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基地后,雾月第一件事先和陈姨分享她进城的成果。 先是从空间里拿出好几筐的面包,“陈姨,这些给你。” 陈姨原本还沉浸在孩子没白养进城还知道给姨姨带伴手礼的喜悦中, 突然, 看到面包上面的商标,她整个人一愣。 “月月,你竟然能买到这么多这个牌子的面包?” 雾月摇头,“不是我买的,他们说我是开业第1000名顾客,送我的。” 陈姨根本不信,“开业第1000名顾客?怎么可能! 这家面包店是全世界城里最有名的面包店,用的食材全都是市面上杂质最低,做面包的烘焙大师更是末世前最最顶尖的米其林三星大厨。 力求做到百分百还原末世前的美味,就连中心城里的有钱人要买这家店的面包都要排队!! 就连最最普通的法棍,只要一出炉就香飘十里,更有人夸张的凌晨就提前排队就为了能吃到这一口末世前的味道! 就他们家的面包还需要送?根本卖都不够卖!” 雾月,“....那我会不会碰上山寨店了?” 陈姨拆开面包,小麦发酵的气息清香扑鼻,她深吸一口气,一脸严肃, “就是这个味道,迷人的香气。 不会错的,上次我和随遇进城的时候吃过一次! 难道是一段时间不见,这家店遇到什么变故了吗?也对毕竟是末世,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雾月,“....可能是吧。” 雾月又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大堆的清仓反季衣服, “陈姨,这些清仓打折货也麻烦你帮我处理一下吧。” 她最近要忙着画招魂符,没时间去摆摊卖衣服。 陈姨奇怪的翻着这些衣服,“诶?这些衣服怎么都没商标,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不等雾月回答,她的手突然开始剧烈颤抖起来。 “月月,这些衣服,你是不是在一家看起来非常雍容华贵的店铺里买的?” 雾月回忆,“嗯,好像是的。” 陈姨猛地抬头,“店铺的名字是不是叫ams?” 雾月,“好像是的吧,当时比较混乱,我也记不清楚了。” 陈姨根本听不进去雾月在说什么,她把所有的衣服商标全都检查一遍,确认全都是ams。 甚至,看到雾月还在从空间里面往外拿包, 陈姨的整个瞳孔都在地震,“包!!他们竟然还卖给你包了!!” 雾月摇头,“不是,这些包是当时用来塞衣服的。 我为了确认这些衣服到底有多清仓过季,才全都拿了出来。 这么一看,这些衣服果然都丑的千奇百怪,怪不得卖不出去。” 丑!!! 竟然说ams的衣服丑!! 好吧,虽然确实有的看起来是有点丑。 但是,这是重点吗?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竟然买衣服还送包!! 陈姨的声音都在颤抖,“这些你花了多少? 月月,你到城里是不是被坑了?” 雾月一脸沉痛,陈姨的心都在滴血,好家伙,这不会把所有家底都败完了吧? 雾月,“这些总共花了我,15积分。” 陈姨,“天呐!!这些竟然花了你15积分!! 15积分,这可是...夺少?你再说一遍,你花了夺少!!??” 雾月,“15积分。” 陈姨感觉世界天旋地转的,脑瓜子嗡嗡的。 雾月担心,“陈姨你没事吧?” 陈姨憔悴的摆手,“没事,可能是我太久没进城了吧,枉我自诩全基地最潮的女人,没想到流行已经抛弃了我。 曾经一件高定拍卖到1500万积分,配货配到50倍才能拿包的ams,现在竟然买衣服直接送包!! 我之前果然还是太狭隘了,原本我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配齐一整套的稀有鳄鱼皮。 现在我也想通了,想要什么发朋友圈的时候自己ps一下。 做电子名媛,享赛博人生。 不是没钱买不起,而是p图更有性价比。” 雾月不知道自己已经彻头彻尾的改变了陈姨的消费观,她茫然的从陈姨房间离开回到宿舍。 进入宿舍之前,她疑惑的看向沈确的房间。 雾月走上前,迟疑一秒“扣扣扣”敲响房门。 连着敲了两次,都没人回应。 雾月心想,队长这是又不在基地吗? 总感觉之前在城里看到的斯奎尔大人和队长哪哪都很像呢。 正在雾月准备离开之际,沈确的房门突然打开, 沈确睡眼惺忪,头上的呆毛还翘着,“嗯?雾月有事吗?” 雾月疑惑,“队长,你刚睡醒,也要戴面罩的嘛?” 沈确一秒的迟疑,“嗯,我脸上有伤,很严重的伤,怕吓到人。 找我有什么事吗?” 雾月摇头,她原本就是想确认下沈确在不在基地。 现在看来,果然是她想多了。 雾月将手里所剩的两个面包塞给沈确,笑眯眯,“没什么,早上好队长,请你吃新鲜出炉的面包。” 说完,雾月返回自己的宿舍。 沈确拿着两个面包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的窗户大开着,本该刚刚睡醒的床上,整洁一新。 雾月拿出从摊主林奇克那得到朱砂和黄符,两斤朱砂,50张黄符。 这是林奇克所有的家底,也是他现在救回妻子唯一的希望。 雾月打开天师诀,翻到招魂符那一页。 招魂符的绘制非常的繁琐,不如说这个符篆本身已经脱离了字的范畴,更像是一幅画。 雾月从这个古怪的符篆中看到的,是被无数锁链所禁锢的魂魄,魂魄在不断的嘶嚎,痛苦绝望。 想要解救魂魄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这层层的锁链找到源头,抽丝剥茧,打开锁结。 雾月之前已经试了好几次,但是每次都因为精神力透支,无法找到锁链的源头所在。 招魂符的绘制几度陷入困境,雾月更是接连耗尽了好几次的精神力。 再这样下去,恐怕林奇克的妻子魂飞魄散,都不能有任何的进展。 雾月当即做了决定,她联系林奇克带上他的妻子,决定到丢魂的副本内,当场画符招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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