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那副德行,其实就是被陆父陆母惯的,陆母只有这一个儿子,见状赶紧拦住陆父:“你消消气,发这么大脾气干什么?儿子这么多年不回家,见面你就动手!” 陆承听抬手捂住脸,任由那靠枕砸在自己手臂上,也不吭声,就委屈地看着陆父陆母。 陆父气道:“那是靠枕!他皮糙肉厚,能砸坏他?” 陆母扯着陆父坐下:“有话好好说。” 蒋思砚站在一边不知该如何是好,跟陆承听交换了个眼神,陆承听示意他不用出声,他便只能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 陆承听看着陆父,吸了吸鼻子,眼眶瞬间就红了:“家里养我?我下乡那几年,你们谁管我?” “我一顿饱饭都没吃过,一宿好觉没睡过,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干活,为了吃口荤的,跑进山里差点儿喂了熊瞎子,你们谁知道?” “要不是阿砚管我,给我吃给我喝,还跑进山救我,你们前两年就该准备生二胎了!” 陆父陆母震惊。 蒋思砚也震惊。 气氛再次沉默下来。 只有蹲在窗台上的黑猫,喵地叫了一声,扎起一条后腿,踹了踹自己的脑袋。 可怜天下父母心。 陆父陆母本就因为送陆承听下乡,觉得有所亏欠,前些年陆承听没说过,陆父陆母只当他过得不错。 如今陆承听这一番哀诉,算是戳了陆父陆母的心窝子。 心里难接受,又说不出不同意的话,这事儿就算僵持下来。 只是蒋母回来以后,做了一桌子好菜,饭后又支走了陆承听和蒋思砚,不知道跟陆父陆母说了些什么。 当晚,陆父陆母在陆承听这儿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走的时候,陆父没搭理陆承听,只对蒋思砚道:“闲了常回家,家里有的是你们住的地方。” 蒋思砚闻言就知道陆父陆母这是答应了,喜上眉梢,嘿嘿一乐,脱口便道:“好嘞,爸!” 陆父一愣,哼了一声,甩袖出了门。 陆母想了想,从包里掏出了一沓现金,塞到蒋思砚手里。 蒋思砚连忙推辞,陆母却拍了他一巴掌:“收着!见面礼。” 这事儿自此,便算是尘埃落定。 生意上的事儿,四人一直都在分工,陆承听和陈北轩做决策,找技术来源,蒋思砚和李束去跑业务,谈生意。 蒋思砚和李束都常常觉得跟不上陆承听和陈北轩的思路。 比如在他们的收音机厂和电风扇厂办得如日中天的时候,陆承听却突然将其转让了出去,自己买了更大的厂子,开始做电视机和空调。 一开始,四人也因此发生过矛盾,蒋思砚和李束不能理解这种急流勇退,又贸然挺进新兴行业的行为。 但陆承听很坚持,只说用不着纠结,收音机的时代很快就要过去了。 蒋思砚至今都记得,自己除了种地,赚到的第一笔钱,就是陆承听打回来的兔子。 而真正的第一桶金,就是那条他从未放在过眼里的黄鳝。 当时陆承听让他把养殖场交上去,他不也不太愿意,但到底听了陆承听的话,结果第二年夏天,政府上就处理了一批投机倒把的“生意人”。 左思右想之后,蒋思砚觉得,陆承听说得一定都是对的,到底同意了陆承听的决策。 而事实证明,陆承听的眼光,永远都走在时代的最前沿。 他们在新世纪到来之前,拿着手里所有的钱,一头扎进了房地产行业。 蒋思砚直到暮年,还常常回想起年轻时在刘家村那间小小土房里的种种过往。 他越是上了年纪,腿脚就开始不方便,嘴上再不服老,最后还是坐上了轮椅。 他看着蹲在自家院子里,腿脚依旧利索,拿着小铲子挖土栽花的陆承听,这一生许多早已忘却的过往,却在这一刻突然涌入脑海,涌上心头。 他对陆承听打了个不如许多年前那般响亮的口哨,喊他:“小知青。” 一如半个世纪以前。 岁月似乎不曾在陆承听身上留下痕迹,即便是满头白发,也依旧精神矍铄,丰神俊朗。 他回头望着蒋思砚,轻笑:“蒋大哥。” 蒋思砚靠在轮椅靠背上,眼眶微红:“你认识我?” 陆承听看着蒋思砚的脸,感受到了生命悄悄溜走的预兆。 他走到蒋思砚身边,蹲下身,将脸颊贴在蒋思砚腿上,闭上眼,轻声道: “我爱你。” .......... “早便听说这秦瑶巷热闹,却不曾想竟能热闹至此。” 一男子裹着大氅,站在街边茶肆外,喝了两口热茶,望着熙熙攘攘的秦瑶巷里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没忍住对茶肆的伙计道。 “头一回来?这秦瑶巷啊,秦楼楚馆无数,属【长相思】最这个。”伙计冲着巷里最高最大的一座八角红木楼,竖了竖大拇指。 他看向刚刚问话的人,小声道:“长相思有一花魁,叫长明,今夜啊,长明要梳笼,这京城上下不知道来了多少人要一掷千金,当这长明姑娘的入幕之宾,当然热闹了。” “梳笼?”那男子不解道。 伙计嗐了一声:“行话,就是第一回接客。” 那男子了然,好奇道:“这长明姑娘,长得可有那玉阑秋好看?” 玉阑秋乃当今左相家的嫡女,两年前曾女扮男装参加过京城才子们文会宴,以女子之身赢得魁首。 成了这京城之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才女,且她相貌极美,般般入画,皎若秋月,是这京城之中最具盛名的美人儿。 那伙计寻思了半天:“您这话说得有趣,那玉阑秋是大家闺秀,在下这等粗鄙之人哪儿能见过?” “虽说这长明姑娘在身世上与那玉阑秋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了了,不过三月前长相思选花魁时,在下倒是也听这京城中的官家贵人们提过那么一嘴。” “只道那长明雪肌花容,千古绝色,若是光论相貌和才华,想必跟那玉阑秋相比,该也是春兰秋菊,各有千秋。” ...... 而此时,街头巷尾处处谈论着的“长相思花魁”,也在此时,缓缓睁开了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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