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你想留在京城么?还是想留在玄甲军?” 回答完赵牛的问题,叶天马上又回问了一句。 因为早在回沧澜城之前。 他就已经规划好了未来的事情。 首先。 这一万玄甲军之中。 自己的人,也就是第三小队的成员肯定是要回桃源村的。 毕竟这是自己的底牌,这次是逼不得已才让他们出现。 现在战斗结束,自然不能把他们送到京城成为禁军。 当然这不是他小气或者嫉妒。 而是第三小队的成员从一开始就要求了这一点。 因为桃源村现在的待遇太好了,相比起成为禁军。 桃源村不仅赚的钱更多,还能跟自己的家人待在一起。 至于其他人的话。 他们如果愿意留在玄甲军,自己就让他们成为其中一员。 如果他们想加入桃源村,自己也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虽然名义上赵牛跟自己签订了卖身契,但他自始至终都把赵牛当成了自己人,尤其是经历过如此多的事情后,赵牛早就成了他最信任的兄弟。 因此要是赵牛改变想法的话,他也愿意送赵牛一场富贵。 这样赵牛未来混好了,对自己也有好处。 “说实话,留在玄甲军杀匈奴是挺好的,不过我还是更想回去老婆孩子热炕头。”赵牛憨厚的笑了笑。 闻言。 叶天也同样露出笑容。 当然他现在不是在笑赵牛,而是对赵牛的想法表示认可。 “你可想好了,你现在可是玄甲军的副统领,要是你想要光宗耀祖的话,我可以在陛下面前为你多说几句话,将来你或许就是天子近卫了,前途不可限量。”叶天想了想继续说道。 “天子近卫?还是让别人去吧,我就是一个粗人,跟在老爷身边打打杀杀还行,要是跟在陛下身边,万一哪天惹恼了陛下,岂不是要满门抄斩?” 赵牛摇了摇头,道:“而且我爹跟我说了,我这辈子只有跟在老爷您身边才有出息,更别说您之前还帮了我们家那么多。我爹从小就教育我要懂得感恩,所以老爷您有什么命令和吩咐,就算赴汤蹈火我也会尽全力完成!至于别的?跟我都没有关系。” 听到赵牛如此真诚的话语。 叶天也没有再说什么。 但心中却充满欣慰,暗道自己没有看错人。 很快。 他们两人就骑马来到桃源村外。 只不过相比起上次被人给拦下来。 这次叶天刚出现。 对方就已经把这个消息传到村子里。 紧接着。 无数村民朝着村口而来,激动和崇拜的看着他。 尤其是那些小孩子,更是将他视为追随一生的英雄和目标。 “没受伤吧?怎么这么瘦了,还黑了?这要是被白姑娘看到,不得心疼死。”姜守富来到叶天身边说道。 尽管两人才数月没见。 可再次见面。 却恍若隔世一般。 当然这主要是叶天现在和几个月前的模样发生了巨大改变。 从原本的翩翩佳公子,变成了现在皮肤黝黑的精壮少年。 不仅如此。 自从见过青州城的事情后。 叶天一路都在为对付匈奴想各种办法和战术。 这也导致他直接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头上居然出现了好几缕白发。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不像之前别人看我还以为是小白脸呢。”叶天笑着答道。 他不知道别人怎么看。 不过他自己对现在的形象还算满意。 毕竟过去的他手无缚鸡之力,就算后来好了许多,但也依旧是一个文弱书生。 可经过这些日子的磨练。 他就算无法和第三小队的成员比,但实力也足以比肩一些普通边军。 毕竟有着后世更为科学的训练方法,他就算训练时间短了一些,不过战力还是提升巨大的。 就比如上次他和匈奴那一战。 所有人都觉得是玄甲军是占了兵器的便宜。 但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兵器固然重要。 不过玄甲军本身的实力也是重中之重。 毕竟陌刀可不是现代武器。 需要足够的力量和技巧才能掌握。 还有就是。 他现在变黑也只是和过去的自己相比。 对比其他人来说的话。 他现在的肤色其实很正常。 而且肤色改变并不是永久的,可能用不了多久就会恢复过来。 到那个时候。 他依旧还是那个翩翩佳公子! “若兮呢?她不在村子里么?”叶天朝着后面望了望好奇的问道。 按理说自己回来。 若兮肯定会第一时间来找自己才是。 怎么现在这么久都没看到人。 “之前匈奴骑兵突然出现,我担心她的安全,就让她和村子里的一些老人都去山里躲着了,这些日子虽然太平了一些,但我也没有着急让她们回来。”姜守富答道。 叶天闻言点点头。 这才想起来。 之前匈奴可是差点就打到天水县了。 所以姜守富把若兮送去山里躲避也能理解。 这也是他离开前特意叮嘱的事情之一。 就是让姜守富带人在山里建一个临时的庇护所。 确保万一匈奴入侵,或者桃源村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可以躲进去。 只是一路走来要想的事情太多,所以他一时忘记了。 “走吧,我们先回村子看看,你可以让人把若兮带回来了,现在匈奴已经撤军,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再来。”叶天说道。 姜守富闻言点头道:“嗯,我现在就让人去通知她们,知道你回来的话,她可能今晚就回来了。对了,你这次回来住多久,还是说等会儿就离开?” “住一周左右吧,一周之后还要去沧澜城等圣旨。”叶天说完又期待的问道:“对了,村子最近有什么新的东西研制成功么?” 虽然这次带去的炸药没有用上,但有这么一个超越时代的大杀器在自己手中,叶天心中的安全感还是很足的。 这也是他现在着急回来的原因之一。 一方面是为了看看若兮和姜守富。 另一方面是好奇村子里最近有没有新的研究成果。 “这个...”姜守富故意卖了一个关子道:“当然有了,你跟我来,保证给你一个惊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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