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大夏小书生_第33章 震撼全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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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呦呵,你们一个个装得挺像啊?写了什么有本事就给大家看看,搞的这么夸张,不知道的还以为写了什么传世诗词呢!”何凤在不远处继续阴阳怪气。
  只是她的心里却突然开始不安,担心叶天真的写出了传世之作。
  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她给抛之脑后。
  毕竟整个大夏一年都出不了几首传世诗词,天水县更是十年五年都难得一见。
  上次叶天能连写两首算他厉害,自己就不信他今天还能继续下去!
  “没错,写了什么给我们看看呀,不看谁知道好坏。”
  “大家都在这里等这么久了,叶兄能否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让大家看看你写了什么佳作?”
  “不会写的太差...不好意思给我们看吧?”
  “怎么可能不好,你们没看到白姑娘都感动哭了么!”
  “切,谁知道是感动哭的,还是诗词太差才哭。”
  “同意,我写了三十年诗词,还从未有女人看到我诗词哭过。”
  “……”
  看着吵闹的人群。
  叶天和白素素两人都没有在意。
  此刻他们的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根本没有在意周围的人说什么。
  不过...叶天能忍卫长风却忍不了了。
  而这也是他最佩服叶天的一点,那就是从来不会刻意显摆自身的才学,也不会卖弄诗词。
  举个例子就是。
  如果自己能写出叶天所作的诗词,早就已经去京城找那些顶级才子炫耀切磋了,绝不可能待在一个小山村隐居!
  别的不说。
  就这两首诗,若是不能搞定十个花魁,他都嫌丢人!
  “行了,大家都安静一下,既然你们这么好奇,就由我替叶兄给大家念一下吧。”
  卫长风大喝一声。
  让喧闹的四周暂时安静下来。
  “本次叶兄弟一共写了两首诗。
  这两首诗词名字一样,全都是九月九日赠妻白素素。”
  “嗯...?这什么名字?”
  “知道叶天想表示他喜欢白姑娘,不过写这种名字,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么?
  “叶天确实有些太狂妄了,传世诗词之所以能流传下去,要么有好的故事加成,能被人一直口口相诵!要么就是名字和内容相得益彰,彼此互相加持。可现在这个名字一出,我就感觉接下来的内容要完蛋。”
  “果然还是期望太高,失望越高。估计这两首诗词很一般,要不然绝不会这样随意起名字。”
  “你们这也太不相信人了吧?我倒是觉得,叶天这次很有可能写出了和上次一样的佳作,所以名字并不是那么重要!”
  “……”
  仅仅是名字出现。
  人群就再次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何凤自然也是如此,同时也在心里松口气,幸好叶天真的没有写出什么佳作,要不然她不光心里嫉妒,面子也要丢失殆尽!”
  可惜她还来不及高兴,就被后面的内容所震撼。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佳人!
  绝世!
  倾国倾城!
  ……
  随着卫长风将第一首诗念完,人群也都陷入沉默,被这首诗给深深的震撼了。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我现在知道叶公子为什么想找一个特殊的日子送诗词了!”
  “虽然我也是个女子,但不得不说,白姐姐的确是有倾国倾城貌,这首诗的确是专属于她的!”
  “怪不得素素之前一直说叶公子才学惊艳世人,看来此言不虚。”
  “为什么我就遇不到这种夫君,如果我未来的夫君能为我写出如此诗词,我就算即刻身死也愿意!”
  “叶公子,你可曾有纳妾的想法?如果有的话,你看我如何?”
  “就凭你也配做叶公子的妾?起码也要我这种美人才可以!”
  “公子我不求做妾,只要能在你身边做个丫鬟就好。”
  “你们这群女子也太过分了,居然当众说出这种话来,还有礼义廉耻么?”
  “礼义廉耻?你若是能写出这等诗词,本姑娘今晚就是你的人!可是你行么?”
  “……”
  看着众人因为一首诗词就吵起来,卫长风羡慕的看了叶天一眼,怪不得这家伙能找到这么倾国倾城的妻子!
  自己要是有此文采。
  高低也要把附近的花魁全都拿下!
  “行了,大家都安静一下,这才是第一首,还有第二首呢!”卫长风开口,暂时让人群安静下来。
  当即成为人们眼中的焦点。
  “第二首诗的内容是: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
  原本大家以为第一首诗已经是叶天的极限,就算他再怎么厉害,也没人相信他能写出超越第一首的诗的存在,或者别说超越了,就算比肩都无法做到。
  不对...好像有人相信。
  那就是此刻一边看戏一边吃糕点的若兮,她自始至终都认为什么都难不住自己哥哥。
  可事实是。
  第一首北方有佳人是毫无疑问的传世之作。
  第二首云想衣裳花想容,不仅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在他们大多数人的心中,这首诗词意境还要更胜一筹!
  见到云就联想到她的衣裳...
  见到花就联想到她的倾城容貌...
  ……
  这等天姿国色,除了群玉山的仙子,就只能是瑶台殿前月光照耀下的神女了!
  当然。
  要是白素素的容貌身材不好,或者只能算一般的话。
  这首诗明显就有些敷衍或者差了一些意思。
  偏偏白素素做为天水县的大才女,她不仅才名远传,姿色容貌甚至比她的才名更大,否则七夕诗会也不会有京城的大才子想要过来求亲。
  不过当时大家都觉得她脑子不太好,明知道叶天是个废物都不放弃,结果错失了一桩大好姻缘。
  可现在。
  她们只能说白素素才是看破一切的人,叶天和那个京城的才子?
  但凡是个人都知道如何选择!
  可惜她们不知道的是,白素素拒绝那些追求自己的才子之时,根本不知道叶天的文采如何,不仅连面都未曾见过,所知的一切还都是别人口中的传闻。
  但叶天也正是知道这些情况后,心里对白素素的好感倍增。
  毕竟有一个心中想着念着全都是自己的女子,他一定会好好珍惜守护。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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