她被逼跳楼时,却冲过来发了疯般想抓住她的那个男人。
  尽管隔着一定距离,但这个人烧成灰她都记得,也不知道是不是入梦太深,现在看到他,她心里竟会不受控制的感到憋闷发堵。
  她记得,那个男人叫齐野。
  和那些等着继承家业的纨绔富二代不同,他是港城最年轻的富一代,凭着铁血手腕和出众的商业头脑在黑白两道都有不俗的产业。
  年纪轻轻就混了个‘齐爷’的名号,在港城是个亦正亦邪的风云人物。
  “攸攸在看男人吗?这是终于发春了?”雪梨抬起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叶攸歌忙收回思绪,还在齐野转头往这边看过来时,立刻别开了脸。
  “你怎么了?你欠那人钱吗?”雪梨不解。
  叶攸歌一愣,反应过来自己有些过激了,她和齐野现在没有任何交集,就是个陌生人,她在躲什么?
  “没有的事,你快回去看店吧!我下午还有一场面试。”
  “那个男人超帅的耶,攸攸你快看。”雪梨拽了拽叶攸歌的胳膊,压低声音满眼兴奋。
  叶攸歌懒得回头看,“长得帅又怎么样?还不是个畜生!”
  “这位小姐是在骂我吗?”男人声音磁沉,微微上扬的尾音带着戏谑。
  叶攸歌身体僵住,他怎么……什么时候过来了?
  “没有的事,先生想多了,我骂的是畜生。”
  齐野狭长的凤眸微微眯起,似笑非笑看向这个背对着自己的女人。
  “不知道那畜生是怎么招惹小姐了?”
  叶攸歌终于回头冷冷瞪他一眼,随即冷声道:“这位先生,我们并不熟吧?你的搭讪我很反感,请离开好吗?”
  齐野却在看到叶攸歌这张脸时,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那股莫名其妙的心痛是怎么回事?
  叶攸歌见他无动于衷,干脆拿起包包起身离开。
  擦身而过时,齐野本能地拽住她的手,“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叶攸歌甩开他,如避蛇蝎,“没有。”
  齐野看着明显是对他有情绪的叶攸歌离开,他眸子沉了沉,转头问身旁的助理易风。
  “你知道她是谁吗?我挖她祖坟了?”
  “齐总,我没看错的话,这位小姐应该是叶家那位假千金,之前还被称为港城第一千金。”
  “叶家什么时候有位假千金?”齐野皱眉。
  易风解释:“就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叶家为千金举行生日会,也给您送了请帖,可您当时在澳城,所以才错过了这场真假千金的戏码。”
  齐野这才恍然,难怪觉得眼熟了,应该是之前在某场商宴上见过,他对叶攸歌刚才的无礼表现很是不满。
  一个被驱逐出豪门圈的假千金,一无背景二无财力,却丝毫不知收敛张扬跋扈的大小姐性子,这样的蠢女人在港城早晚要裸尸街头。
  真是可惜那张漂亮的脸蛋了……
  叶攸歌匆匆远离齐野的视线后,搭乘地铁到了预约面试的贸易公司。
  刚乘电梯上了面试楼层,就碰见熟人了,还不止一个呢。
  刚回归豪门的叶金珠,正和另外两名商圈名媛从办公室里出来。
  她们分别是黄氏珠宝的千金黄珊珊,和崔氏商贸的大小姐崔明月。
  这两位早前在叶攸歌还是叶家千金时,是和叶攸歌走得最近的闺蜜,三人几乎一起长大,如今叶攸歌刚离开叶家,叶金珠这个真千金就已经彻底取代了她。
  叶攸歌对此并不觉得奇怪和难过,因为梦里就是这样的,她早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
  何况如果是真朋友,她们是不会被抢走的,既然友谊是假的,她又何必难过?
  不值得!
  “哟~这位不是前港城第一名媛吗?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了?”
  叶金珠穿着高定小洋裙,满身都是珠宝钻石。价值连城的首饰堆在她身上就跟地摊货没区别,而她却浑然不自知,还一副天下就属老娘最美的姿态。
  黄珊珊放开叶金珠,上前一步停在叶攸歌面前打量着她如今落魄的样子,唇角微不可察地勾了勾。
  “攸歌,听说你离开叶家了,这又是何必呢?毕竟uncle都已经愿意在叶家给你一席之地了,你还执意要跑出来不就是自讨苦吃?”
  崔明月则毫不隐藏自己对叶攸歌的讨厌,“叶攸歌,你霸占了金珠十六年的人生,叶家都没有跟你计较了,你还不识好歹!就算是个冒牌假千金,抱紧叶家也能让你衣食不愁,你偏偏要跟叶叔叔公然决裂,你就是个贱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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