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总不可能永远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 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不是秦思砚和陆承听这种想要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小两口追求的生活。 那最幸运的也无非就是不用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碌,只凭心情做自己想做的事,不顾得失。 陆承听支持秦思砚的所有决定,秦思砚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那明天出去先找找地方。” 婚礼的事和开店的事都这样定了下来。 陆承听恢复了记忆,还记得上辈子自己自爆之前,梅思砚的那一声“长明哥哥”。 他知道秦思砚是带着记忆来的,但根据之前这段时间的相处来看,秦思砚似乎只有历劫之前的记忆。 陆承听对自己恢复了记忆的事只字不提,只等秦思砚从细枝末节去自己发现。 他提醒秦思砚了,之前他在向秦思砚求婚时,说的是“思砚,跟我结婚吧。” 但当时秦思砚的重点并不在这里,他一心只顾着那枚戒指,什么都没想。 现在他能感觉到陆承听对他的爱在与日俱增,之前那种患得患失的症状便好了许多。 他不再时时刻刻跟在陆承听身后,开始凭心情做自己想做的事。 于是,粘人的就变成了陆承听。 “你在干什么?”陆承听靠在厨房门上,看着专心研制新甜品的秦思砚。 秦思砚回头看了眼陆承听:“上次做的芋泥酥心酪口感很一般,我改良了配方,再试试。” 陆承听便道:“昨晚我有些环节做的有点欠缺,我也改良了,你想不想试试?” 秦思砚乐了:“哪里?我怎么不记得?” 陆承听道:“那个绳子的锁扣,我昨晚绑的不是太好看,我重新研究了,这次可以绑得很漂亮。” 秦思砚想了想:“锁扣而已,为什么要吹毛求疵?你是打算拍照留念吗?” 陆承听虽然霸道,但还是会尊重秦思砚的意愿,询问他:“可以吗?” 秦思砚永远不会拒绝陆承听的要求。 因为他也想要。 “不能只有我一个人出镜。”他说。 陆承听就笑眯眯地看着他:“好。” 秦思砚手上还忙着事儿,他对着陆承听举了举手上的料理杯:“可以等我把这个做完吗?” 陆承听点头:“要我陪你吗?” 秦思砚便知道,陆承听虽然表面上是在询问,但如果他拒绝,陆承听大概下一秒就会直接将他从厨房打包拎上床。 他指了指厨房里那个小板凳:“你坐那儿。” 陆承听乖巧地坐在板凳上,看着秦思砚忙碌,时不时在秦思砚出现在他触手可及的范围内时,伸手摸他两把。 等芋泥酥心酪进了烤箱,秦思砚也被陆承听扛进了卧室。 他们一起研究了绳索编制艺术,拍照技巧以及拍摄视频的手法与角度。 陆承听一兴奋起来,就会做出各种禽兽行径。 而且他报复心理很严重,秦思砚之前经常观摩陆承听嘘嘘,但自己去方便的时候却不允许陆承听跟着。 于是陆承听也不跟着他,只是将他双手绑在床头,让他苦不堪言。 这事儿陆承听不是第一次做了。 他知道要到哪一步,才能达成自己的意愿。 不将人惹哭誓不罢休。 他爱死秦思砚无能为力又羞愤欲死的那副模样了,第二天一早,不仅不道歉,还特意做了精致早餐,定了束玫瑰,送给秦思砚。 花束里精美的卡片上,是陆承听遒劲有力的字体。 【秦思砚第一次xx纪念日。】 这件事之后,秦思砚生了陆承听的气。 但他没舍得扔那束花,也没舍得不吃陆承听做的早饭。 他趁陆承听去洗碗的时候出了门,一个人去看了要开咖啡店的门面。 他出门前特意偷偷摸摸看了陆承听站在厨房里的身影,确认陆承听没发现他已经走了。 然而他人才刚刚走到地下车库,就见陆承听穿着整齐,戴着墨镜,懒洋洋地靠在车头上。 身高腿长,令人赏心悦目。 秦思砚不知道陆承听是怎么这么快就突然出现在这里的。 他站在原地欣赏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就走。 秦思砚在前面走,陆承听就开着车,在他屁股后面跟着。 两人出了地下车库,陆承听将车开在秦思砚身边,与他步伐同频,摇下车窗问他: “帅哥,去哪儿。” 秦思砚瞥了陆承听一眼:“黑车?” 陆承听道:“不黑,不收钱,也不劫钱。” 秦思砚了然:“劫色?” 陆承听笑:“不劫。” 秦思砚啧了一声,收回目光:“那不坐。” 陆承听小声跟他说:“我错了,上来吧?” 秦思砚唇角微扬:“听不见。” 陆承听放大了音量:“我错了。” 秦思砚依旧道:“听不见。” 陆承听喊:“我错了。” 秦思砚不满意:“称呼。” 陆承听大喊:“老婆!我错了!” 闹市区街边人来人往,有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向他们投来打趣的目光。 秦思砚耳尖微红,威胁他:“叫老公。” 陆承听反正不要脸,闻言扯着嗓子大喊:“老公!我错了!” 看热闹的人更多了。 秦思砚连忙拉开车门上了车,并迅速将车窗摇起来,对陆承听道:“快走,好丢人。” 陆承听知道他脸皮不如自己这么厚,没再逗他,一脚轰下油门,迅速离开。 一般找店铺,难就难在位置,面积和价格上。 预算够的看不上,看上的预算又不够。 但陆承听和秦思砚不存在这个问题。 秦思砚直接看上了一条商业街区附近高密度写字楼下一间二层大商铺。 临街,很气派。 只可惜目前是家印度餐厅。 生意很难好起来,正打着转让的牌子。 秦思砚谈好了价格,大手一挥,签下了合同,然后看着陆承听。 陆承听任劳任怨,刷卡掏钱办手续,斥巨资买下了那间商铺。 事后,两人坐在车里,陆承听道:“你是早就知道我会跟着你出来。” 秦思砚笑得见牙不见眼,抬手拍拍他脸颊:“不然呢?我可没有这么多钱。” 陆承听捉住他的手,轻轻咬他指尖:“小狐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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